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派出税务机构税费征收管理范围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12-17  10:0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组织部《关于同意部分基层税务机构调整办公地址及管辖范围 更名的批复》(浙税党委组函〔202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税收征管实际情况,对我县税务局派出机构税费征收管理范围进行调整。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起始期间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Qtshuiwu@163.com

二、通过联系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联系电话(传真):0578- 6818150(6509616)(联系人:林伟建);

三、通过邮寄方式提出,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城东路292号,邮政编码:323900

提交意见时,建议留下单位名称(或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关于派出税务机构税费征收管理范围调整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青田县税务局

                          2021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