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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20  16: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建德市税务局在杭州市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抓牢主业提升收入质量,聚焦主题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统筹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与加快健全税务监管体系这条主线,认真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抓谋划、抓指导、抓推动,为建德税务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围绕主业坚持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坚持“均衡入库、持续增长、调控有力、注重质量”基调,加大组织收入序时、均衡统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2019年全市税务部门共组织税费收入78.52亿元,同比增长7.34%。其中税收收入52.75亿元,同比增长9.22%

2.聚焦主题落实减税降费。我局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工作,努力平衡“减”与“收”的关系,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以及加快内部业务流转速度,实现提质增效,最大程度满足纳税人需求、减轻纳税人负担。2019年共落实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约19.77亿元,其中今年新出台政策共减免税费9.02亿元。

3.强化税收职能以税资政。组建专业分析团队,打造“税眼看发展”系列经济税收分析品牌,立足税收看经济,跳出税收看发展,紧跟产业转型升级的前进步伐,找准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和焦点问题,从税收的视角反映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为领导研判经济提供翔实的数据参考。完成高质量税收经济分析报告17篇,其中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5篇。

4.服务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省集中版城乡居民两费征缴信息系统杭州地区上线试点工作,为全杭州全面上线积累了有益经验。应用征纳沟通平台,强化税务机关、纳税人、涉税中介等第三方在线互动,共推送政策类信息45千多条;推进“互联网+便捷退税”系统应用,实现一、二类出口企业平均退税时间1.26天,全部出口退税企业1.34天;推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自助办税体验。

5.强化征管防范税收风险。全面强化增值税发票风险防控。加强增值税发票日常监控,严控发票领用增量,强化事前审核。组织开展物流行业专项整治。按照省局、杭州市局工作要求,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逐户压实核查责任。通过综合分析纳税人进销项数据、发票领用等信息后划分风险等级,分三批次进行分步核实,按规定开展“走逃(失联)企业”认定工作并对相关发票作异常凭证处理。目前完成自查补税流程合计183户,补缴增值税税款合计2640.96万元,加收滞纳金合计67.22万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严格制发文件。认真执行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扎实推进税收立法工作有序开展。制度文件、重要法律文书、合同等均征求公职律师意见,确保文件合法规范。

2.强化文件管理。机构合并后我局共保留税收规范性文件6件,2019年未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上级和地方部署,开展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省、市局政策法规处要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地方上做好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查我局均无涉及有关问题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方案起草、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组织听证工作、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执行等工作,强化法治监督,确保行政决策合理、合法、合规。

2.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根据浙江省税务系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重大涉税事项管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确保税务执法公正。2019年共召开两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处罚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逾期未申报行为税务行政处罚材料基准的公告》相关规定,规范行政处罚工作,确保执法行为依法依规,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2019年实施行政处罚2231条,罚没金额49.94万元。

2.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全面落实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切实加强对取消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9年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398件,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393件、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3件、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2件。

3.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树立税收现代化理念,实现“四个转变”。从行业等维度开展分类分级管理情况的评价和完善,持续做好征管基础情况分析工作,形成良性循环,促进工作推进的统筹性。深化数据治理,提高数据管税能力。组建信息化建设团队,发现、培养信息化建设人才。提高干部对征管系统的使用水平,提升信息系统对征管服务的支撑能力。

4.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制发“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方案,下达“三项制度”重点任务分解表,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公职律师列席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会议等重要议事决策会议,聘请法律顾问1名,提供司法协助。及时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税务执法信息、监督税务执法行为。针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全面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5.推动建立健全司法保障机制。制定《关于市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涉税案件协作机制的会议纪要》、《建德市税务局税收(费)债权申报操作办法》、《建德市税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税(费)操作办法》、《建德市税务局个人出租房税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方案》。专人负责破产清算企业和民事执行企业债权申报、清偿入库工作,以及职业放贷人税费征收的信息交换、案件跟踪、税费入库、数据统计等有关工作。2019年共计申报欠缴税费债权19户,涉及税费(包括社保费)及滞纳金1068.51万元,获得债权清偿25户,共计清偿税费(包括社保费)及滞纳金817.58万元。接收法院传递职业放贷人案件13起,已结案9起,共征收税费0.38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积极运用省局党委制定下发的“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和“第二种形态”实施办法,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44人次;组织开展物流企业专题集体提醒谈话26人次;严格落实杭州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和杭州市局工作要求,开展批评教育3人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给予一名党员干部党内警告处分。

2.深化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内控平台防范风险的作用,强化平台过错结果运用,实行平台过错定期通报机制,总结分析发现问题,立查立改。深化内控辅助平台应用,通过“业务需求征集-业务需求完善-指标编制-指标扫描-指标完善”这一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完善内控平台内减税降费指标和固有指标,把运用指标防控执法风险作为内控管理的常态化工作。对离任审计、税收执法督察、减税降费督导、巡察中发现的税收执法问题进行回头看,强化后续监督管理,落实反馈和跟踪回访机制,全面防控税务干部执法风险。

3.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建立推行监督检查协作机制,定期对接联系,配合市纪委监委调研减税降费3次。定期联合检查,与市委减负降本督查组联合开展监督检查6次。定期汇报工作,向市纪委监委汇报减税降费4次。主动对外公开作风效能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未发生涉及本局干部职工作风和行风效能的信访投诉。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规范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与复议机构以及法院的沟通、解释和协调,高度重视内外部监督,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涉税争议,严防税收执法舆情,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19年度我局未发生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

2.开展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税务行政调解员队伍,加强对局调解员队伍及税务干部的培训教育,有效运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确保人员专业、覆盖面广、能及时有效解决纳税人问题,缓解纳税人情绪,赢得纳税人满意。

3.高度重视信访处理工作。严格遵守信访件办理程序和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讲究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办件质效和满意度。今年我局共受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信访件85件,其中市长公开电话50件,均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确保“件件落实、件件办结、件件回访”。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坚定不移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在省局网站市局子栏目基层政务公开版块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涵盖3类一级公开事项、15个二级公开事项以及单位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2019年共发布113条主动公开信息。

2.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辅导。积极通过新闻、户外显示屏、微信新媒体等途径广泛开展税收宣传,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运用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辅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通过采取“清单式”压实责任、“全覆盖式”宣传培训、“非接触式”优化办税、“拉网式”督查、“敞门式”监督等举措,累计制发各类宣传资料2.6万册,发送政策宣传类短信18.6万余条,分片组织开展纳税人集中培训辅导共计44场次近5000人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切实抓好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题积极开展包括宪法宣誓、法治培训、广场税宣、校园普法等在内的国家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加大普法力度,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2.开展税收法制宣传辅导工作。在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减税降费等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协同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等部门共同开展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广场税宣活动;联合学校共同开展小小税法宣传志愿者活动。结合减税降费及增值税改革工作,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纳税人开展精准化、智能化培训辅导,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保障减税降费落到实处。2019“三服务”走访活动中,共计走访企业2456户,走访村、站所61个,倾听和解决纳税人税收法律问题,切实做好普法工作,营造法治氛围。

3.推进税收法治阵地建设。建设更新“同心同行”税务文化展示厅,作为税收普法教育的主阵地,保证普法教育内容与现行政策法规同步;及时更新法治教育基地宣传室上墙内容,在紧密贴合青少年普法主题的基础上,紧抓减税降费、增值税改革等税收热点,组织上税收知识普及课,创新宣传形式贴近学生群体特点和需求,不断加强青少年税法普及教育和税收信用宣传教育。

4.推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对全市企业予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实行“红黑名单”,打好数据归集基础;落实信用奖惩措施,抓牢联合奖惩和专项治理机制;全面落实政务诚信,积极配合推进信用建设;推进银税互动协作,助力民营经济发展。2019年共评定出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894户,共有386户次小微企业通过税银信用贷获取资金超过2.72亿元,有效解决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以“银税互动平台”建设消除企业融资“痛点”,助力企业发展。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领导干部轮流讲法等机制,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制度。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和“五法”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将法治税务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2.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连续8年招录法律专业大学生,鼓励在职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现有法律专业人员11名;公职律师3名,列席重要议事决策会议,参与三项制度实施等重要法治工作;聘用法律顾问1名,提供司法协助,参与文件合法性审查。切实提升干部法律素养,发挥法律人才参谋助手作用。

3.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等培训,增强干部执法能力,今年来共计开展内部政策法规培训31场,1571人次。开展大厅人员培训考试7次,共计330人次。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安排新进人员参加省局统一组织的初任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税收法治水平。开展2019年网络竞赛及业务大比武工作,组织3场练兵比武模拟考试,以考促学,取得杭州市税务系统个人所得税业务大比武中团体第二名、个人第五名,以及大企业税收管理业务大比武团体第二名、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开展团员青年税法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干部学法热情。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充分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核心平台作用。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重新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研究、部署、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按季度定时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规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联动工作格局。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年度法治重点任务,并分解落实到位,形成法制部门牵头推进、各责任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发挥税务法治团队功能,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在加强法治税务建设、推进依法治税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与税收现代化的目标相比,与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期待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运用法治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自觉性有待加强;税收执法风险防控质效还有待提升;税收数据综合处理运用能力及信息化水平还有待增强;法治监督格局还有待完善;法治队伍建设仍有待加强等。

三、2020年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年,建德税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总局、省局、杭州市局和建德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建引领,对标“四个走在前列”的新期望,持续深化“三个年”建设,严控税收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脚踏实地、创业创新,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税收法治建设,为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一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领导;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打造阳光、规范、法治税务;三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四是持续推进协作机制,形成税务司法良性互动;五是不断提高普法水平,营造税收法治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建德市税务局

                    20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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