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和省电力公司联合调研组赴嵊州、新昌调研
发布时间:2020-08-07  11: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昌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8月4—5日,省局和省电力公司联合调研组先后赴嵊州、新昌两地调研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申报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绍兴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正中,绍兴市供电公司总会计师莫晓明陪同调研。

在嵊州和新昌两地调研期间,联合调研组听取了绍兴市局、嵊州市局、新昌县局以及当地电力公司关于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申报管理试点工作的情况汇报,肯定了各单位在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中的努力,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筹多方面目标。积极发挥基层点对点的服务作用,做好税电基础信息比对工作,实现电力类非税收入征管模式转变。二是要统筹多步骤进度。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地区实际,打破固有模式,全盘发力协同创新,做到四个一起,确保工作进度。三是要统筹多方面资源。在试点工作推进中,保证规定动作不走样,做到自选动作有创新,穷尽一切合理手段打造好电力类非税收入明细申报管理模式。

联合调研组赴嵊州调研

联合调研组赴新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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