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8MB1615314N/2021-29120 成文日期 2021-02-02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2  10: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法治要求,着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落实权益保障责任,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税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续抓好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领学促学的作用,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严格依法征税。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依托“互联网+政务”,打造“实名办税%2B分类分级管理%2B信用积分%2B风险管理”的新模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依法防止和制止征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松阳县税务部门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218211万元,同比增长2.67%,其中税收收入126543万元,同比增收6540万元,增长5.45%。

3.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认真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有序有效落实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规定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

5.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税务总局编制要求,我局已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西屏税务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公示。

6.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为贯彻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根据省级和省级以下税务局制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已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结合税制改革新要求,适应税源结构新变化,把握税收管理新趋势,优化组织结构、职责划分、资源配置,推进股室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岗责体系,促进依法高效履行职责。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7.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税务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增加税务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税务部门的法定职责。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发布,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在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市局报送备案。2020年我局未制定过税务规范性文件。

8.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20年我局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3次,一是根据要求组织人员对由我局起草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提出清理建议;二是对由我局名义制发的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逐一核查清理,经细致排查,未有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拟废止和失效、修改或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9.健全国际税收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国外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加强跨境税源管理,强化重点高风险事项的分析监控。完善反避税防控体系,规范反避税内控机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0.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我局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有关制度规定,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

11.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一是办税服务厅设置公告栏,对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普惠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公开;通过征纳沟通平台、微信等网上平台定时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服务厅LED屏滚动播放税收新政,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二是搭建维护征纳沟通平台。推出高效便捷的掌上移动税企沟通平台,构建“一般纳税人税企交流群”,引入“税小蜜”智能机器人,“24小时”在线回答咨询,实现与纳税人有效互动沟通。三是适应新时代宣传需求,成立县局新媒体宣传制作组,拍摄了《支付宝开具通用电子发票操作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操作指引》等视频,总点击量达一万余次,取得了良好宣传辅导效果。

12.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在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我局外聘法律顾问一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积极作用。

13.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依照有关规定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

14.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实行会议制度,县局通过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领导专题会议等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15.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20年,我局未发生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情况。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6.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暂行规定》,进一步优化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17.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我局认真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各类内部业务规范。认真做好专题宣传,开展内部培训,推动窗口服务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落实推广《全国税收征管规范(2.0 版)》与《浙江省税务系统业务操作指南》,将《指引》操作内容与规范进一步落实到日常征管中。稳步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完善干部考核管理体系。做好数字人事工作制度的学习宣传,数据的维护录入,制定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办法,切实加强对干部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  

18.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组织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在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上严格按照裁量基准执行,确保裁量标准统一。健全税收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集体讨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根据三项制度相关要求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按照总局办公厅《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我局以金税三期系统等信息系统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载体,在税务执法过程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进行文字记录,并对《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中规定的执法事项进行录像或照相等音像记录。已建成配备固定音像记录设备用于税务询问、约谈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税务约谈(询问)室1间,配置执法记录仪12台。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省局《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规范审核流程。

19.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一是推行重大税收执法说明理由制度。按规定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向相对人说明处理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自由裁量所考虑的因素。二是全面落实包括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内的三项制度,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对照公示事项清单逐项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法律救济渠道等31项内容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公示工作。

20.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上线运行,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电子税务局推广工作,减少大厅人工受理量,切实提高网上办税率。坚持“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导向,关注原有自助区维护,配齐自助办税设施设备,整合自助办税终端,统一业务规范和接口标准。深入推进信息管税,推广使用电子版增值税普通发票和电子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保障及时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依法建立健全税务部门税收信息对外提供机制,加强数据管理,保障信息安全。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规定,对照10个内控专项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督促各主责部门做好内部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税收工作的各类风险。开展2020年税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组成了评查小组,采取随机抽卷等方式,选取一般程序处罚、简易程序处罚、行政许可三类部分案卷,对照案卷评查要求及评分标准逐案进行了评查,督促整改说理不充分、程序瑕疵等问题,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规范税收个案批复行为。2020年我局无税收个案批复。

2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一是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落实内控员制度,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人。三是通过内控平台,对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方面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对于税收业务操作各环节全程实时监控,加强了风险信息传递,提升预警的能力,做到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实现执法风险的信息化防控,通过内控系统发现风险预警,提前自我纠错,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四是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工作,对内控制度建设情况、运用内控平台开展内控工作情况、营造内控文化氛围情况、内控管理情况和内控内生化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估工作,进一步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地生根。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任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完善督察内审体制机制,2020年我局督审部门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督察;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办;完成常规性税收执法督察和专项审计自查工作;同时开展了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以及第三方乱收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强化税收执法督察,推动中央决策部署和税收政策有效落实,重点关注易发生执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对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

23.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拓宽纳税人诉求渠道,在大厅显要位置摆放投诉信箱,公布12366举报投诉电话,认真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组建投诉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的管理,当场投诉的,即时处理;事后投诉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结合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有针对性完善相关工作,全面整改。

2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深化税收执法责任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5. 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促进投诉管理规范化,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开通纳税服务咨询反馈热线,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纳税人的反馈意见,对12366咨询、投诉工单限时处理、反馈。二是通过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便民春风行动等活动,及时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短板进行调整或整改,推行有需求必回访、有回访必落实。三是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信访工作应对机制。

26.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职责的机构,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在行政诉讼岗位配备公职律师一名,并外聘法律顾问一名,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开展相关工作。2020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7.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深入研究税务行政和解调解制度,依法加强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丰富实践发展“枫桥经验”,有效预防和化解涉税行政争议,实现涉税矛盾就地解决和基层综治现代化,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8.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严格按照省市局相关规定,在网站上做好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下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栏目的公开。利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纳税服务工作纪律、办税指南、税务行政许可项目、举报投诉监督渠道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更新维护,增强税务机关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29.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健全完善我局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具体化,并能落到实处。加强涉税舆情应对,建立健全舆情管理制度,建立负面舆情反馈机制,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涉税舆情领导小组”,加强舆情网络布控到位,定时关注各大论坛,及时处理涉税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30.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将税务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局网站公开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较好地发挥网站建设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积极推动作用。二是办税大厅公开,充分利用好导税台、大显示屏、政策宣传栏等区块功能,提高社会对公开信息的知晓度。同时接受现场、电话、微信、征纳沟通平台等形式的咨询,融合政府信息公开和税收宣传工作。三是借助外部力量,加强与松阳电视台、新松阳、松阳广电等媒体的联系沟通,借助主流媒体平台打开信息公开覆盖面。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3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例会制度,2020年开展学习例会4次。按照《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每年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推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按年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

32.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组织新入职工作人员在国旗下进行宪法宣誓,激励新入职公务员在今后的税务工作中,恪守宪法原则,依法征税、依宪治税。把宪法等法律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组织全体干部分批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和法治专题教育学习;在干部年度知识更新培训中,邀请我局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切实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理念与执法水平。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由省税校统一组织,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积极派员参加“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形式,以考促学。

33.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滚动屏、公告栏、微信群、征纳沟通平台、主流媒体等抓好线上线下的广泛宣传,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

34.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做好A级纳税人名单发布以及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查询服务工作,积极落实A级纳税人激励措施。与其他部门共享涉税信息,加强部门合作,提高惩戒震慑力和“A级纳税人”含金量,推动纳税信用社会化应用, 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积极营造以纳税人自律、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管相结合的税收治理氛围。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35.促进税收社会共治。推动建立健全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加强涉税专业机构监管,做好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涉税专业服务业务信息报送的监管,加强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督力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及时提醒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进行或完成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等业务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积极打造对中介机构引导和管理的“完整链条”,实现“服务千家、惠及万家”。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36.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我局内设法制股,负责税收法制相关事务,同时配备公职律师一名。

37.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根据总局的《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38.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根据中央《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研究落实相关岗位人员法律职业资格管理要求,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此外,通过法制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我局法学专业人员的培养力度。

39.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我局现有公职律师一名,并聘用一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税务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40.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成立国家税务总局松阳县税务局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委领导下全面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例会制度,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

4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严守选人用人纪律,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及使用,一是严肃认真地落实好有关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二是着力于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切实保护干部干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2.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绩效管理,有机融入全局重点工作,严格实施,深入推进,充分发挥绩效指挥棒作用。

43.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开展法律顾问工作,按《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现有1名外部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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