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2589048065W/2021-28840 成文日期 2021-0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11:3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网站(http://zhejiang.chinatax.gov.cn/jinhua/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69号,邮编:321000,电话:0579-82309016,传真:0579-8230901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局及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安排部署,坚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未有纳税人就公开税务信息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要求,区局积极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税务部门部署,统一公开口径、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公开途径。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申请、办理、征求意见、答复、送达等情况实时更新,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处理好各类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次。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对每一税收管理事项,区局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规范操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指定专人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是加强平台建设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办税服务厅等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推进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学堂、短信平台等新渠道建设,利用现代化手段有效推送各种最新税务通知、税收政策,使税法宣传更有效率,方便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健全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要求纳入区局绩效考核,明确各环节管理责任。建立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体系,确保权责明确,配合得当。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7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5

16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947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0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婺城区税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仍需加强,信息公开数据质量仍需提升。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婺城区税务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使各项涉税政策和事关民众利益的事及时为民众获知,充分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经办人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使干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从思想上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先审后发”,严格落实《国家税务局系统保密工作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国家秘密的敏感性和保密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2020年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婺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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