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9  09:3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在金华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着眼“六稳”“六保”,立足“四力”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浦江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产业和经济发展回升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我们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深刻领会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加强局党委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深化党建引领,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打好组织收入攻坚战。坚持依法依规抓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综合疫情影响、减税政策等多重因素,认真研判税收收入走势,合理把握节奏进度,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2020年,组织税费收入45.37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税收收入26.64亿元,同比减少0.3%,地方级收入16.13亿元,同比增长4.81%;非税收入18.73亿元,同比增长7.52%。充分发挥征管实时监控和催缴作用,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对欠税10元以上企业建立欠税档案,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对日常欠税加强催缴管理,2020年清理欠税2715万元。

(二)落实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围绕“减、免、缓、退”政策导向,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定外贸等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抓细抓实,高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0年,全县累计新增减免税费4.98亿元

(三)平稳实施个税首次汇算,确保个税改革推进。今年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第一年,我局大力推广个税手机APP,线下抽调25名业务骨干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处理疑难问题和现场咨询,线上建立2个钉钉交流群,开展线上个税年度汇算培训辅导。针对不同行业、企业和人群,摸清底数、把握节奏、抓住要点,申报率达117%。开展“后汇算期”精准服务,清理多缴退税;对153家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个税申报、汇算的回访和问卷调查;对填报错误问题的安排人员进行辅导更正;围绕全员扣缴公务补贴政策等热点问题制定共性辅导提纲,确保个税改革在稳慎推进中圆满完成。

(四)有序推进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一是顺利完成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会同县医保局圆满完成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工作。落实分片包干制,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乡镇(街道)工作布置会,按网格化管理要求,安排专人对接各个村(社区)了解动态、征集问题。组建征缴支援小组,前往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社保自助机使用、支付宝和微信缴费服务等工作。全县城乡医保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稳步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针对2021年划转至税务部门的四项非税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开展多种形式调研,全面掌握四项非税收入近两年征收情况、政策文件落实及现行征管流程,做好资料移交、系统对接等准备工作,确保划转工作平稳高效。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深化办税制度改革。一是“非接触式”办税常态化。引导纳税人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网上办税率由去年的85%上升至96.5%。推出“税邮共建”免费邮寄服务,为4800户次纳税人免费邮寄发票28.38万份。二是深入推进“银税互动”。运用税收数据,协助银行进行精准放贷,将全县2.6万户纳税人纳入享受政策利好范围,2020年,为697户企业投放贷款3.35亿元。

(二)扎实开展现金税费征缴自查工作。一是压实责任,成立专班。压实工作整改责任,成立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对上级下传的各类数据开展自查整改。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专门抽调人员协助组织整理,保证自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数据比对,提高效率。由专业人员对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减轻重复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各责任人员,通力合作,努力提高自查效率和准确性。2020年,我局共审核15个指标1606条疑点数据,发现存在问题的6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进一步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纳税人对“放管服”改革的需求,我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准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我局今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与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

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依规行政执法培训等。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0年,我局共收到行政诉讼一件,及时成立应诉小组,聘请专业律师,提供充分的证据,目前该案二审已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紧紧围绕省、市局的工作安排和时间部署,扎实推进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根据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要求,我局已配备执法记录仪9对执法记录仪的领用有台账记录,登记领用事由、执法人员等要素,确保执法记录“有迹可循”。2020年,我局共记录执法音像649条。

(二)切实加强涉税司法处置工作。针对破产企业注销难以及“僵尸企业”破产重组中欠税征管难的实际,坚持税务、法院双方联动,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实现了破产处理税务部门的全程介入。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及时解决破产中涉税政策性问题,提高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向法院积极申报税收债权,及时组织入库,2020年共收到法院来函15份,回函15份,申报金额1496.16万元,分配535.34万元;收到破产管理人来函33份,申报债权金额995.83万元,受偿3835.41万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应用,做好内控监督平台日常工作浙江税务网格化内控辅助平台上线后,及时组织开展应用培训。从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对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确保广大税务干部能熟练运用网格化内控平台开展信息化风险防控。加强日常疑点数据核实改正,严格责任追究。

(二)开展综合督导,护航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顺利推进疫情防控税费政策迅速精准落实到位,充分发挥督察督办的职能作用,编制落实疫情防控税费政策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协调、日常督导等方面的相关工作。完成落实各项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整改工作。积极参加县“五减”工作专班,逐户走访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纳税人,宣传疫情防控有关优惠政策。对接县卫健局,及时掌握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定点医院直接参与防疫工作人员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情况,对医务人员落实好免征个税政策。密切关注防疫捐赠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情况,确保我县所辖的178户企业捐赠的745余万元现金及物资全部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予以税前扣除。完成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申请。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依规办理案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流程,明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确保信访工作开展有理有据、依法依规。据统计,2020年度共接到8890热线转办案件27次,积极受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全年受理举报投诉均在相关法律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解决率达100%

(二)完善税务救济机制。设立纳税人争议处置室,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引导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努力将税务投诉化解在初发阶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调解、和解等机制。

(三)拓宽救济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财政、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交互覆盖面,通过转送、告知等形式协同解决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大幅提高效率,缩短答复时长,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反馈的权力救济纠纷化解机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途径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756条,定期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处罚事项。此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不定期更新涉税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二)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对定期定额户、企业所得税核定、非正常户认定等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流程、岗责权限等信息;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现场接受纳税人的评议。2020年,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和金三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准予行政许可1702条,税务行政处罚53条,执法人员160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现法治税务“加速跑”。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元化开展税法宣传2020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也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之年。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为契机,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专设的“法治文化广场”这一普法窗口作用。携手县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局开设“规上企业学习课堂”,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保障各项减税降费、工业扶持、科技项目政策落地生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法律知识培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律通用知识学习,开展学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意识,每人每年学法时间达到12课时以上,测试优秀率达100%。落实税务法律顾问制度,举办全员法律讲座一期,提升我局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教育,培养一批新税务人才。思想教育经常化,落实周一夜学制度,促使全局干部从“一人学”变为“大家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学习《违法案例选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打造股室文化室,不断培植清廉税务文化。开展税务干部全员培训,全局173人分两批参加培训,把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点内容

(二)深入建设,组建“内外结合”的法治“新队伍”。一是聘用浦江弘哲律师事务所优秀主任律师担任县局法律顾问,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坚持公职律师制度,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申请公职律师资格,现我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4人,已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3人,法治队伍人才储备日益壮大。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2019年,我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后。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

 ()认真开展述法工作。2020年,我局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对依法治税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十二、2021年工作思路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2021年,浦江税务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精神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为持续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继续增强税收法治意识。对内建立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各类制度,将法治学习与周一夜学习相结合,多形式开展执法培训、以案说法,通过培训、交流、考试等方式持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对外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普及税收法律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税法进校园”等活动,集中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二)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运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减少税收执法过错的产生。根据工作安排,上报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半月报与双月报,将内控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全体干部形成自我评估报告,内审部门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情况年度考核,执法人员对内审部门进行管理评价,形成互相监督制约制度。

(三)继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程序,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四)继续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推进破产企业便利化。

继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作,加大对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政策宣传力度,为有生存价值的破产企业创造重生条件。建立税收执法协作机制,与县人民法院保持信息共享,全程掌握破产案件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时跟踪破产企业清算各个环节,关注资产分配进度,依法依规确保税款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

                                                                     202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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