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浙江林业大厦有限公司杭州中河假日大酒店
信用修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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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业大厦有限公司杭州中河假日大酒店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0-03-20  14:1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浙江林业大厦有限公司杭州中河假日大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599580944P)于2020年3月18日向我单位申请信用修复,该单位因欠税信息,于2018年12月1日在信用杭州网站公告。

经核查,该公司已缴纳该笔税款,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已披露1年4个月,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0年3月20日至3月26日,社会法人或自然人若对该信用修复有异议,可向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提出。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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