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到位 分流到位 宣传到位
杭州市“非接触式”办理涉费业务再添力
发布时间:2020-04-13  16:5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杭州市现有31万户企业、6万户左右个体工商户、64万灵活就业人员、380万城乡居民两费缴费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入规模在千亿元以上。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缴费人外出的接触风险,杭州市局发挥“非接触式”办税工作专班协同作用,大力实施“非接触式”办理服务,3月征期,缴费人网上社保费申报事项43.84万件,上门办理业务的占比仅为2.89%;电子税务局共接受企业缓缴申请0.16万件,申报缓缴费额0.9亿元,办结率100%。

一、分析业务结构,有的放矢,引导到位

针对近期发生较多的社保费上门业务,杭州市局及时分析网上办和非网上办的业务结构,研究有效对策,切实降低上门办理的业务量。

经过分析,发现第一次批扣未成功的个体工商户往往会选择上门办理,而批扣不成功的原因主要是其账户余额不足。以西湖区税务局为例,在上门办理的社保费业务中,此类情况就占比43.6%。为此,杭州市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主管税务机关需对首次批扣未成功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短信提醒,请其保持扣款账户余额充足,等待下次批扣,避免其到窗口缴纳。同时,对于未签订TIPS扣款协议的个体工商户,积极引导其签订协议,直接通过批扣实现缴费,减少金三申报、开票的情况。经统计,1月征期个体工商户上门办理有3018户,3月征期就只有813户,与1月征期相比下降73.06%。

二、依托网上渠道,巩固成果,分流到位

利用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等网上渠道办理涉费业务,已成为税务机关和缴费人优化服务、方便缴费的共识。

一是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城乡居民两费缴纳“零”上门。通过2019年 “现金改卡”的大量工作,我市已实现“银行扣款为主、支付宝为辅”的缴费模式,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城乡居民两费的“非接触式”办理,上门业务量为0。同时,加强与市人社、医保部门的合作,在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时,以书面告知书的形式引导其到银行签订扣款协议;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银行直接办理参保登记和扣款协议的签订。自2020年1月1日起,由银行在每月25日实行首次扣款,如扣款不成功,银行每天实施扣款,直至月末第二天,保障扣款顺利进行,保障缴费人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二是企业社保费缓缴申请网上“走”。缴费人如需办理社保费缓缴的,不用上门,在电子税务局上就可完成申请,办理结果同样可在电子税务局上查询。各主管税务机关对缓缴的申请,做到尽快审批;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尽快联系;对审批的结果,做到尽快反馈,进一步提升了缴费人网上办理的积极性。西湖区税务局2月和3月征期缓缴事项网上办结率均为100%。

三是办税服务厅现场分流“快”。西湖区税务局在办税服务厅入口处设置办税业务甄别区,安排专岗专人快速进行上门业务甄别,分类处理、快速分流。凡明确可网上办事项一律劝返,对存在自行操作困难的提供“二维码”进行登记,后续由专门团队进行远程辅导。对确需线下办理的,按防疫要求进行取号办理。

三、加强部门协作,优化服务,宣传到位

杭州市局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税企沟通群等途径主动推送政策内容、汇集热点问题解答、做好个性化问题辅导,引导缴费人“一般事暂缓办、紧急事网上办、特殊事预约办”。

一是强化部门协作,补位宣传。2月7日,市局及时转发市人社局的通知,告知广大缴费人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社保业务的,在疫情解除后及时办理的,将不影响社保个人权益,上门办理补缴业务的缴费人因此大幅减少。同时,也将网上办理社保缓缴业务的相关内容告知市社保经办部门,及时传达到社保各办事大厅,稳定人心,赢得主动。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服务。3月4日,通过12366微信公众号主动推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热点问答;3月5日,通过“杭州税务”公众号推送社保费减免政策相关内容。社保费相关政策,税务征纳沟通平台阅读量为8.1万人次、杭州税务公众号访问量为13万人次,12366热线接到2.3万人次的咨询。3月15日,联合人社部门共同编制社保费阶段性减免三十问三十答,内容涉及“非接触式”办理涉费业务,在“杭州发布”予以公布。

杭州市局把落实“非接触式”办理社保费相关业务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大宣传,迅速落实,努力把社保费业务的“窗口期”转化为推广网上办费“机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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