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81MB16420806/2021-30982 成文日期 2021-01-26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6  15: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法制股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诸暨市税务局在绍兴市税务局和诸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全面依法行政新局面,迭代升级“法治税务工程”,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税务工作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现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依法治税的重要意义,高效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我局及时调整税收计划,加强收入考核,坚持稳收入、促“六保”、强征管、引税源。

3.落实支持“六保”税收政策。强化大数据运用,开展“疫情防控密切相关企业”的“一对一”税收专项服务。

4.落实“放管服”要求。一是不断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落实电子发票、税收优惠资格、无欠税证明出具等“非接触式”办税业务功能,新增74项文书电子化送达,实现全部票种发票网上申领,实现跨区税源登记全程网上办理,持续拓展线上业务范围,减少线下事项繁琐环节,已全部实现总局《电子税务局规范(2019年版)》256项功能。二是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对办税场所定时通风、定期消毒,实行“全预约”办税模式,开通6条电话咨询预约专线,启动浙江税务征纳平台预约功能。畅通发票邮寄申领通道,确保疫情期间“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当日配送”,累计邮寄发票31.4万份。三是兼并减少申报次数,推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推进税种要素申报,优化财务报表转换功能,进一步便捷纳税人。大力推进数据信息共享,接收省局传递的外部门共享信息,取代书面证明材料,缩短办税时间。四是持续优化社保费征缴服务。目前已全部完成在全市23个乡镇(街道)的398个行政村、418个点的助农服务点建设,实现了村民存取款、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基础金融不出村,开辟社保费缓缴“极速办理通道”,单户最快时长可缩短为1天,已通过“线上”为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办理社保费延期缴纳322户,金额2990.5万元。五是配合落实“三服务”工作要求。解决由“三服务小管家”平台交办的涉税问题总计16个,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以“三服务”活动为依托,通过“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万民党员进万企”等方式走访7597户,为纳税人解决204个税收相关问题。派驻49名税务干部到重点企业驻扎,提供“一对一”“点对点”帮扶,帮助企业实时解决减税降费政策疑问,累计服务企业346家、收集50个问题、已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数47个。

5.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以全覆盖、全落实为原则,认真贯彻文件要求,自文件执行日起不再向纳税人要求提交相关税务证明事项,不再保留或变相保留已取消的证明事项,推动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结合电子税务局建设,大力推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建立容缺机制,精简办税资料,极大的减少了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跑现象,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6.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根据总局下发的县市、所权责事项表及流程图,全面梳理比对本部门权力清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局本级及7个派出机构的权责清单均在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上进行公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7.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及时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强化政策执行合法合理性。根据市政府要求,开展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根据省局要求派员参加总局组织的文件审查工作。

8.加强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储备。积极探索与诸暨市人民法院的合作,达成与法院在执行程序和破产程序中的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在不动产司法拍卖“最多跑一次”的基础上,把改革范围扩大到机动车、股权,走在前列,实现司法拍卖税务-法院合作提速、增效、扩面。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9.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按照无审批不查询、专人查询、过程留痕、结果留存的原则,制定《大数据平台发票数据查询应用审批管理制度》。因疫情影响,根据上级统一安排,2020年运用税收大数据案头分析事项由上级部门实施,县级未开展。严格按照征管互动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向稽查移送案源,2020年共2户。

11.严格对外提供数据。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和《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93号)规定向外部门提供数据,2020年112户次。

12.强化征收管理基础。成立“强基础、补短板、促提升”工作专班,出台36项工作任务清单,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

13.扎实推进税收共治。针对5大方面内容形成细化方案,与17个部门建立征管协作保障机制。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将38个部门、23个镇街纳入成员单位,建立工作机制并纳入监督考核,强化评价应用。

14.加强各税费种监管。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对平台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展系统全面“税收体检”,对建筑企业所得税税负预警进行风险评估。

1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一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方面利用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自平台上线以来,已公示准予行政许可的结果5714条,税务行政一般处罚程序结果140条。另一方面继续做好在税务局官网、办税厅、派出机构公告栏等不同的平台的公示维护,按规定时限公开,按规定时限下架,动态更新,确保纳税人可以通过多平台、多渠道获取到正确、及时的公示信息。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配备了45台执法仪,按照总局《约谈室建设参考标准》,本着“不空置、不浪费、集约利用”的原则,在市局和纪检、党办共同建设配备视听监控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的税务约谈室,在枫桥所结合“枫桥经验”建设涉税争议化解(约谈)室,要求其他各派出机构因地制宜,配置约谈室。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我局已发文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局长为法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局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局机关相关股室为法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我局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按照省局公布的审核事项清单,应对拟处罚款金额10万以上的事项、拟作出行政处理决定10万以上的事项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16.推动建立税务司法沟通协调机制,深化税务司法协作。一是运用“诸暨市司法拍卖‘一件事’云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合作。平台上线前通过诸暨市税务局和诸暨市法院的协作机制,线下提交申请分配材料。成功实践司法处置程序涉税处理机制,2020年收到破产企业债权申报通知66件。二是为落实去产能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推动处置“僵尸企业”,参与诸暨市法院“百只破产案件百日攻坚行动”,对115个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机制进行市场出清。三是编制“民事执行与税务征缴协作系统”开发业务需求,配合省税务局在诸暨局召开现场调研会,在“诸暨市司法拍卖一件事云平台”基础上,增加爬虫取数、自动复函、自动归档、查询统计等功能,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既减轻了基层办理人员的工作负担,又为司法拍卖“一件事”进一步提速提供了系统保障。四是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为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税收法律支持。如诸暨市人民法院在审理22起房产诈骗案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诈骗人在房产过户时缴纳税收的信息,帮助法院认定诈骗金额;提供是否能退还契税的法律分析等,帮助法院安抚受害人情绪、缓解信访压力。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7.深入推进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属地防控责任,构建网中有格、格中有责的网格化内控格局。以内控平台为依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干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的内控意识。

18.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对内控平台推送的七批疑点数据以及上海特派办下发的2019年减税降费疑点、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疑点,及时开展核查并整改,完成核查报告。

19.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的行为。围绕“细”字抓监督。新制定《派驻专职纪检员监督工作办法(试行)》和《立项监督制度》,构筑监督执纪“三道防线”。围绕“严”字抓作风。紧扣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按照“一人一档”,建成468人次廉政档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畅通投诉渠道。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以绩效考核办法为抓手,以督查内审为推手,以优化服务、加强征管为根本,进一步完善投诉管理机制,联合征管、税政、纪检、法制等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创建良好的纳税服务环境,减少纳税人的投诉举报。注重与纳税人充分沟通,依法满足纳税人诉求,争取纳税人理解和满意。

21.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倡导矛盾不上交,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预防和化解涉税争议工作指引(试行)》,设立涉税争议化解团队,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标准,建立平等、自愿的沟通平台,通过说法、说理、协调、协商方式处理涉税行政争议,实现涉税矛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深化行政复议机制创新,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指引》《行政复议听证指引》等制度,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加强疑难案件研究会商,强化复议发现问题回应反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涉税争议主渠道作用。健全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要求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2020年无涉税争议化解、行政调解、复议、诉讼案件。

22.深化税务司法协作。积极打造司法拍卖不动产领域“一件事”全流程、全链条、全封闭的新模式,参与搭建“诸暨市司法拍卖‘一件事’云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合作,做好岗位职责梳理及业务总结,出台《诸暨市司法拍卖一件事税务操作指引》,实现司法拍卖不动产“最多跑一次”,最大限度地提高司法拍卖不动产执行效率和为买受人提供便利。专报《诸暨市税务局破解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推进难问题》获省局劳局长肯定性批示。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省局、绍兴市局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开设我局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并发布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统计、自身建设等内容。公开内容基本覆盖税收行政权力运行全流程、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全过程、税务机关自身建设全方位。2020年上述栏目共公开信息494条。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95条、微信公众号公开239条、其他方式公开144条。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件,已按时回复,作出同意部分公开答复处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4.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一是举行“局长在线访谈”活动,持续1小时的访谈视频获点击关注共计10万人次。设计制作4组税收消费券,深入大型超市、商场等人流相对密集场所开展税法普及活动。二是开展“大篷车乡镇行”活动,覆盖东白湖、陈宅、岭北等8个山区乡镇的富余劳动力和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现场跟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疑难问题。三是举办“合力战‘疫’税费政策及办税途径讲解”全网直播,分税种讲授最新政策,实时回答线上提问,共计5万人次点击观看。四是推进“民生实事工程”,组建“银税联盟”,借力农商银行“丰收驿站”、信用付,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不出村”,全市418个服务点业务系统已全部开通,安装270台新型移动POS终端。五是开设“诸暨税务与您共同战疫”新媒体专栏,已刊出25期。2月25日浙江卫视播出《科学控疫情统筹谋发展稳外贸:浙江多举措促复工保订单稳外贸》,获省局龙岳辉书记表扬性批示。拍摄税收公益广告《心有梦想,必有远方》,被中国税务报、浙江税务等多家新媒体平台转载。

25.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为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好税务总局推出的支持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措施,根据《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重点关注随时触发的纳税信用动态调整任务,延长纳税信用修复时限并提供容缺办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助力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累计修复2019年度企业纳税信用等级3292户,其中修复后A级增加268户,B级增加674户。同时加强善意文明执法,对企业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而导致的轻微违法行为,在敦促及时纠正后,不归集相关信用信息。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6. 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2020年内对4名退休(退职)人员及时办理《税务检查证》注销手续,现有103名一线执法人员持有征管类《税务检查证》。2020年16名干部参加全国执法资格考试,100%通过。

27.加强税务机关法制机构建设。合理界定各级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职责,强化法制机构人员保障,诸暨市局安排一名公职律师从事税收法制工作。

28.加大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录用力度。2018-2020年,诸暨市局共录用法律相关专业3人。截至目前,诸暨市局共有法学专业人员21人,占队伍整体比例的4.5%,其中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3人。

29.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效整合税务系统内的法律人才资源,进一步加强完善公职律师统筹使用,目前诸暨市局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共有3人,均已成为公职律师,下一步将继续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认真贯彻《诸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行“一局一法律顾问”制度,与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续约,振邦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单位,派出法律协助我局参与谈判、复议诉讼、合同审核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在处理疑难执法案件中的作用,为税收法治提供智库保障。全面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构建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30.全面开展述法评议制度。诸暨市局将法制建设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事的能力,促进诸暨市局行政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明确述法与述职述廉内容一并进行,要求述法工作必须客观、全面,2020年度述法测评情况较好。

31.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利用周一夜学组织开展民法典、税收法律知识及其他通用法律知识的学习。组织开展《资源税法》等新税法的专题培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力度,新录用公务每年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中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20学时。在全员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专题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测试,同时对法制股全体干部分线进行法律基础知识的测试。通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两测”,以考促学,学习法律知识,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提高应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能力。

2021年,我局将不断努力,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收入。不折不扣落实好减税这一政治任务,做好“改革效应帐”和“受益明细账”,建立完善税收经济体系。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战略部署,重点加强对金属加工行业、珍珠行业等传统产业以及上市公司、重点税源企业收入情况的比对分析,切实提高全市税收收入均衡性、收入增长与经济指标增长的可匹配性、税收收入可持续性。

2.税源经济。督促配合各镇乡街道做好税源经济工作,对税源回流方案提供税收政策可行性分析和支持建议,加强考核,按月通报。充分利用好在外乡贤的作用,使一些符合本地经济发展要求的项目,在本市设立新公司或迁回本地。做好一次性税源的引进,通过变更个人限售股开户证券机构和股权投资类企业注册地等方式,实现税源回流。加强对辖区内集团、建筑企业及骨干企业的调查和引导,实行“一企一策”,引导在外税源回流。会同市金融办做好个人限售股减持的税源引进工作。

3.税收共治。加快推进税收共治实质化运行。根据《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税收共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税收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建立健全税务系统内部配套机制,如实行与镇街网格相匹配的基础税源网格化管理、成立税务大数据分析中心、建立涉税风险推送反馈闭环等,夯实税收共治工作基础,另一方面完善领导小组架构,计划设立由税务局、大数据局、统计局等牵头的若干专项工作组,包括基础信息共管协调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组、涉税经济指标分析组、经济税源共育工作组和信用体系共建工作组等,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形成共治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4.“枫桥式税务所”创建。我局确定枫桥税务所为创建试点单位,经过半年的集中培育,目前已走出一条基层税务分局(所)管理运转更为高效、税收治理体系更趋完善、税收治理能力更加突出的道路。预计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培育试点工作,并形成比较完整的可复制的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的成功实践。下阶段将贯彻落实“政治税务所、满意税务所、担当税务所、创新税务所、平安税务所、活力税务所”六大目标及25项工作举措,对标对表推进“税收共治、税情地图、网格化管理、支部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四大工作,同时开展培育试点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完善创建目标要求,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创建标准体系,初步打算于2021年在绍兴全市税务系统逐步推广。

5.提升涉税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非接触”办税方式,充分运用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自助办税及发票邮寄等手段,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办税。打造智慧办税服务厅,进一步推进实体服务和虚拟服务、线上和线下、前台与后台之间的协作联动,力争网上综合办税率达95%以上。运用大数据和信息技术,优化“司法拍卖不动产一件事云平台”功能,参与“税院协作新系统”的试点,为司法拍卖“一件事”进一步提速提供系统保障。加强税银合作,与农商银行合作推行“信用付”缴费功能,在全市227个行政村建立网格化管理,助力城乡居民两费征缴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网格化督导方案,全面做好纳税人满意度评价、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和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三项评价迎检争优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诸暨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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