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浙江格林凯腾科技有限公司税务事项告知书 送达公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浙江格林凯腾科技有限公司税务事项告知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26  10: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浙江格林凯腾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7005575322823):

本局对你单位涉嫌认证抵扣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现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金税稽三 通[2020]5号)公告送达,自本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经我局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于2015年接受并认证抵扣由天津鋆霖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36906723641)开具的6份,金额533595.08元,税额90711.17元,价税合计624306.25元的已证实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收违法行为。你公司未提供与上述发票相关的账簿、凭证及纳税资料。

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供与上述发票相关的账簿、凭证及纳税资料。

联系人:吕陆野、刘挺  联系电话:0579-87171060

地 址:永康市金水路99号税务大楼503室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0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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