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6MB16420050/2021-30688 成文日期 2021-03-1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09: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西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局党委、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落实“四力”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断优化税收执法方式,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稳中求进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评估风险应对。2020年我区税务部门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427.98亿元,同比下降0.73%。其中:税收收入315.73亿元,较2019年的290.14亿元增收25.59亿元,增长8.82%;社保收入103.49亿元,同比下降21.81%;非税收入8.76亿元,同比增收1.53%。2020年全年累计办理出口退税19.5亿元。 

 二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全区累计实现减税降费64.87亿元。其中2020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9.53亿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降费15.34亿元。

 三是深入开展“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合理设置网上办税甄别区、巧设“必答码”,帮助纳税人精准甄别网办业务,消除纳税人网办“后顾之忧”。扎口实体办税管理,先后合并了东西区办税服务厅、升级11个街镇网格点为社会化共治平台,撤回留下办税点、撤销行政服务中心5个综合服务窗口,集成了办税资源,引导纳税人形成网办习惯。升级打造“咨询服务云平台”,极大提升咨询热线接通率。借助地方为企服务平台,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现场培训等形式开展为企服务,扩大服务覆盖面和精准度。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2020年,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落实述法评议相关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以法治思维为统领开展全局各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集体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及其他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而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是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专家团队的先锋作用。我局目前有4名公职律师,同时聘请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局内行政复议和诉讼、破产债权申报、信访举报以及12366投诉等各项相关涉税处理工作。

三是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要严格适用办法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我局已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6609件,一般行政处罚586件,对涉及区级税务机关中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内容及时调整和更新; 2020年累计记录执法音像记录272户,涉及专票增额实地核查、风险快速反应、发票风险核查和后续管理等多项内容,确保执法有迹可查,执法过程合法、合理、公平。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事项按照程序经法制审核后决定。

二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在法定职权内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统一执法尺度,落实“一事不二罚”原则,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落实内部监督控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主动管理执法风险。2020年我局通过税收执法风险监控分析系统核查疑点1433条,发现并整改疑点215条。通过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指标扫描核查疑点34条,发现并整改疑点1条。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二是广泛接受外部监督。2020年我局以国务院大督查、巡视巡察、督查审计为契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接受检查,对查摆的问题实行清单和台账管理,狠抓落实整改。通过公开举报投诉热线,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监督和宣传作用,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监督作用,时刻保持对网络舆情的敏感度。

三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防范化解涉疫情风险隐患。2020年未发现防控机制缺失、值班人员不到岗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未发现在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形,未收到关于疫情防控不力方面的投诉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与复议机构以及法院的沟通、解释和协调,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涉税争议。2020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建立多元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节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征纳环境。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税务司法合作。我局与西湖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在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问题、司法与税务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2020年我局共接到法院关于要求对民间借贷纠纷案应缴税费进行征缴的案件65例,征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类税款合计516.24万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积极稳妥地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0年我局受理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2件。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以税务网站为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其他渠道的公开,强化不同公开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大政策效应落实、抗击疫情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及时广泛地宣传新的政策规定,定期举办税收政策培训会,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切实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新的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精准推进税法宣传。2020年疫情期间,国家、省、市、区各级部门相继出台扶持政策,我局以“战疫情促发展 服务全面小康”为主题,采取网上线上、互动交流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操作辅导,叠加社保费延期缓缴,在稳就业上发挥实效,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企业复工复产。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筛选税收政策适用企业,点对点进行政策推送,相关内容获得《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通过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结合地方实际推出“高校直通车”服务,在税法宣传的同时使个税红利充分释放。利用“宪法宣传日”等契机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税收宣传实效。

二是扎实开展“三服务”专项活动。2020年我局参加走访活动人员173人,走访纳税户10899户,共征集意见建议79条,解决纳税人困难问题30个。以纳税人需求和意见为导向,通过切实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和难点,持续不断提升西湖纳税服务的质效,营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努力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和支持率。推广应用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充分发挥宣传主渠道的作用;发挥“税小蜜”24小时智能咨询作用;充实纳税人学堂内容,降低税收知识获取成本;通过消息推送、智能语音外呼功能提供温馨提醒服务,增强企业获得感。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行政复议和诉讼、信访处理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债权申报案件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处理、合法性审查等具体工作,提高我局税务依法行政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公职律师累计申报破产债权案件47起。

二是以“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和“两测”为契机,通过组织专题培训、业务考试、竞赛考核等方式,激励干部更新知识储备以考促学,以赛促学,以学促用。2020年我局组织4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均高分通过,组织开展“岗位立新功、党员当先锋”微型党课比赛、“乘风破浪的税小舟”知识竞赛和“我和我的税收故事”VLOG大赛,进一步激发了干部的学习和工作热情。

三是依托“学习兴税”、“学习强国”、钉钉云课堂等平台,打破业务学习时间空间限制,开展培训学习,疫情期间,及时通过钉钉云课堂组织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训。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切实把培训成效转化为工作实绩。

二、2021年法治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定实制度集中学、开展活动灵活学、融入实践补充学”的思路,切实把会议重要精神融入到思想举措上、落实到工作成效上。因地制宜、集约高效打造“一个文化,四个阵地”,推进办税大厅、线上文化阵地和党员工作室文化建设,建好用好“书香税务・有声图书馆”特色场景,促进法治业务双融合。开展迎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运用“读红色经典”“讲红色故事”“走红色之旅”“送红色服务”活教材,筹划开展蕴含西湖特色的系列活动。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组织收入“稳增长”,提升保障力。科学制定2021年全年收入任务目标,统筹好“减”与“收”的关系,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加强新老政策衔接,确保税收红利直达市场“神经末梢”。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补链、延链、固链作用,为地方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商环境“争一流”,提升满意度。继续全面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和税务人员合法权益,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四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推动监督信息化。深化内部控制机制,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对税务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推进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在内控监督平台全面上线的基础上,推动业务软件内控功能的内生化,运用科技手段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结合西湖区局实际,紧扣干部党风廉政情况,“一人一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

五是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建设干部队伍“新风貌”,提升战斗力。2021年将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建设,明确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定期开展公职律师相关专题培训,提高我局税务依法行政工作质量。用好“学习兴税”平台和“数字人事”平台,提升干部素质。利用当前重大活动、专项工作等契机,给年轻骨干交任务、压担子,搭建施展才华、锻炼成长舞台。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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