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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10-12  14: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信用浙江”网站行政处罚信息,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申请信用修复。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均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超过一年,期间未产生新的计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经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核对确认,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符合《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的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现按照相关规定,对江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向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提出申请。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2日至2021年10月18日

联系电话:0575-81285259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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