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决定对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进行信用修复,现对修复内容予以公示:
海宁马桥大都市热电有限公司(913304817731050663),法定代表人李峰,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为宁地税稽罚[2017]17号,不良信息内容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经审核,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拟同意信用修复。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稽查局案源管理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黄赟羚 联系电话:0573-82770193
联系地址:嘉兴市中山西路49号1306室(邮编:3140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嘉兴市税务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