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400MB1642128R/2021-28882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9:57 来源: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全面落实市税务局及嘉兴港区党工委、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提高部门公信力。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嘉兴综合保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嘉兴港区南湾路101号,邮编314201,电话:0573-85521149,传真:0573-85533179)。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更是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的大考之年。在2020年,区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机制,针对各公示环节完善具体程序和要求,保证应公开事项不遗漏,不应公开事项不泄漏。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及时在嘉兴港区门户网站和浙江省嘉兴市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综保税务模块公开相关信息, 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落实到位。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区局在嘉兴港区门户网站公示信息215条,在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基层政务公开”-综保税务模块公开相关信息76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答复情况。2020年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0件。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区局锁定各个公示环节,保证公示信息及时、高效、透明、安全。具体工作中,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领导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由区局各部门内勤联络员负责信息的搜集与保密初审,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整理和发布,由区局保密委员会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公开与上报。最大限度确保一方面保证信息透明,及时公开,另一方面保证信息的严谨和保密性,避免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泄。

(四)平台建设情况

1.网站公开。充分发挥网站的“窗口”作用,坚持依法公开原则,将政府网站打造成区局对外公示的重要“窗口”,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实施政策解读、更新工作动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搭建互动平台,增进公众对税务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2.窗口公开。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区局办税窗口,严格按照“四力”工作要求,公开“全程网上办”事项和“全程邮寄办”业务,积极引导纳税人、缴费人使用“非接触式”办税途径。第一时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电话咨询、现场答疑等多种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辅导。

(五)监督保障

1.内部监督。本年度,区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部门绩效共性考核,以考核成绩向各个部门传导工作压力;由区局法制股、纪检组负责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对行政过程中是否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施政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2.外部监督。及时对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全局概况、领导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更新。主动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并逐条逐项地梳理出来,及时向领导小组呈报。及时公开人事信息、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在税务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便于公众参与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41

20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37

2

行政强制

2

+3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4

167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虽然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在网站公开与窗口公开之外,新增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3者之间信息同步困难;二是部门信息内勤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度不足,信息搜集较为被动;三是信息内勤人员保密意识不够,部分信息未作脱密处理,直接上报区局信息联络员,造成信息积压。

(二)2020年改进情况。

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局大监督体系,凝聚纪检、法制力量,推进了政务公开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2021年进一步改进举措

一是根据区局实际,明确公开目录责任部门,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提升公开效率;二是加强工作培训,向责任部门讲解政务公开法规、条例,提升工作规范性;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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