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0: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龙湾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与龙湾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履行税收职能、健全税收制度体系、规范税收行政行为、优化税收法治环境,以“坚持税收法定、坚持征纳双方法律面前平等、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简政放权、坚持从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为基本原则,有力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情况

2020年,我局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依法治税规划》规定的各项法治任务措施,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用“十一个坚持”系统阐述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深入回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2020年,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主要采取领导带读学习的方式,集中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全面依法治国就能顺利推进。抓住了领导干部,就牵住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我局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多角度加强宣传,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长期坚持学习,通过干部职工例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活动和线上“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以期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法治化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积极推进税收改革,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力求执行政策精确、履行程序精心、实施控管精准,确保各项税收政策不偏不倚地准确执行到位,全面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征管质效,依法发挥税收职能。2020年共征收税费收入98.5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78.47亿元,非税收入(不含社保)2.20亿元,社保费收入17.92亿元。共办理出口退税14.53亿元。二是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把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加快职能转变推行和推进税务机关及其部门职责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三是落实税收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做好各项权责事项的梳理、清理规范和审核确认,形成基础权责清单,编制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承办机构、办理要求、办理时限等,并于2020年8月底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2019年国家实施了规模空前的减税降费措施,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国家又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为进一步推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地见效,我局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把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按照“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和复工复产系列优惠政策,2020年共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额21.92亿元。

一是在支持防护救治方面。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切实加强重点单位辅导,主动与辖区医院对接,宣传临时性工作补助免税等优惠政策。精简办理流程,对防疫相关人员享受免税的,明确扣缴单位对照条件享受,无需申报操作,便利优惠享受。2020年,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的医务人员、防疫工作者等人员享受减免72.27万元。二是在支持疫情物资供应方面。首先是全面落实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利用大数据搜索比对和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名单,逐户宣传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第一时间电话辅导其办理退税。2020年共办理增量留抵退税金额514.59万元。其次是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增值税各项免税政策。梳理确认全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减免增值税税额1802.88万元。第三是逐户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设备税前扣除政策辅导。对全区38家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进行税收优惠筛查,其中7家符合扩大产能购置设备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逐户辅导政策到位,2020年已申报减免税额1117.11万元。三是在鼓励公益捐赠方面。从公益受赠方和捐赠方双向发力推进政策落实到位,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及肺炎疫情防控捐赠企业实行一对一辅导,确保全区共198户企业参与疫情防控的公益捐赠活动。2020年共减免企业所得税税款269.41万元。四是在支持复工复产方面。首先是对经营亏损企业进行帮扶。落实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政策。其次是迅速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下调政策。提前完成系统升级和测试工作,确保3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自开和申请代开1%征收率增值税发票。依托征管系统对定期定额户自动实现征收率下降,对查账征收的纳税人,通过专业市场和税收网格点开展定点宣传。最后是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成立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专班,紧密联系市税务局和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衔接,确保符合政策的单位缴费人及时、正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2020年全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共减免9.11亿元,涉及16730户缴费单位。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组织制度保障。由我局党委书记、局长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每年税务工作会议与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落实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提升依法行政工作能力,落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健全学法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与法律知识考试,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三是优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择优培养内部税务公职律师,聘请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外部法律顾问,内外联动提升整体法治水平,目前我局共配备公职律师3人,专业律师顾问2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3人。认真组织4位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培训与考试。积极组织法律人才参与庭审旁听、涉税法律事项讨论、法律书刊读书交流会等,提升税收法治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是优化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我局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工作指引、事项清单有条不紊抓好推行工作。一是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阳光化”。我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内部采集、传递、审核、发布规程,明确各岗位流转时间节点与工作职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前审查程序,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过程“痕迹化”。参与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探索将传统执法模式向数字化方向转变。积极推广整理运用行政执法记录仪,充分运用省局开发储存平台,优化录音录像记录,打造配备专业设备的“行政执法约谈室”,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立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与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建立公职律师队伍,外聘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单位。2020年8月,我局被区司法局随机抽选的6个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区的规范性评审,取得较好成绩。2020年,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1050件,网上公示一般程序处罚74件,行政许可公示2572件。没有纳税人投诉或有异议情况发生,取得了较好的行政执法效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全面推进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夯实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制定我局网格化内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搭建“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网格长+网格管理员+网格员”的网格组织架构图,明确我局网格责任清单,扎实构建全面覆盖、全链防控、全员有责督审监督体系。截至目前,我局已设立网格56个,配备网格长17人,网格管理员41人,实现了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传统内控责任体系向“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新模式转变。二是深化网格化内控平台运用。运用“大数据+网格化”理念,开展网上巡检68次,监督巡检4次,对各类数据进行监控分析。强化联防联控,今年以来我局法制股与税收风险管理股通过“风控联动”交换风险4次,涵盖风险数7批次,接收市局风险征集任务1次,报送风险1条,通过纵横联动及时开展风险识别,纠偏堵漏、消除风险。三是深化运用内控监督平台运用。充分运用内控监督平台的指标数据防范风险,建立疑点数据接收、责任网格确定、网格管理员对接、相关责任人明确、问题成因分析、疑点数据结果反馈、过错指标限期整改等流程链条,打造日常风险“防控链”。今年以来,通过税收执法分析系统、行政管理风险监控分析系统等子系统接收疑点数据4批次,处理疑点数据124条;通过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预警执法过错95条,当期自我纠错25条,陈述申辩70条。

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和国家化的营商环境,我局根据《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温州市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市监联(2020)3号)要求,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同时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严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要求,规范政府相关行为,促进和保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促进龙湾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把握工作重点。通过严格审查增量、有序清理存量、完善评估机制等举措,有序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三是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健全保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保障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我局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公布),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责。2020年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1次。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对于存在错误的行政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二是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全面推进社会综治管理,突出税务部门特点,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对存在问题的风险疑点限期整改。妥善解决,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2020年,我局未接收到信访件,全年未发生涉税舆情。三是完善税收争议纠纷化解机制。通过信息公开、信访、检举投诉等事项,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让纳税人更多地参与到税收管理中,改变传统的消极被动接受税收管理的模式,搭建纳税人表达意愿和见解的新平台,有效防范了征纳矛盾的发生,将纠纷化解于无形之中。

(八)深入推进税务司法协作

一是与司法部门建立联络机制。为了进一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8月10日,我局与龙湾区人民法院、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印发《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收问题的会议纪要》,通过深化破产程序、执行程序与税费征缴协作,提升执行与破产司法处置效率,防止国家税费流失,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我局共协助法院处理定向询价18次, 介入处理破产案件60件,申报债权1603.16万元,受偿金额398.17万元,参与处理执行案件43件,申报债权1255.25万元,受偿金额949.92万元。二是深入化解破产企业注销阶段涉税难题。我局积极参与市税务局组织的《破产工作规程》编制工作,理顺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办理流程,帮助破产企业顺利办结税务注销,进一步加强对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建设。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一是完善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明确各类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更新频率、发布时限、责任部门和人员等。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谁制作、谁确定、谁解释”。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国办、总局和市局关于开展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整改。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3条。二是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纳税人更好地了解和监督税务工作。积极推进税务公开,加强部门协调,增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执法透明度,为和谐税务建设创造公平、稳定的税收环境。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广泛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税和法治创建,进一步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助力“法治税务工程”建设扎实落地。一是健全学法培训制度。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税务干部参与法律知识学习,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二是积极参与普法工作。认真执行龙湾区委《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确保税收普法落到实处。积极参与区委组织部牵头的“两专服务团”,由税务专家为企业提供“平时接诊”、“预约出诊”、“远程问诊”、“集中会诊”服务,集中为企业解决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疑点堵点;利用“万民干部进万企”专项行动,向企业发放《龙湾区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汇编》,助力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局普法工作顺利通了全省“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干部述职述廉活动。我局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每年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学习保密知识,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干部培训工作。我局以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素质为着力点,强化税收法制教育培训。制定和完善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全年按计划有序开展多层次法制培训,对外邀请专家学者展开税收专题讲座、对内邀请业务骨干开展税收实务操作讲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税收执法风险与防范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和了解。三是加强对税务干部法律知识考查测试。认真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加强对初任公务员的执法资格考试。2020年我局执法资格考试有3人报名参加,2021年有6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在职公务员全部通过考试,壮大税收执法队伍。另外,组织我局全体公务员参加2020年龙湾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参加率与通过率均为100%,通过法律知识考试,考察干部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

(十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2018年12月,我局调整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股,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在制定绩效考评标准时将法治税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业务股室考核标准,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普法依法治理、指导案例、说理式文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并将任务分解至各牵头单位,明确目标和责任。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准则,努力推动税收事业新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这个思路,着重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按照责任分工,重点对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的各项政策落实落细。继续做好与地方党委政府、财政等部门关于“五减”、“降本减负”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对外数据提供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按照省局要求,做好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取数、发布和日常运维相关工作,严格“带证执法”、“亮明身份”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与规范性,熟练运用省局音像储存平台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视频上传、储存和提取等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向兄弟单位学习法制审核制度的经验和做法。

(三)进一步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根据总局下发的12个内控专项制度和操作指引,以及省局下发的《税收业务操作指引》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风险的信息化防控做到责任到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务风险。积极参与有关税收执法风险和行政管理风险中责任不清、有权无责、职责交叉模糊等问题的探索和解决。

(四)进一步抓好风险防控核查。一是压实增值税发票管理内部风险快速反应工作团队的工作职责,继续抓好增值税发票事前管控、事中监控和事后处理措施。实施内部快反疑点任务核查工作。二是按照省、市局部署做好各项专项自查工作,确保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立行立改、突出实效。三是做好系列疑点数据的核查反馈,提高税收执法规范性,推动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地落实,保障税务干部履职安全。

(五)进一步推进税务普法教育。

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将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集中为企业解决政策享受过程中的疑点堵点;利用“万民干部进万企”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六)进一步完善税务司法合作。持续做好司法合作,及时协调及时解决涉税问题,进一步优化破产企业注销难的问题和法院执行案件执行期过长问题。探索推动税务机关、人民法院和自然资源管理三方的司法处置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加强部门协作,优化不动产司法处置、税收缴纳、转移登记集成服务。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龙湾区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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