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1: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在市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持续深化“法治税务工程”,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保障各项税收工作开展,以更加扎实有为的工作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现将我局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法治税务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税务机关规范税收执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坚定不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2020年,我局严格执行“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增强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了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

2.全面贯彻落实减税降费。通过建机制、广宣传、优服务、重监督多手段持续抓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提高企业减税降费获得感。

3.税收服务不断优化。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好差评”全流程闭环管理,结合“三服务”“万名党员进万企”活动,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举办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向企业问需问计。依托征纳沟通平台,建立税企交流群69个,将全平台纳税人纳入管理,累计推送有效消息63966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权限、名称、文号、程序,制定公布本单位的税收规范性文件。2020年度我局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

2.健全长效清理机制。按照省市局及县司法局工作部署,我局积极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清理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实现执法依据“减负增效”。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促进依法决策。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责任主体、执行监督等做出详细规定,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推进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促进决策法治化。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中明确规定合法性审核制度的流程、内容、时限等。同时加强合法性审查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成的合法性审查团队,不断提高法治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要求,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新口径。

3.全面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借助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我局新设置约谈室1间,采购执法记录仪10台,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总局及省市局文件要求,细化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及审核主体。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党内监督。对标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健全组织体系,率先把支部建在股室,将原有的9个党支部划分为18个支部,扛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加强对局属各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首次举办新任股级领导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促进清廉家风建设常态化。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0年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2.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案件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全年信访案件办结率达100%。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全面落实信息公示制度。依托省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后台自动采集、实时推送,并将全部公示事项在公示平台中分门别类集中公示。2020年公示准予行政许可数量2371条,行政处罚数量226条,执法人员数量115人。

2.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在杭州税务官网及千岛湖门户网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紧密围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硬、两战赢”要求,制定《淳安县税务局落实疫情防控23条税费支持政策责任清单》和落实县委十八条措施责任清单,通过短信、钉钉、征纳沟通平台点对点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万余条;及时在淳安发布、今日千岛湖等媒体发布疫情防控税费支持政策清单、操作流程、操作细则和政策解读;通过钉钉直播、“税小蜜”等线上模式为企业一对一辅导,确保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搭建税宣平台,针对纳税人重点关注的减税降费、社保费征收等涉税问题,制作精美的宣传手册,向纳税人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不断拓宽税法宣传面,促进税收知识深入人心。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制定实施年度干部法制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宪法、民法典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拓展干部的法律知识面。

2.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邀请县局法律顾问对《民法典》进行详细解读,并结合实际案例,就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等条款进行重点讲解,对推动提高干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担负起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重大责任,示范引领效应明显,领导干部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有力提升,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充分发挥。县局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税务建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多次就重大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保障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

2.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等,通过“关键少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依法行政,推动税收法治建设。

二、下一步法治税务建设的思路

2020年,我局在推进全面依法行政,“三项制度”深入推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税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2021年,我局将紧紧围绕依法治税重点工作,承接和落实好总局、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对法治工作的部署,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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