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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东都服饰有限公司文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1-01-12  10: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嵊州市东都服饰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683698272293A):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绍税二稽处〔2021〕1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绍税二稽罚〔2021〕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公告送达以上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税务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相关文书详见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doc税务处理决定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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