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系统坚持以案明纪 深入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1-10-29  14: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委员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知》要求,市局党委第一时间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并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税务系统努力取得作风建设更大制度成果和治理效能。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强教育。全市系统各级局党委均把《通知》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材料,原原本本领悟精神、细致深入开展研讨,清醒认识形势的严峻性、问题的复杂性。各部门、各支部积极通过部门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专题学习,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

二是结合专项整治抓落实。切实将警示教育学习融入到全市税务系统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去,结合《通知》中点出的问题和前期专项整治成果,紧盯我局干部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税收执法风险易发多发重点事项、关键岗位,坚决整治发生在纳税人缴费人身边的涉税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决整治部分单位非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求实效。坚持加强日常廉政学习和廉政谈话,确保时刻绷紧廉政精神,补足精神之钙。持续探索 “三不”一体推进抓作风建设的机制建设,切实做到对“四风”问题“零容忍”。积极推进深化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有效运转,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委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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