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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4  10: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龙港市税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2020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 工作完成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保证税收稳步增长。2020年,我局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逆势奋进,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在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在做好减税降费的同时,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不收“过头税”,为“六稳”、“六保”大局提供税收保障。2020年1-12月,共组织各项收入33.3亿元,同比下降8.06%。其中,税收入库24.28亿元,同比下降3.98%;社保费入库8.26亿元,同比下降17.91%;非税收入0.75亿元,同比下降12.99%。

  2、依法落实减税降费,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我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确保纳税人充分享受优惠政策红利。1-12月,共受理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13户次,累计退税936.93万元;疫情防控三项服务免征增值税649.23万元;增值税“3%减按1%”减免税额1942.35万元;辅导3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办理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税额846.59万元;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83户次,退税金额1.35亿元;减免各项社会保险费18275.41万元。所属期1-12月,降本减负共计63505.83万元。

  3、依法行使税收债权,严防应收税费流失。我局主动对接各级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建立完善的案件传递机制。并对案件及时开展针对性研究、回复工作,确保各项欠缴税费得到及时清偿,有效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截至2020年12月份共申报破产案件37件,申报债权金额约984.07万元;处理执行程序申请参与分配案件13件,申报债权金额约1333.24万元。共确认房产(土地)拍卖73宗,确认卖方应缴税费约273.25万元。

  4、依法优化纳税流程,有效提升税收效率。2020年,我局顺应时代变化,以落实疫情防控为契机,加快推进网上办税进程。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将窗口数量从20个缩减为12个,充实流动导税、远程咨询和后台审核力量。1-12月,共受理网上业务114.95万条,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7.36%,发售电子发票137.52万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数量占全部增值税发票开票数量达63.08%。依托征纳沟通平台实现在线税宣、解答疑惑,截至目前,征纳沟通平台线上一般纳税人激活率达100%,平台月活跃度达88.50%。

  (二)努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龙港市税务局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公职律师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20年度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已按规定流程进行备案。同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护纳税人权益、推进依法治税。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结合自身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事项按照规定履行集体决策程序。集体讨论坚决做到决策前做好充分准备,做好科学决策;决策时坚持集体研究,保证民主决策;决策作出后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执行力。

  2、加强案件合法性审查。通过推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稳步提升案件审理质量。根据省市级要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委员会按照税务执法工作规程,认真履行案件法制审核环节,对一些特别重大和复杂的疑难案件提出审理意见。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法律顾问对行政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从法律层面把好关,从源头把好关,更好地促进全系统执法科学、规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有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设。2020年,我局在省局统一部署下,完成了对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前期设置工作及平台运行测试工作,及时反馈和解决平台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由税政法制股牵头,联合各股室,全面梳理公示信息数据,确保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于6月1日顺利上线。在平台正式上线后,安排专人承担牵头协调职责,组织各相关股室依照《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事项清单》进行信息采集和公示,确保信息公示及时、有效。1-12月,我局已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1992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结果1948条,行政处罚结果3条。

  2、稳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我局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相关规定,稳步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按要求完成执法记录硬件设备的配备及纳税人约谈室的建设。目前我局已配置执法记录仪12台、纳税人约谈室1个。组织税源管理人员学习《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及《现场执法语言规范指引》等文件,规范税务行政执法程序,实现税务行政执法全程痕迹管理。截止12月,各税源管理部门已记录执法音像记录18条,已记录执法音像内容所占存储空间近920MB;严格记录归档,完善税务执法档案。按照“谁采集谁存储”的原则,由税源管理部门自行存储执法档案记录,按月汇总上报税政法制股,定期检查执法记录情况。

  3、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龙港市税务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研究解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大问题,并严格遵守属于《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依照税务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税总办发〔2019〕61号印发)等相关规定开展法制审核。截至目前,没有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提升内部监督成效。2020年,我局以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及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为基础,积极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全面防范执法风险。(一)内控监督平台。我局在2020年内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的过错预警机制,防范执法过错行为的产生。1-12月,内控监督平台共产生26条过错预警,其中23条均在当月考核期内进行了整改,避免了执法过错的产生。另外3条虽未在当月考核期内完成整改,但皆为系统错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经过陈述申辩后,均认定为无过错。(二)网格化内控平台。我局自2020年7月中旬起启用并推广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管理平台,通过设置内控网格,强化风险防控。截至目前,共设置10个基础网格,10名网格长,72个条线网格,适用风险点2192个(同一风险点在不同部门会重复计算),57名网格管理员,已配置防控措施2192个,全局各部门的防控措施配置率均达到100%。充分利用平台功能,提升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2020年,我局共完成10次重大风险提报、1次一般风险提报、1次风险征集响应、40次网上巡检、4次网上巡检监督检查、2次内外联动、8次风控联动。

  2、积极配合督察审计,强化外部监督作用。执法督察方面,2020年,我局共接收总局、省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下发的疑点数据7批,涉及疑点181条,其中59条疑点成立,122条疑点不成立,成立疑点均按期整改到位。通过对多批次疑点的核查整改,梳理税收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监督全局人员的执法行为。外部审计方面,今年12月,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启动了对我省税务系统的税收审计工作,我局成立工作专班,积极配合龙港市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外部监督,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等财经纪律,目前暂未发现问题。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成立龙港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健全税务争议调解机制,化解征纳矛盾,促进征纳和谐。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

  2、积极化解纠纷矛盾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我局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信访件处理工作,在接收到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将反映问题传递给相关部门,再由办公室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纳税人。通过完整、流畅的信访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纳税人急切关心的问题。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由办公室专人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通过税务局官网对外公示行政许可结果、个体定额情况、年度税收收入(每季)等信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截至目前,我局已通过温州市税务局官网对外公示了行政许可情况39期,个体定额1652户,委托代征信息42条、终止委托代征信息2条、2至4季度的税收收入情况。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强化税务人员法治理念。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把《民法典》中的涉税内容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健全税务人员法治培训长效机制。利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学法课程、内部组织的各项税法学习培训会及岗位大练兵测试,推动全体税务干部进行学习税法活动。

  2、增进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多种形式推进税法宣传。通过办税服务厅、征纳沟通平台等主阵地建设,发挥宣传图册、视频、短信的作用。实行税务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落实“万名党员进万企”、“三服务”等工作,通过实地走访、组织企业财务人员进行座谈等方式,把减税降费政策送到企业手中,让企业充分了解认识政策内容。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为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税法遵从度,我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部署,按照统一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及时布置、精准把握,顺利完成纳税信用评价工作。2020年完成企业纳税人的信用评价15011户。评价结果是A级纳税人937户(占比6.24%), B级纳税5590户(37.24%), C级纳税人481户(3.2%), D级纳税人1435户(9.56%),M级纳税人6568户(43.75%)。

  3、加强普法学习宣传工作。2020年,我局为做好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送法入企业。我局组建“送法入企”团队,由业务骨干及青年干部深入企业,为企业相关负责人讲解《民法典》法条要点,并根据企业行业特点,制定专属法律课程,提供有针对性、高质量的定制法律服务,提高企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普及《民法典》。我局邀请浙江豪江律师事务所张安友律师,开设了一堂《民法典》涉税涉企专题法治讲座。张安友律师结合企业可能涉及到的税务事例,为80余家企业财务人员上了一堂接地气、有实用的“税务讲法”课,获得了一致好评。税法进校园。我局安排青年团员及公职律师多次前往辖区内小学开展“课堂学法”活动,通过播放税收动漫小视频、讲解生活实例等方式,讲授基础税收税法知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我局于2020年4月8日正式发文成立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明确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税政法制股,统筹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扩大税收法治人员队伍。2020年,我局加强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我局现有公职律师2人,外聘法律顾问1名,为我局相关税收法治工作提供专业指导意见、积极参与普法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我局依据有关规定配合做好2020年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3名人员积极备考并顺利通过考试。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党委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环境,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以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税收法制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税收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我局党政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坚决落实减税降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召开党委会议16次,做到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实现“三重一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自挂牌以来每月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二、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执法行为规范仍需加强

  从内控监督平台、督察内审工作反映的情况来看,疑点数据的出现,折射出我局部分人员的执法过程仍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系统操作不够熟练、执法程序存在瑕疵等,需要我们在核查整改的过程中不断修正,从而更加有效地规避执法风险,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控管理方式仍需完善

  我局内控机制建设主要由税政法制股负责推进,其他主责部门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目前各主责部门对内控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何完善内控管理方式,结合绩效考核办法,提高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这些都是我局接下来需要思考改进的内容。

  三、 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方式,形成完整顺畅的内控工作体系,提高各部门人员的内控意识。利用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内控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内控监督平台及网格化内控平台,提升风险防控的有效性,确保内控机制建设落到实处。

  (二)稳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

  进一步细化执法信息公示任务,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各部门快速有效地对外公示相关执法信息。开展行政执法规范性培训,明确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执法人员语言规范等标准,提高全局人员执法水平。

  (三)探索创新税院协作方式

  根据现行税费拍卖征收流程,探索创新我局与各级法院间的协作方式,加强与人民法院间的沟通协作,共同探讨制定更加高效的协作方式,简化税院间信息传递流程,提高司法拍卖税费征收效率。

  (四)继续深入普法教育活动

  在今后的普法教育工作中,不断创新税法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发挥青年团员、中共党员的引领作用,有效利用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依托“税收宣传月”“八五普法”等特色活动,积极推动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五)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时刻关注各项税收政策及操作规范的最新规定,及时更新权力和责任清单,不断强化税务执法规范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布各项执法信息,不断强化税务执法信息支撑。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局内公职律师、人才库人员及青年才俊的作用,不断优化强化税务执法力量配置。

 

                                     国家税务总局龙港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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