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浙发改财金[2018]671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决定对以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审理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沈则君 联系电话:0570-8027399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新安路20号(邮编:324000)
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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