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82MB1615226G/2021-29128 成文日期 2021-01-3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4: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我局在上级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践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深化税收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维护税法权威,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

       1.发挥领导小组核心作用

       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2.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2020年局党委书记以带头讲法的形式开展了七次集中学法,牵头完成了“七五”普法的验收工作,加快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件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3.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

       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每年对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领导班子成员需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更好地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

      (二)全面树立税收法治理念

       4.领导干部定期学法

       制定《平湖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机制》,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的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熟悉掌握常用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为依法决策提供保证。

       5.干部职工日常学法

       积极开展法制普及教育,及时向全局干部职工转发上级税务机关的有关政策文件,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2020年已开展8期金平湖税务学堂。同时,积极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等活动,通过以考促学,切实提高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全民税收法治宣传

       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特别是疫情期间,及时开展了企业帮扶活动,利用税收宣传月、全国宪法日等重要节点,依托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流动税校、“税小二e直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实现税法“六进”主题活动常态化、多样化。2020年已辅导纳税人71.1万户次,推送征纳平台资讯413万条,印制各类纳服宣传资料15.5万份,覆盖面达100%。

       7.普法教育基地建设

       以创建法治税务基地为契机,积极布置“阳光税悦”法治文化展示厅。通过实时性的文化展示和资讯交互,为干部搭建学法普法、互动交流的多功能平台,用税务干部和社会大众爱听、能懂的全媒体手段,阐述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故事。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8.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

       严格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切实提高审查、评估质量,确保准确、有效地实施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截至2020年,我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共有9件,并已按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9.积极参与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规定,统一开展税务违法行为处罚工作,推动区域制度规范、执法尺度的协调统一,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严格依法征税

       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目标,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理念。2020年,我局共组织税费收入160.4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减免各类税收31.79亿元、减免社会保险费10.92亿元,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36.33亿元,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出了税务力量。

       11.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转变税收执法理念,倡导说理式税务执法文书,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争议事件的发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12.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严格按照总局文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2020年已按照总局模板维护好了“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已公示信息1694条。严格要求干部按照《浙江省税务系统税收业务操作指引》开展各项执法活动,规范税务执法文书,完善文字记录;同时进一步规范音像记录,按规定对企业一般注销、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事项开展实地查验时进行执法记录仪拍摄。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

       1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深化我局“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梳理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三服务”、大宣传大走访、反诈宣传走访等工作,深入实施办税提效工程,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网上综合办税率达到98.14%。

       14.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根据税务总局执法权责清单范本,结合我局实际编制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包含8类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性质的权责事项,并按规定统一在“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公示,进一步明确执法边界。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5.完善权力监督机制

       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纪检机构专责监督职能,重点强化政治监督,做好我局干部廉政档案库。积极响应省局“内控建设提升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内控制度,深化应用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日常发挥好督察内审监督职能,积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2020年共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5人次。

       1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设置举报信箱,公开电子邮箱和举报电话,设立局长接待日并建立工作台账。2020年我局受理信访件138件,并已及时将核查结果通过电话向来访人反馈查办结果。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7.健全纠纷化解机制

       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2020年共接到12366投诉工单133起、投诉电话6起,已全部处理完成。同时,创新税收执法理念,进一步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进“息事无讼 润物无声”纳税争议预防化解机制,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目标,形成比较完整的可复制的纳税争议预防化解平湖经验。

       18.强化复议应诉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深化税务与司法协作机制,坚持以“提高税收执法质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为原则,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大日常执法监督管理,2020年实现了税务行政“零”复议、行政应诉“零”案件的工作目标。

      (八)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9.完善执法人员管理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截至2020年12月,本单位及所属承担执法任务的机构正式在编人员数为306人,已申领执法证件人数303人,申领执法证件率为99%。

       20.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提高公职律师的学术水平和实务能力。目前我局已有3名干部取得公职律师证。同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现已聘请泽大律师事务所的俞国华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

       21.健全法治人才培养

       全局高度重视法治骨干队伍建设,优先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到法制部门工作,积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展全员分类分层教育,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任用、评价及提升的链式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法治税务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落实工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法治意识有待继续加强,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三是法治力量相对薄弱,专门的法律人才较少,少数税收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循法而行,依法而治,紧紧围绕上级局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及要求,以法治税务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规范税务管理,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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