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1-28975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6:5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路58号名胜区税务局308室,邮编:310013,电话:0571-87335559,传真:0571-8733555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条例落实情况

区局严格贯彻落实条例有关内容,做好各项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并严格按流程开展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纳税人权利。在名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将政务公开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与税收现代化建设事业同步推进,将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具体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并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并通过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完善流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有效实现了政策公开、决策公开、制度公开、职能公开、执法公开和办事公开“六公开”的目标。

(二)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税务网站主动公开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税收行政权力清单、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纳税信用信息等内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区局每周做好网站的发布工作,定期检查更新相关内容。据统计,2020年共计在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5条。

通过办税大厅公告栏,公布信息共91条,重点公开了包括工作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涉税通知、纳税信用等级名单在内的信息公开相关内容。2020年,区局建成了智慧无人办税大厅,大厅的公告栏也从实体转为电子屏,政务公开与纳税人的交互更加便捷,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现代化建设共同推进的目标。此外,通过在办税大厅两块电子屏上投放和滚动播放各类政策解读、纳税服务等内容,让纳税人能方便地了解政策。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等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第十三条内涵和政府信息的适用范围,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妥善处理研究课题类申请,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积极推广更加便利的互联网申请方式,加强、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区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数0件,无回复依申请件,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存在诉讼复议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包括不予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行政公文公开工作。将公告、通告和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税收个案批复类公文,设为“主动公开”;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报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答复有关部门意见的公文,设为“不予公开”;上述主动公开和不予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文,为依申请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直接扣分法进行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依法依规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杭州市税务局和名胜区管委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升区局政务公开建设水平。区局涉税违法行为检举电话为0571-12366,0571-87335556(传真);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为0571-8791237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9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0

34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7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35577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0年,区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还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努力去做的更好。一是点对点方式的信息公开渠道较少,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等线上交流方式进行税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申请方式需要与时俱进,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等模式进行线上申请有待进一步完善以方便纳税人,也促进了税务办理的集成化建设。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区局配备了一位干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接下来,区局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做好AB岗设置,为税务信息公开工作配齐配强专业干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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