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2525MB1615269A/2021-29614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文件要求,我局扎实推进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的信念、决心、行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领导干部定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统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各项税收工作。

2.深入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发挥好税法宣传月活动、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抓手的作用,更多采用纳税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税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纳税人法治素养,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筑牢坚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社会税收环境。注重从青少年抓起,与江滨小学联合建立法治合作机制,建立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教育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基础工程,让学生们从小树立税法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3.严格依法征税。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税收分析预测,严把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面对经济持续下行、新冠肺炎疫情的压力和挑战,多维度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科学统筹收入指标,共组织各项税费收入149588万元,同比下降4.13%。其中,税收收入74039万元,同比下降6.65%;社会保险费收入72712万元,同比增长2.02%;非税收入2837万元,同比增长12.8%。办理出口退税9000万元(含免抵调800万元),同比增长1.69%。

4.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工作要求,联合县经商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庆元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平稳发展的十八条意见》,结合庆元实际推出《国家税务总局庆元县税务局关于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40条意见》,积极引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1-10月,共完成减税1.92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2637万元;2019年更大规模减税政策在2020年继续实施形成的减税1.66亿元。截止12月底,累计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达6656万元,惠及企业1270户次。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继续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行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文件要求,仅保留了7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本着便民高效的原则,及时优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金三系统推行的基础上,把审批事项前移,能在办税服务厅办结的审批事项尽量当场办结,推行网上审批、“阳光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6.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积极做好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分期分批推出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约束和规范权力行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全面梳理现行办税事项,公布113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县委县政府相关平台与办税大厅通知公告栏公开。

7.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我局落实“三定”暂行规定到位,共设11个内设机构、3个派出机构、1个事业单位、2个外设机关。税务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将承担全县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进一步服务好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8.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局充分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为重要事项处理,由法制股牵头负责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执行的准确性、规范性、延续性。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增强公众参与实效。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管理,在管理和决策中更好的吸取民意、集中民智,集思广益,提高行政管理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我局对于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企业实地走访,面对面助企解难题。3月起,以“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分组开展实地走访问需活动,现场收集、解决纳税人问题,已累计走访纳税人2173户,其中实地走访811户,已开展涉税服务中介、服务行业、铅笔行业、竹制品行业、建筑行业等行业协会座谈11场。收集各类问题185个,已解决180个。现场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困难问题182个,解决困难问题182个。

10.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提交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严格执行“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程序。同时,认真做好党委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的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严谨性和完整度。

11.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我局严格执行《庆元县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庆府法〔2018〕9号)、《庆元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庆委办〔2012〕72号)文件要求,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2020年,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决策风险事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我局牢牢把握“查错纠弊、促进管理、防范风险、服务大局”的职能定位,力促《督审规范》落地见效。积极发挥其对税收执法、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促进作用,推进督察内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理念和执法能力。

13.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我局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文件标准执行,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求税务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适当,并充分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等权利。2020年,共实施行政处罚240户次,其中简易处罚110户次,一般处罚11户次,不予处罚119户次。

14.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征管质效稳步提升,梳理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发票电子化工作,已圆满完成年度超过60%的任务。严格落实“首票服务制”,稳步做好电子专票试点工作。加强县域重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开展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认真应对千户集团风险核查。推出24小时全天候智能化审核,缩减平均退税时间至0.26个工作日;开展进出口企业专项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出口退税风险。

15.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综合网上办税率实现98.11%,推广成效明显。创新实施“网格化+X”纳税服务机制有效破解服务堵点难点问题,全县企业网格服务员配备100%全覆盖,响应时间压缩50%以上,保持纳税服务“零”差评。携手县农商行推出“银税一站通”服务,有效解决特殊缴费群体现金缴纳社保难题。联手市监打造企业生命周期服务专区,实现企业开办、个体简易注销“一区办结、一窗出件”。切实发挥纳税信用增值作用,全县银税互动项目共授信户数189户,授信额度2.4亿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6.切实加强内部监督。我局以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为抓手,以疑点数据为导向,强化对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指出税务干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进一步监督权力的正确运用,确保税务干部规范用权,税收执法行为公平公正;落实党廉建设“两个责任”,强化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依法行政的监督和约束,以“强化廉政教育、严格廉政制度、加强廉政监督、严肃廉政纪律”为工作主线,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廉政制度,确保干部干净执法,廉洁自律。

17.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开展作风教育月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列明工作清单、问题,重点聚焦是否存在深化“三服务”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家庭助廉建设。2月底前向全体税务干部家属寄送廉政家书,通过深入开展“家庭助廉”活动,进一步强化家教家风建设成效。

18.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切实落实执法督察责任,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结合税收执法督察、市局对县区局巡查,重点对业务受理的资料要求、办理时限、受理流程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即查即改,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要求,实施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过程责任形式。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9.加强纠纷投诉预防机制建设。为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有诉必答,我局强化管理,对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及流程进行细致梳理,准确把握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建立以服务为理念,以规范、高效、廉洁、文明为目标的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大力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关系。对于纳税人的投诉第一时间落实,第一时间彻查,第一时间解释,做到“有求必应、限时答复、确保满意”。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载体。完善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推行办税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办税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健全共产党员先锋岗、重点企业直通车等特色服务,落实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在办税服务厅放置自助办税终端使用指南、活页意见本和主要申请事项提供资料参考范本等,方便纳税人免费取阅。

21.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发布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评监督。

2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税机等渠道,逐步实现网上办税、网上等号查询、网上发票查询、在线咨询等功能,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及时公布县局对外公开电话,有效利用现有QQ群、微信群、征纳沟通平台等,告知纳税人相关税收法律与各事项,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行政公开事项。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3.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制定《庆元县税务局领导干部日常学法工作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坚持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学法的日常化、制度化。

24.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开展针对全体税务干部的法律知识测试,促进税务干部树立正确的税收执法理念,强化税收执法风险意识,提升管理能力和执法水平,推动税收执法规范化、法制化。

25.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用互联网新兴媒体进行税收宣传,以微信公众号为平台,开展网络答题竞赛,增强税收宣传效果;结合“税法进校园”活动,开展税法讲堂、税收主题手抄报、“争当小小税宣员”倡议签名、邀请学生参与“小小导税员”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精准度。积极参与宪法活动宣传日活动,普及税收知识,弘扬税收法治理念,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26.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一是准期完成信用等级评定工作。4月份按期完成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2019年度共纳入信用管理企业3266户,其中参评企业3025户。6月份完成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类型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共纳入信用管理户数15890户,其中参评户数15889户。所有信用结果已于2020年6月30日公布。二是严格落实信用激励与信用惩戒机制。对纳税信用B级以上良好信用企业给予绿色通道、容缺办理等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D级不良信用企业采取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控制发票用量等惩戒措施。三是全力推广税银合作。截至目前银税互动共授信企业189户,授信额度24234.99万元,实际支用118户,支用额度17819.3万元,完成目标数80%以上。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7.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我局已设置法制股,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综合性政策文件会办、起草和落实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组织办理涉税反补贴案件应对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协调配合外部监督、上级单位监督等工作。

28.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我局对税收执法人员进行严格清理,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实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制度,把述法评议与副科级以上人员年度考核、“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相结合,完成2019年度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评议8人次。

29.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我局在税收法制专职机构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并在局内各股室设置法制员,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努力提升法治工作成效、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优化纳税服务,推进依法治税建设。

30.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专业需要,提升在法律专业事项上的整体水平,我局与浙江百山祖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书,聘请吴荣步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税收执法决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发挥专业法律顾问在法治税务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3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由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了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局内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规划依法治税整体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加强统筹,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2.探索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一是强化落实数字管税。对纳入网上办税率考核的业务事项进行分析,进一步加强电子税务局推广应用工作。持续开展实名采集工作,完善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工作。二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内控辅助平台”工作,抓好执法督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进合法合理尽责执法。三是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紧抓风险任务应对质量,加强市外建筑企业预缴税款的后续跟踪管理,同时开展装饰装修行业的风险应对工作,进一步提升风险应对效率。

二、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以来,我局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要求,仍有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税收法治观念仍需提高。一是我局法治基础仍然偏弱,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依法行政打基础、补短板、强素质的一些措施落实不够到位;二是部分税务干部尚未形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习惯,执法风险防范意识还有待加强;三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税法遵从度有待提升、执法环境仍需改善。

2.税收执法监督有待加强。一是日常监督乏力,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不够严密科学,尚不能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二是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三是日常税收执法管理中涉及的税收政策性文件繁杂,且调整更新频繁,导致执行政策性文件上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直接影响了基层税收执法权威性。

3.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被扭曲。在纳税服务被不断强化和放大、“纳税人满意度”上升为绩效考核评价重要指标的背景下,面对严格执法和优化服务时,存在执法让位于服务,部分干部消极执法、被动管理的现象。

(二)工作建议

1.尽快完善和优化内部规范性政策文件。建议结合我省改革和经济发展要求,以及目前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完善和优化内部规范性政策文件,增强税收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为基层强化依法治税、规范日常税收执法、加强税收征管等工作,提供依据和规范指引。

2.继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是大力推进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我省税务系统权责清单范本的进程,建议进一步细化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压缩基层税收执法的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二是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全程记录,完整采集执法全程信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三是适度合理使用税收强制措施,严查税收违法行为,对税收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不断净化税收执法环境。

3.理性认识纳税服务与税收执法的关系。不断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但优化服务与严格执法并不矛盾,应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因此,我们要理性认识、正确对待,坚持严格执法与服务有机融合,在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中不断优化服务,为税收执法争取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税收执法与纳税服务的良性互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全局税收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

1.持续规范执法程序。深入推行“三项制度”,推进合法合理尽责执法。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逐步推进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说理性税务行政执法文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引领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2.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使用管理,拓展内控监督范围,有效防范行政管理风险、税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积极整合督察内审、监察、督查督办等力量,推进实现监督检查全过程、常态化;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整改督导机制,实现查处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规范一项执法,完善一套机制。

3.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依托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纳税人学堂等渠道和方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加强与我县重要网络媒体的常态化、机制性沟通协调,及时应对、积极引导涉税舆情,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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