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8MB1614960X/2021-30610 成文日期 2021-01-1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6: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在省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滨江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聚焦提质增效、走在前列,充分履行税收职能,在法治轨道上有条不紊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的重要意义,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将法治税务工程纳入局绩效考核指标,持续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助力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继续加强和完善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法治税务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讨论局权责清单等依法治税相关事项。2020年全局已开展3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2020年全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税费,平衡好收入任务和进度,平衡好总量平稳和质量突破,全面摸清总体税源、重点税源,分析税种构成,精准化掌握收入底数和发展趋势,牢牢把握住组织收入主动权。

继续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抓好减税降费落实工作,有序兑现抗击疫情税费优惠新政,全面落实高新产业优惠,着力落实输血型优惠政策,创新推出“退税监控”小程序,加速办理各类退税,获得纳税人广泛好评。

充分发挥好以税资政功效,注重发挥税收数据的经济晴雨表作用,主动谋划,深入调研,聚焦数字经济、亩均税收等主题,2020年区局已形成多篇高质量分析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规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区局未存在需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坚持抓好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培训,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局党员干部遵规守纪。

认真落实长江三角洲税收征管一体化,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做好长三角区域企业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处理以及《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等文件落实工作,着力推动区域制度规范、执法尺度的协调统一,建立更加公平的区域税收执法环境。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结合局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并对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环节进行细化明确,不断规范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切实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推进税收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2020年,区局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共计公示行政主体、执法人员等数据6213条次。全面梳理局权力和责任清单及相应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明确执法权责事项。2020年,区局已梳理公示权责事项141项。继续推进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20年已完成1间执法人员约谈(询问室)建造工作。

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2020年区局全面打造“非接触式”办税模式,设置电子税务局辅导区及电话咨询专区,开设“答疑+办税”2合1岗位及“个体网上办税服务厅”,以“开源”为导向将窗口业务合理引流至网上办理,稳妥推进“去窗口化”。对原税收管理服务网格点进行整合和软硬件升级,成立税收社会共治服务点,扩容服务对象,同时新设园区税收共治,打造“15分钟办税圈”,逐步推进办税服务“去中心化”。

继续加强税收执法风险监督,持续推进实名办税,建立新办纳税人风险指标过滤机制及存量纳税人关联方解剖机制,切实防范和打击增值税发票虚开。不断拓展信息归集渠道,持续优化完善风险分析指标模型,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持续抓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积极运用信用评价开展差异化管理,增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荣誉感。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创新构建非接触式“监督管家”,实现监督执纪全程独立,稳固“亲清”税企关系。严格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干部监督十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从严管理干部,增强监督合力。

持续深化内部控制机制建设,落实网格化内控建设管理,明确内控网格责任,不断前移防控关口,及时堵塞工作漏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务风险。同时,积极转变内控管理方式,组织开展内控指标编制工作,依托信息手段提高内控管理效率,促进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继续采取兼职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强化机制管理,积极建立“专项复核+事前介入”的自然人异议申诉应对工作机制,完善廉政监督卡制度,进一步深化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坚持“法治是最优解决方式”,积极完善税收争议处理化解机制。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强化征纳沟通平台的运用,不断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注重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法律专业素养,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2020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结合区局实际,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司法与税务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税务司法在不动产定向询价、职业放贷人税费征缴等方面协作,促进提升民事执行司法处置效率,防止国家税费流失,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区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不断增强全局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2020年区局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税务门户网站更新及整改工作,主动公开信息94条,并按要求新增公布年度、季度税收收入统计、政府采购等公开项目。本年度尚未接收公民信息公开申请。

始终把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税收执法过程和化解争议中加强普法工作。全面推进“七五”普法,以线上线下集中讲座、座谈、上门辅导等多种形式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2020年区局结合“万名党员进万企 领导干部下基层”等专项行动,积极组织干部团队深入企业、园区等,上门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辅导工作,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难,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有效运用各类平台渠道,着力提高普法效率。2020年区局在积极运用征纳沟通平台、“税小蜜”、“滨税嘟嘟”等平台,个性化推送疫情防控税收大礼包、房土两税有关通知、电子专票辅导、影视业和二手车税收政策等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宣传及时精准高效。

抓牢重要节点,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区局以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目标,不断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丰富普法宣传形式,组织局公职律师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制作《尊崇维护宪法 依法诚信纳税》动漫微视频,普及税法知识,增强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税收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着力培育税务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税意识。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用法专题考试,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依托“滨税青学堂”、全员培训等平台,组织局内干部开展税收法律知识等专题培训,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积极抓好法治人才专业团队建设,强化公职律师培育,组织局公职律师参与局税收法治相关专题研讨会、破产企业税务债权申报等工作,不断拓展公职律师法治思维,提高公职律师业务能力。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并有效运用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疑难涉税案件处理等工作,助力提升全局依法行政水平。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按规抓好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工作,2020年区局领导班子已按要求向全体干部报告2019年度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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