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8MB1614960X/2021-29008 成文日期 2021-01-29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2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28号,邮编:310051,电话:0571-86628846,传真:0571-86627819)。

一、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2020年,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有关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于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92条,其中共公布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9条,行政处罚信息22条,非正常户公告2条,欠税公告2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4条,并已按要求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政府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项目。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0条。共接受各类信访557件,来信来访交办率100%,处理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根据《条例》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从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时限要求,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交流,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截至2020年12月,我局共计接收公民信息公开申请0件。我局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针对外网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具体公开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等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把反映人的诉求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落实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保证。

(四)平台建设。我局共设置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九大栏目。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完善,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一是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我局根据实际人员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确认责任追究制。二是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避免发生不予公开事项违规公开的情况。结合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定期开展自查,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梳理。三是提升工作能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组织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系列文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68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0

3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48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24029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已在原有信息公开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新途径,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需要改进之处: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于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2021年我局将继续以“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为宗旨,依法推进依申请公开,巩固拓展公开渠道,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大众,将政务服务与税务部门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完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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