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6MB16420050/2021-28822 成文日期 2021-01-28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2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9号,邮编:310013,电话:0571-85365271,传真:0571-8536527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税务总局、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门户网站栏目内容建设,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形式,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推进本单位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以及业务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着重在以下三方面加大力度:

(一)以服务大局为本,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按照省、市局要求,调整和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在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设有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公众参与等子栏目,我局严格按照网站管理要求,及时更新各相关栏目内容,满足社会公众和网民对相关信息的查询和使用。2020年,本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网站等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44条,通过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条。

(二)以服务申请人为责,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通过集体研讨、会议传达、培训等方式,组织新条例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的专项培训,不断提高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我局均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认真受理、审查和处理申请,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答复或提供所需信息,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本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件。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已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2020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以自身建设为基,持续拓展公开平台渠道。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确保做好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区局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按照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积极做好信息新闻宣传,并拓展宣传形式,通过制作政策解读视频、对外借力“西湖发布”“杭州税务”“浙江税务”等网络平台发布多篇报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来看,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形式仍需创新。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精准把握《条例》的相关规定,切实提升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质量,进一步规范栏目建设,确保栏目发布的主动性、时效性、权威性;对社会关切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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