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工体机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681MA288QXR3L):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绍税一稽处〔2021〕5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绍税一稽罚〔2021〕93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以上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文书见附件。
诸暨市工体机械有限公司 绍税一稽罚〔2021〕93号.doc
诸暨市工体机械有限公司 绍税一稽处〔2021〕56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