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03589049308N/2021-28577 成文日期 2021-01-25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8:4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3200336;传真:0579-83200289;地址:金华市金东区光南路668号;邮编:321015;邮箱:jhjdswj@163.com。

一、总体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金东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2020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回应关切、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等工作,紧紧围绕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解读、税务执法、纳税服务等公众关切的热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拓展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持续增强金东税务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于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9余条,其中共公布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非正常户公告1条,欠税公告1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5条,并已按要求公布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公开项目。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0条。

积极开展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访工作,每年年初,领导班子深入代表委员所在企业,听取代表委员关于税收工作和税费政策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向代表委员做好有关税费问题的沟通、交流和解释工作,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参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局网站和金东区政务咨询举报投诉平台受理各类依申请公开件。2020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其中,予以公开0件, 0件次结转2021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始终把信息公开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针对外网网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网络信息公开申请,各相关科室负责提供具体公开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等各项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我局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把反映人的诉求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落实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保证。

(四)平台建设

我局共设置全局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税收执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九大栏目。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完善,及时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和维护。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实际人员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制,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并确认责任追究制。同时,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流程,避免发生不予公开事项违规公开的情况。结合局工作特点和实际,定期开展自查,对各类公开事项进行梳理,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2

17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5

10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34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29778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根据省、市局关于政府公开相关工作的部署,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干部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拓宽公开渠道,在既定期限内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严格保密审查,推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强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增强干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进一步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不断探索、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把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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