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1-26  16:52 来源:常山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在省、市局和常山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建设,为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情况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行使自由裁量权。2019年办结行政处罚案件684件,处罚金额21.0236万元。其中:一般处罚程序90件,处罚金额7.0568万元;简易处罚程序597件,处罚金额13.9668万元。

2. 聚焦处罚裁量基准的统一。一是严格遵守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的《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减少税收行政处罚结果的争议性,将涉税处罚“一把尺子量到底”二是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对于拟处罚金额在10万以上的和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要求相关股室提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通过将三项制度工作与县局整体工作部署有机结合,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履职尽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二)聚焦法制人员队伍提升

一是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局的执法资格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格清理无证上岗的税收执法人员。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工作。2020年,我局共有正式在编人员134人,从事税收执法一线业务的人员共53名,执法岗位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三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局外聘法律顾问1名,拥有系统内公职律师2名,初步形成以系统内法律人才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为辅助的法律顾问队伍。今年来,我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5次,有效的降低了执法风险。四是开展2020年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税总发〔2016〕13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的通知》(常普法发[2020]6号)等文件精神,12月12日-31日组织开展了全局学法用法考试,参加学法用法考试人数143人,合格人数143人。

(三)聚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行政审批改革的各项要求,确保全面推行行政许可规范化、标准化,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依托“互联网+税务”,推广上线“电子税务局”,实现“一网通办”“一键咨询”,逐步实现主要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2020年,我局办理税务行政许可1242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办理了993件,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238件,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4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7件,均已按时办结,未发生超时限审批以及其他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四)聚焦完善地方税收综合保障体系

一是根据《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推动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我局在积极做好破产申报的同时,及时做好破产企业的“死欠”核销工作,对未获全额清偿但已经过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探索对破产重整的企业进行纳税信用修复,助推破产企业向死而生。二是强化府院联动机制,形成税收综合保障体系。我局与常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与税务部门税费征缴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破产企业涉税问题处理等方面,与相关部门达成了一定的共识,共同推进了综合治税体系建设。

(五)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 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税务行政复议相关部门协同应对机制和行政复议诉讼衔接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能力建设,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以及行政调解工作质量。2020年,我局密切注意税务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风险防范工作,并及时向法律顾问就税务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邀请法律顾问5次参与我局重大税务事项的决策,有效避免了全年税务系统重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2. 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牢牢抓住信访工作责任制这个关键,规范来信来访管理工作程序,严控办理时限,健全工作台账和催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县局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置投诉箱、意见箱、监督热线等方式接受纳税人投诉,同时按规定建立涉税矛盾和解与调解制度,在纳税服务大厅设立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充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纳税服务股受理投诉20起,办公室在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受理举报11件,全部完成办结答复。我局妥善处理纳税人举报投诉,严格实行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

(六)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建设

1.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局成立了以郑旭炎局长任组长,法制股、办公室、人事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干部集体学法,并组织对《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7年第3号)等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努力做到干部普法教育学习全年不少于40个学时。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中共常山县税务局党委议事规则》制度的执行力,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贯彻执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跟踪反馈。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遵循行政决策程序,对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及党委议事内容目录清单。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仍在存在一些不足。少数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有待增强,税收法定原则的落实还须进一步加快,税收法律制度的质量有待提高,特别是税收政策、管理措施的透明度、针对性、确定性需要加强,税收普法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部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我局将进一步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提高税务执法能力和水平。尤其要充分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措施,不断将十九大精神融入到今后的法治税务建设当中。

2.继续细化“三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三方面要求,配合县“最多跑一次”权力清单事项,做好信息填报、公示工作。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专门的税务约谈工作室,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系统归档保存。

3.不断加大执法督察力度,积极落实《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税收执法考核,进一步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将我局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2021年1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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