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02MB1615154R/2021-00224 成文日期 2021-01-0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08  09:1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子栏目—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col/col12781/index.html)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联系(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95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60365,电子邮箱:zjlq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龙泉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丽水市局和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主线,以提升纳税服务水平为目标,狠抓涉税政务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推进税务行政权力、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执法、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指导思想,积极发挥网站建设在电子政务公开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做好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下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栏目的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落实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

持续做好网站管理,严格按照发布时限要求维护信息公开栏目。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针对多平台信息发布的情况,坚持统一口径,做到数据同源。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专项工作,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6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3

28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27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4707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龙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回应公众关切的时效性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接下去,我局将落实好以下工作,继续强化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要求,精准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切实提升主动公开的力度;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增强干部回应关切的能力,对群众通过税务门户网站等渠道咨询的涉税问题,实现3个工作日内答复,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龙泉市税务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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