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610695Y/2021-28820 成文日期 2021-0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老干部科)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4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为根本目标,始终将税收法治建设工作作为必须坚持的原则与前提,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进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税收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其中的核心内涵,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从而从政治高度提升法治税务工作站位。把握法治税务建设前进方向,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以改进和加强基础性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树立正确的税收绩效观为考量,加强征管、强化分析、统筹规划组织收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税款依法依规征收入库。

二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依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工作导向,深化增值税改革、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实施社保降率减费政策、执行疫情期间优惠减免及支持复工复产优惠政策,“实打实”“硬碰硬”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助力复工复产。疫情期间,上线延期申报智能核准功能模块,简化申请流程,强化数据智能校验,压缩审批环节,共计审批延期申报申请74户次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6户次。深化一网通办,精简开办手续。依托“浙江智能辅助平台”,深化与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成功为775户新办企业办理了税务登记、税费种认定、发票领用等开办事宜,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四是大力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坚持以依法治税为核心,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以法治作为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推动力。整合创新法治建设工作方式,营造法治税务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实名办税制度,提升纳税遵从度。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深化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运用,落实各项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推进税收环境法治化。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全面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积极研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论证咨询、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参与等机制建设。推进区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合理性审查,为区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奠定机制基础。截至本年,区局制定并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1个。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健全区局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实现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进一步体现税收法定原则,促进区局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三是积极参与长三角税收征管一体化,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严格执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持续优化税务执法,进一步提高区域内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的一致性,打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局重大决策的领导与把控力度,定期召开例会集体讨论决定区局重大法治事项。积极发挥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发布配套《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试行)》,对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的审核主体、审核范围以及审核流程进一步规范确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决策科学性。

二是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围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明确请示汇报范围、责任主体,开展区局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对于清单涉及的重大决策事项,依照规定向上级请示汇报,接受上级对区局重大事项的指导与监督。加强区局内部层级请示报告管理,不断提高区局请示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发挥法学人才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的专业能力,大力支持其工作。在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或重大内部事项前组织并听取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降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法律风险。

四是畅通纳税人参与决策路径。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保障行政相对人在接受行政处罚前陈述申辩权利,保障执法决定作出前充分吸收纳税人意见。积极利用约谈等方式,倾听纳税人建议,动态跟进纳税人需求信息。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积极主动对公众公开,并积极吸收社会公众对于公开信息的相关意见建议,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民主性。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线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配置金三系统公示采集、公示审核以及查询统计的权限,组织各科室“三项制度”联络员有序完成待公示信息的采集、审核及发布。无缝对接保密审查工作流,按照“事前审查”、“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逐条逐项核查公示项目在外网的展示情况,确保公示信息完整、准确。本年度对外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区局权力和责任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全程网上办”事项,累计对外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结果690条,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4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开展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配备执法记录仪4台,全过程录音录像约谈室1间,做好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的系统测试,通过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的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本年度累计记录执法音像记录条数15条。严格依照《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开展区局法制审核工作,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

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整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 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统一税务处罚裁量基准,依照裁量基准确定范围开展行政处罚工作,维护法律尊严。本年度共处理行政处罚案件78件,其中一般程序行政处罚4件。

三是积极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监督作用。通过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开展日常体检,内控管理岗、税收执法人员层层跟进,形成有错必纠“双保险”。主动梳理更新业务线执法风险点,定期筛查,逐个击破。依照系统风险提示,及时修正税务干部税收执法行为,达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的,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对税收执法行为智能化、科学化的监督修正作用。

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高税收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质量,多平台多样化开展税务干部的税收法律知识培训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执法氛围,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法、守法、用法,严明纪律,严格要求全体税务干部严格执行法律规定,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权力的界限与范围。准确梳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采取“一表两单”形式制作配套权责事项信息表及税务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强化规范性执法观念,提高税务干部对于自身行政执法权利范围的界限的认识,确保在法定权限内行使执法权力。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积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重大事项决策自觉向上级报告请示,接受上级监督与管理。严格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规范管理,推进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从思想源头上做好行政权力的内化制约。

三是开展内控监督和执法督察。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和内控监督,从制度层面明确职责,确保责任有人担,问题有人管。加强日常管理,从源头杜绝执法风险;落实事后监察,追本溯源查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反思总结;制定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流程和行之有效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明确分工,明确风险点,有效提升内控效率。针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对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社保费降率减费征收情况等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提升执法监督质效。

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司法、新闻媒体以及社会舆论监督。通过意见箱、12366、12345市长热线及网络信访举报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完善纳税人监督机制、举报投诉制度。探索并健全应对新兴媒体的舆情监督、收集、研判以及处置机制。本年度,区局接收12366投诉78条,12345市长热线举报116人次,网络信访5人次,均已妥善回复,办结率100%。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稳妥处理涉税争议。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畅通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渠道,引导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充分了解其意见与诉求。做好前期服务,避免纳税人不满情绪。严格依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设置投诉举报专人专岗,明确工单处理流程,做好差评回访,及时进行反馈和整改,化解征纳矛盾。

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行政执法中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向纳税人明确其所享有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利。引导纳税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及《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有序表达诉求。

三是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责任。依照《行政诉讼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等法律文件规范做好行政诉讼应对。充分发挥区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的专业力量,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涉税争议。本年度区局所涉行政诉讼案件0件、行政复议案件0件,积极做到于源头处预防纠纷发生。

四是规范开展信访工作。严格依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本年度区局接收信访案件合计5件,均予以妥善处理,办结率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将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进行具体分解,确保落实到具体部门,并通过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成流程顺畅、衔接紧密的工作程序,有效实现了政策公开、决策公开、制度公开、职能公开、执法公开和办事公开“六公开”的目标。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的动态管理。通过税务网站、大厅公告栏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纳税信用信息等内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一事一申请”原则,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开辟更加便利的互联网申请方式,加强、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积极落实“七五”普法工作要求。以国家宪法日为抓手,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树立税收法治信仰;开设“宪法讲堂”,为税务干部上好国家宪法日“必修课”;在办税服务厅播放国家宪法日宣传片,全方位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为纳税人带来潜移默化的宪法宣传体验。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浓厚氛围,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助力全社会法治观念的增强,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优化税收宣传线上培训方式。为应对疫情防控,积极开展线上税收宣传培训。结合征纳沟通平台,探索涉税宣传培训的新方式。通过群组网格化管理、辅导专业化供给、政策精准化推送、服务管家式定制,将平台打造成纳税人的专属“网上社区”,积极寻求更高效高质的培训渠道,将纳税咨询和辅导常态化,确保辖区纳税人应享尽享涉税政策。区局累计加入平台的纳税人5138户,创建网格化管理群14个、专业化税企交流群3个,通过平台累计推送83407条政策宣传信息,线上直播培训4场,完成涉税辅导9.04万户次。

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拓法治宣传新阵地。通过税务大厅信息公开栏、视频展播等多种方式打造法治税务宣传阵地。创新推出AI助理“答疑菌”智能税法宣传答疑服务,秉承“精一线、强后台”的理念,适应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的信息收集要求,逐步形成“常规问题自助答、重复问题自动答、疑难问题人工答”的云时代税法宣传咨询新格局,实现了税收政策讲解质效、满意度的双提升。积极探索税法宣传录播、税企交流群等多种宣传途径,主动参加外部组织的法治宣传活动,助力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推进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建设。积极贯彻现代化法律服务理念,推进区局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团队建设进程。保障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征管、税收执法事前、事中风险防控、事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覆盖税收执法全过程以及税收宣传中参与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多维度全流程实效。坚持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的双向交流,建立法律顾问与法制干部、公职律师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

二是开展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开展区局2020年度领导干部与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参加考试54人,均已达标。做好税法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政策宣讲、税收风险分析及宪法及行政法宣传等形式,丰富区局税务干部法学底蕴,提升区局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法治业务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机制体制

一是加强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深化区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指挥、领导作用。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本年度累计召开例会4次。做好依法治税工作的统筹与规划,研究部署区局依法治税工作相关计划以及重点任务安排,把握好整体方向和前进节奏。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引领下,区局积极开展依法治税工作,形成组织实施、协调督促、落实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活动工作合力,持续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跟踪反馈和效应分析工作,有效推进法治税务工程。

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规范开展领导干部述法评议。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及区局内部培训等多样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活动,夯实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法学理论基础,增强法治领导力量。本年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

二、下一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1年,区局将继续紧紧围绕税收法治现代化目标,以依法治税工作为抓手,全面提升税务干部能力素质与税收服务质效,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强化监督制约,促进区局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创造税收法治建设新格局,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推进政治建设,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建引领,贯通融合党务、税务和事务,不断把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的能力。

二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做好执法活动的规范记录与公示。加强除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外的其他执法信息公示渠道的规范化管理,统一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对外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时的标准格式,定期做好公示数据的更新及清理。依照重大事项法制审核规范开展法制审核活动。比照“长三角”和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好体系化一体化的融合,规范开展执法活动。

三是继续加强税务干部法治税务理念。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氛围,督促税务干部自觉以法律为准绳规范执法行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税收职权,在法律要求的程序中规范税收业务的开展,形成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税收工作秩序。开拓党建活动、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多渠道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活动,提升区局法治领导力量。深度推进青年干部培养计划,以模拟法庭、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夯实区局税务干部法学理论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为广大纳税人及缴费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

四是坚持推进法治税务队伍建设。继续发挥好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在税收法治工作中的实效。积极吸纳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为税务系统执法决策的参谋者、执法风险的防范者、行政争议的化解者、规范化文件的把关者、法治理念的传播者。推进区局法制干部公职律师申请进程,持续保障公职律师队伍的成长与发展。积极促进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办公,探索确定多样化合作机制,使得内、外法律人才资源得以优势互补。

五是广泛推进法治精神在全社会传播。紧抓国家宪法宣传周等法治宣传契机,开展多样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宣传的趣味性,提升普法活动接收方的获得感。推进法律宣传工作深入社区、深入学校、深入企业,普法范围广覆盖,主动向社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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