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局“加、减、乘、除” 落实社保费“免、减、缓”
发布时间:2020-04-20  17: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后,该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将政策落实落地,在确保企业应享尽享的同时,不断深化“三服务”,帮助和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加”担子,落实主体责任。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发布后,第一时间成立成立了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工作。

“减”接触,简化操作流程。依托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道,减少人员接触。统一调整申报系统,企业按正常流程在网上自行申报缴纳社保费,无需上门办理减免申请,减免额在申报时自动计算并直接扣减;拓宽“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审批企业缓缴申请。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社保费缓缴1570户次,涉及社保费金额1.67亿元。

 “乘”合力,强化部门协作。在疫情期间,四部门采取钉钉群、视频会议等形式就社保费减征方案达成一致,凝聚合力,攻坚克难,生成减免企业清册,上报市政府审批,全市共确定2277户大型企业和123312户中小微企业。

“除”顾虑,减轻企业负担。借助“互联网+”,多渠道向缴费人开展政策宣传, 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信、税企征纳平台直播等多种渠道“非接触”式宣传,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2到6月政策实施期间,预计全市有12.6万户企业可享受44.79亿元社保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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