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1569387983W/2021-28922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4: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78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2831768,传真:0570-36795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社会公众期盼,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方法,增强公开质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托衢州市税务局网站链接,梳理好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公众参与等栏目,做好信息动态更新。通过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维护更新公开信息,涉及政务活动、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公开指南等丰富内容。2020年度,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83条,其中,通过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条(包括办理政协提案1件);通过地方政府门户网公开信息15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不断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接收渠道、受理流程,电子邮箱,按照规范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信息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工作。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衢江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信息公开审核,细化审核内容,对公开信息的公开形式、信息名称、信息来源、发布载体、部门审查意见、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意见等项目进行审核,确保公开和保密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常态化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公开范围。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税务系统门户网站、地方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税务系统执法信息统一公示平台作用,拓展公开广度,加大公开力度和深度,依法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公众,通过中国税务报、《浙江税务》、总局省局微信公众号、总局省局网站、学习强国APP、地方新闻联播等途径,刊发、报道、播放各类税收工作稿件50余篇次,传播正能量,展示税务风采。根据纳税人需求,运用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税企互联微信群等平台,实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信息、疑难解答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业务知识系统学习,强调政务公开各项规定,明确公开范围、时间节点和方式程序等重点业务内容,为推行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责任到人。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监督举报信箱、监督投诉室,收集群众对税收工作及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20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80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9

8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8

行政强制

5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41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一定实效,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存在着一些差距,例如:公开信息的方式还可以更加灵活;公开信息的内容还可以更加生动活泼。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以“人”为抓手,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动态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税收执法公开内容,规范纳税服务公开范围,改进信息公开方式,真正做到主动问需于纳税人,及时回应公众关切问题。三是与时俱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发布、报道税收工作、政策解读等内容,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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