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东阳市翠竹路19号,邮编322100,电话:0570-866323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浙江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 围绕《2020年浙江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依法履行主动公开职责,完善依申请公开规程,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动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举措落实落细的重要抓手,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办法》及相关工作制度,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积极主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件,其中主办0件,人大会办件3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核把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2020年度,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东阳市税务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列明申请接收渠道,并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处理,由法制股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进行合法性审核。2020年度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做信息公开发起的行政复议与提起的行政诉讼,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度,东阳市税务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公文公开审核机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加强对公文信息公开属性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动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做好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修订完善,全方位集中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拓展渠道公开。依托纳税服务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通过纳税人学堂、钉钉“征纳沟通平台”,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税费政策的主动公开,2020年纳税人学堂开展直播课堂9次,合计观看企业8000户次,制发各类纳税服务宣传资料计5万份。
(五)监督保障
一是抓好日常监管指导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机制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条例》《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把《条例》学习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指标,每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电话和电子信箱,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不断强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
二、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 | -2 | 566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 | +37 | 204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8 | -31 | 1567 | |
行政强制 | 5 | 0 | 5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331190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和机制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系统全面性和形式趣味性不够;三是政务信息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五公开”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制度机制为基础,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与资源,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结合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能力。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坚持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核、同步部署。健全落实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引导有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专业素质,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