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83MB1547008B/2021-28534 成文日期 2021-01-13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7:0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在省局、市局和富阳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认真落实依法治税系列决策部署,始终秉持依法行政理念,积极贯彻“法治、公平、公正、文明”的法治思想,建制度、严执法、优服务、促规范,全力推进富阳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我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领导班子带头运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形式,结合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全体干部紧跟,形成全局、全员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的氛围,深刻掌握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自觉将学习成果运用工作实际,指导、推动富阳法治税务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依规组织收入。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疫情对我区经济的影响,坚决围绕中心,服从大局,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围绕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的总体要求,秉持可持续增长的发展理念,立足全年,提前谋划,合理把握收入进度和节奏,做好税收收入月度间、季度间统筹,实现组织收入量质并进、量质兼优。2020年,我局共组织收入1756991万元,同比下降6.4%。其中:税收收入1284450万元,同比增长1.5%;非税收入32096万元,同比下降30.3%;社保基金收入418405万元,同比下降23.1%;其他收入(职业年金)22040万元,同比增长3.7%。

3.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发挥自身职能,以政策减负为突破口,全面兑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以“真金白银”税收减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落实好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2020年,共落实各类税收优惠530998万元,同比下降1.1%。其中:出口退税111090万元,同比增长3.8%;免抵调库16270万元,同比增长282.6%;征前减免361748万元,同比增长14.2%;政策性退税41890万元,同比下降61.6%。

4.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着眼于办税便利化,创新实践税收服务举措,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在2020年的全国、全省、全市三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我局上报样本企业230户,评价位列全杭各区县第6位,其中在七县市排名中位列第二。一是深入推广“非接触办税”。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践行“我们阻隔疫情、但不阻隔服务”的承诺,借助电子税务局、APP平台,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实行“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24字工作法,梳理185项“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清单。探索实践“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由“分辖区零散受理”向“全区归集统一受理”转变,初步形成以业务集中受理、集中咨询为核心的区县二级集中办理模式。二是持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与次数,优化办税流程。大力推广便利办税措施,充分利用税务专邮和24小时文件交换柜两大“法宝”, 宣传推广“网上申请、邮寄配送”发票申领模式。三是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与市场监管、不动产、社保、医保等建立联办、联合辅导机制,对于涉及多部门审批的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强化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审核把关、建立健全承办部门起草——法制科部门合法性审核——上报市局备案的审查备案机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专项清理。全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地方要求开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的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6.强化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明确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作出决定,并建立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有效发挥“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2020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议32次,传达部署重大税收决策部署,研究讨论减税降费、组织收入、法治税务建设等工作。

7.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并建立配套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构建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决策机制,增强行政决策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加强权责清单建设。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持续深化税务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厘清权责,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权力事项办理流程指南,做到“有权不任性”。

9.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试行《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编制目录清单、工作指引和工作流程,对达到一定条件和标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以及其他影响纳税人重大权利义务的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在作出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增强税收执法决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2020年审核重大税收执法事项3件。

10.实施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方面落实统一税收执法流程、严格税收执法相关表单资料收集与归档等措施,推进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和痕迹化管理;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已有的10台执法记录仪、2间约谈(询问室),采用以照片、视频方式,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环节进行记录。全年执法音像记录217条,涵括最高开票限额实地核查、非正常户认定等执法事项,做到税收执法全过程“留痕”。

11.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比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与省局公告及我局执行差异, 对300多条分档适用基准进行整合,形成符合富阳实际的相应条款、尺度把握和操作意见,明晰罚与不罚、罚之于宽、罚之于严的边界,杜绝选择性执法、区别性执法。开展2019年度税收执法案卷自查和评查,共随机抽查18件行政执法卷进行自查,促进执法水平提升。

12.落实无证明化改革。贯彻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对现有的证明事项梳理,确定“无证明办事”措施,有力推进“无证明之城”建设。2020年,梳理出要求行政相对人或者服务对象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等十个方面共计124项,直接取消总局明确的4项证明事项,保留已经实现数据共享的28项。

13.强化科技和数据赋能征管。顺应网络化、信息化大趋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科技和数据在现代税收征管中的作用,提升科技创新征管。一是积极推进增值税发票电子化。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压实责任、强化督查等措施,大力推广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年推广3.6万户纳税人,推行覆盖面达99.9%,实际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达2.5万户。统筹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将推广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上门辅导,并且跟踪服务受票方和开票方企业,确保了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试点稳妥有序开展,全年试点纳税人32户,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35份。二是持续开展风险分析模型构建。组成专家团队,针对税收风险领域多发的发票虚开虚受问题,分析总结7种普通发票风险和14种专用发票风险共计25种虚开行为信号特征,设置20个风险指标,建立识别模型。运用该模型,对1122户建筑企进行扫描和打分,筛选出17户2019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风险等级较高的风险企业。三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利用税收征管数据,借助Excel的计算、统计、分析功能,建立经济税收分析数据模型,对行业、企业开展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税收风险分析预测,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宣传、财务规范辅导、风险提示等日常工作,增强税收管理服务的主动权。

14.丰富完善税务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巩固、深化和应用税务法院税费征缴协作机制,全年共计协作征缴入库税费85户次计6663万元,其中:向富阳法院申请协助财产司法拍卖交易税费8户1156万元;申报破产企业和民事执行欠税费54户,申报债权10468万元,入库5128万元;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协作共计受理司法裁定10起,入库税款2户0.51万元。将“税法合作”范围进一步拓展至个人不动产司法网拍领域,探索实践司法网拍不动产“一件事”改革,与法院、房管建立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个人不动产司法网拍已实现法院代扣划转税款40户379万元。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5.不断加强网格化内控机制。建立“总网格长+网格长+网格管理员+网格联络员”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落实网格责任。制定内控网格化责任清单,上线运行新版内控管理辅助平台,完成内控网格划分及人员配备,共计102个网格2049个风险点,涉及风险岗位339个。依托“内控监督平台”,结合疫情防控优惠政策落实、定期开展税收执法疑点数据扫描和疑点数据核查,共开展网上巡检110次,推送疑点644个,进行事中风险防控606次,疑点核查率和整改率均达100%。并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共追究相关责任人5人次。

16.充分发挥督查审计监督作用。先后开展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情况自查、第三方乱收费排查整治、督察审计整改自查自纠、违规征税收费专项排查、深化巡视巡察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国务院大督查风险排查,共计涉及具体督察项目205个,查核数据信息30500条,摸排对象金额1.05亿元,涉及岗位人员30多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系统监控与日常管理措施,把督察的结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果。

17.加强纪检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扎紧权力约束的制度笼子。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机制,聚焦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认真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共排查风险点79个。试行廉情分析制度,按季召开廉情分析会,围绕干部工作纪律、廉政监督卡使用情况、“第一种形态”实施运用情况、廉政风险点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全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4人次,开展“正风肃纪”专题廉政谈话65人次,纪检组组长与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7人次。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要事项,编写11期纪检监察提醒,做到警钟长鸣。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8.强化涉税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树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源治理理念,大力实践“源头预防+实质化解”,依托纳税服务品质观察员、征纳沟通平台、纳税人权益保护协会等载体,采取线上+线下同步,广泛搭建与纳税人缴费人面对面沟通平台,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对苗头性涉税矛盾,快速反应、快速处理,做好纳税人沟通解释,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共开展纳税服务品质观察活动3期,征集意见建议21条。

19.提升信访规范化水平。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年共计受理信访件274件,其中:杭州市、富阳区12345电话信访件182件,网上信访件38件、抄送件22件,通过来电来信、来访32件,均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按时反馈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未发生重复信访、闹访等情况。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协作联动的政府信息发布和政务公布机制。制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流程及合法性、保密审查规范及相关表单格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规范化和制度化。2020年,通过税务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共64条共及企业7333户次,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12条,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条,涉税专业相关服务信息13条;通过地方“浙江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公开办事指南199条。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21.积极开展税法普法宣传。以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税法遵从度为着力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税法宣传活动。整合办税大厅、征纳沟通平台等普法载体,及时推送最新税收政策。编写《电子税务局高频操作手册》,印发“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指引二维码、宣传讲解有关办税操作事项。与区电视台、电台、行政服务中心联合推出政策解读专题节目,在线解答涉税疑难问题。推出受众广的《富春说税》系列精品课程,将直播课程与录播课程有机结合,拓展税收政策宣传维度和深度。紧密围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减税降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的宣传主题,克服疫情,走进企业进行政策宣传辅导。积极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参加区普法办统一组织的走进富阳区“五四宪法广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广泛、持久、有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全民认知税法、遵守税法、执行税法的意识和水平,为税收执法工作的全面优化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22.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严格纳税信用级别调整,推行纳税信用修复,按照“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纳税信用补复评工作合法合规,为主动纠错的市场主体提供包容环境,激发失信主体守信意愿。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深度融合,强化评价结果的线上化共享和社会化应用。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23.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制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计划,运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上法治课等形式,学习最新法律政策。本年度党委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减税降费系列政策及环境税法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学习,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24.提升税务人员法治能力。加大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和专题性法律法规等分类培训。将党员固定活动日与宪法学习相结合,组织40名干部参观“五四宪法”历史资料纪念馆,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等活动,增强干部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邀请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进行“民法典”主题宣讲,借助鼓励引导干部利用杭州税务云学堂、“汇贤学堂”公益课、兴税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进行线上学法。多途径、多形式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

2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到未经税务总局统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允许从事执法活动。全年,组织3名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为100%。目前,我局干部持有执法证件率为98%以上。深化干部执法证件管理,将干部执法证信息录入到“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已完成213名新证持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26.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税务干部积极参加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安排在相关法制岗位上,形成以法制科人员为主体,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辅的法律服务队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法治税务建设中作用有效发挥,全年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共审核民事合同45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法律意见书2件,提出涉税举报处理建议3件、应对涉税诉讼再审案件1件。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27.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和议事规则,按季召开会议,听取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跟踪督促任务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全面依法治税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作用。

28.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建设与年度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领导干部开展述法评议,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实现了以法治思维来促进领导决策的科学民主性,更好发挥其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同时“一把手”增强依法治税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税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法治税务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与广大纳税人期待相比,我局依法治税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依法治税工作的总体推进格局需进一步完善。我局不同内部单位之间对依法治税的认识和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方面存在差异,综合科室、业务科室与税源管理单位推进依法治税的力度不同,合力协同整体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机制尚不成熟,需要在构建全员全局推进依法治税格局方面继续努力。

(二)干部法治意识观念树立得不够牢固。部分税务干部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够强,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重结果轻过程、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仍存在,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仍有差距。

(三)税收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一直在持续,但普法措施、方式变化不大,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够、互动不足,大多还停留在挂挂横幅,贴贴标语,出出黑板报、宣传橱窗,摆摆摊送送小礼品发发资料等传统普法形式上,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新形式还比较缺乏,普法成效有待提升。

三、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更是新税务全面彰显新担当的深化之年。我局将深入实施“法治税务工程”,更好围绕中心,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关切和期待,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一)加强党对依法行政的引领。加强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度化运作,确保党对依法治税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和统一协调。围绕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积极构建以党建为引领,以法制、内控、监督为驱动,党建和法治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依法治税体系。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大数据运用意识,深入推进数字管税,完善公安、工商、法院、房土、电力、环保、社保等部门涉税数据交互机制,打造综合治税格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实施,加强流程、表单文书、现场用语等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实施成效。畅通渠道、完善机制,强化源头预防、事中实质化解、事后跟踪回访的涉税纠纷防控机制。持续深化税务司法协作,构建高效的联动协作机制,凝聚治理合力,推进税收共治。

(三)大力提升内控监督成效。将执法风险防控融入税收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形成全员参与、协调联动的内控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内控监督平台和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两大系统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内控监控工作流程、岗责体系,不定期开展风险扫描和疑点核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将内控与巡视巡察、督查审计、纪检执纪问责等对接,全面强化对税务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四)强化全民税收法治教育宣传。加强普法基地建设,搭建开放式税收法治展示平台,引入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元素,用社会大众爱听、能懂的全媒体手段,常态化阐述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故事。聚焦税收宣传月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集中宣传契机,与时俱进,开展形式新颖、贴近社会需求的特色普法活动,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提升干部依法治税整体能力。注重法制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多维度的法律讲座、法治辩论、举办行政诉讼模拟法庭、行政听证模拟、组织庭审旁听等活动,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激励和法律顾问的管理,充分发挥其法律支撑作用。注重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持续鼓励干部参加法律执业资格考试,优化法律人才资源配置,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干部,不断向法制审核等关键岗位聚焦,通过以点带面,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治税整体能力。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法制科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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