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在上级税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6大部分,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富阳区恩波大道99号,邮编:311400,电话:0571-63132503,传真:0571-6313250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税收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积极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税收工作,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我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促进执法依据全面公开、执法过程规范透明、执法结果尺度统一,通过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6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64条(期),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条,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委托代证公告等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条(期);涉税专业相关服务信息13条。通过地方“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公开办事指南共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深入学习落实相关规定,积极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切实发挥好依申请公开的网上申请平台作用,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流程,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0年,我局共计收到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对公开信息的发布与审核实行层层把关、分级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我局及时向民众公布政务信息,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同时,在2020年新上线的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积极做好富阳区模块的平台建设和内容维护,公示平台包括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7个子栏目,28项执行信息公示类目,基本覆盖了我局税务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执行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深入学习落实《条例》规定,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绩效管理考核项目。明确各责任科室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建立健全规章要求,督促做好与所履行相应职能有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进行信息公开培训1期,实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着力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608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40 | 411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8 | -31 | 1244 |
行政强制 | 5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72280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开内容更加详实,公开流程更加规范,但对照上级部门要求以及公众需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够生动等。
2021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要求各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纳税人及缴费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回应公众关切,将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窗口作用,提升公众满意度;二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准确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综合运用绩效考核、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保障;三是提升公开质效。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平台传播相关信息,坚持移动优先,充分运用图文、H5、音视频等展示形态,统筹传播渠道,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不断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和表达方式,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