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2MB16420643/2021-28990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2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对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及时安排部署,以政务公开原则为指引,以便民利民惠民为目标,并结合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提高了政务公开质量和服务质效,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信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得到巩固。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越城区税务局在省局网站基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模块公开相关信息9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 收到申请情况。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2. 答复情况。2020年共答复依申请信息公开1件。

3.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

4.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区局各单位提供信息并填写保密审查表,由保密审查岗人员进行保密审查,政务公开岗位人员负责收集、整理,领导把关后发布,一方面保证信息透明,及时公开,另一方面保证信息的严谨和保密性,避免不应公开的信息外泄。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线下在各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开辟办税服务、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税收宣传等栏目,线上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税小蜜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新载体作用,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全局概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及时公开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人事信息、对外联系电话及纳税咨询等公众参与信息,便于公众参与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为政府信息公开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59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46

7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14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27694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网上宣传力度,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纳税人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宣传效率,有效提升纳税人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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