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0625-21218921
二、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总价:1188000(元) | 杭州孚嘉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余杭塘路 2301号海智中心 1幢 9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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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 内网税务管理端功能及外网端功能改造 | 对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税务管理端和纳税人端进行升级改造和优化完善 | 项目服务期分建设期和运维期,项目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自然月内,项目运维期为终验后1年。 | 满足招标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俞群爱,叶永平,钟振文,严奉伟,蒋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0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270956
质疑联系人:周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273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东嶂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825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部国库司
地 址:北京市月坛南街26号院1号楼
传 真:/
联系人 :财政部政府采购投诉与受理举报窗口
监督投诉电话:010-68513070
附件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相应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