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西湖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税务机关权力、保护纳税人权利为重点,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
一、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依法组织收入。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稳中求进,克服外部环境不稳定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坚定信心,牢牢抓住重点,把握“近、准、防”,贴近企业、摸清税源、管理控制欠税,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和评估风险应对,实现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
二是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纳税人,特别是服务本地民营经济发展,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精简办税资料,简化送达程序。同步推进最多跑一次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服务,实现“一门进出、一窗受理、一趟办结”。优化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发票类业务优先处理,注销清税业务专窗处理,电子税务局审核业务后台专岗处理,不断完善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积极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
四是深入推进税务司法协作。与西湖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在对职业放贷人征收税费问题、司法与税务协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规范文件制定。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工作,同时按要求向上级税务机关进行备案。
二是加强审核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部门联合局内税务公职律师,发挥专业特长,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保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规范。
三是完成新一轮文件清理。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税务机构改革精神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坚持贯彻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外部专业法律顾问,建立由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法规人才组成的综合法律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提高税务机关重大决策的效率和水平。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作用。坚持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有效地将依法治税工作放到税收工作大局进行统筹,促进了税收法治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同时,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形式和内容也不断得到丰富,如组织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集中研讨最新税收政策,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而带动全体税务干部法治理念和法治能力的全面提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总局、省市局文件要求,结合西湖区税务局实际,制定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各部门对照责任做好落实。2019年,我局已按要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准予行政许可和一般行政处罚;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事项按照程序经法制审核后决定;为更好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我局已配置执法记录仪,对行政许可等税务执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执法全程记录,做到执法事项公开,确保执法有迹可查,执法过程合法、合理、公平。
二是推进税收征管转型升级。我局依托“金税三期”及电子税务局等数据优势,综合运用发票预警管理系统、风险管理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系统、企业所得税综合管理系统等,及时核查上级发布疑点数据,加强风险管理;全面落实实名办税,强化办税人员身份信息数字管理。
三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根据《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逾期未申报行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我局在法定职权内遵循处罚法定、公正、公开、合理原则,统一执法尺度,落实“一事不二罚”原则,更加合理有效地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执行总局党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结合执法责任追究工作,新增西湖“第一种形态”适用情形,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制度。
二是落实内部监督控制。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主动管理执法风险重点关注内控监督平台执法过错情况,及时改正执法过错,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依法治税水平,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深入开展各类税收执法督察工作,包括减税降费专项督察、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专项督察等,通过自查、反馈、整改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提高征管效率。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健全复议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机制,切实保证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等权利。严格遵循《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及《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妥善应对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做好与复议机构以及法院的沟通、解释和协调,积极稳妥处理各类涉税争议。
二是统筹做好涉税舆情管理工作。建立涉税矛盾预防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完善涉税舆情监控引导机制、内部矛盾调节化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营造更加和谐的征纳环境。贯彻落实《税务系统落实信访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办法》、《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受理、交办、督办、回复等环节处理程序,及时解决纳税人合理诉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公示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以税务网站为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新媒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其他渠道的公开,强化不同公开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大政策效应落实、减税降负、社保和非税收入职能划转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及时广泛地宣传新的政策规定,定期举办税收政策培训会,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切实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新的税收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扎实推进“七五”普法。我局坚持开展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在税收宣传月,与浙江财经大学联合举办“大学生税官初体验”活动,税务专业大学生来到我局办税服务大厅,参观、学习税收实务、税法相关知识;举办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宣讲会,助力企业“走出去”,就企业在“引进来”“走出去”中遇到的难点、堵点以及经营过程中关注的涉税问题进行解惑。在国家宪法日,举行中层干部和新入职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干部宪法修养,强化职责意识。同时,还组织了多场税收政策培训和税务干部进企业辅导活动,培训和辅导结合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热点,将相关税收知识、优惠政策带到企业中,更好地辅导企业申报及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积极创建法治税务基地。风险信息化,法治智慧化,我局以“荷”文化引领法治建设,打造“荷文化”特色税务文化品牌。同时应用大数据理念管理税收风险,建立各类风险管理制度,整合外部信息搜寻大企业股权转让案例,利用互联网智慧优化纳税服务,创建了具有西湖特色的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大力提升队伍法治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培训,提高全体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2019年分别开展税收业务培训、税务干部法制培训等法治培训,通过案例讨论、专题讲座、政策宣讲等形式,强化干部队伍法治意识,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专业团队建设,不断拓展法律服务内容。组织公职律师参与企业破产债权申报,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公职律师参与局内操作规范制定,对“打击虚开发票”等近期执法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以律师视角对执法新需求进行回应。安排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合规性评估。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发挥依法治税(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中心平台作用。形成“一把手”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部署,法制部门牵头协调,业务部门配合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狠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深入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会前学法由领导干部轮流讲法。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西湖区税务局能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但由于当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对税收法治建设也提出了新要求,目前,我局还存在一些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较为薄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问题。
针对在贯彻落实《纲要》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在2020年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部署落实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各级干部始终把法治记在心头,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履职,要将依法行政全面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二是强化法治教育。通过聘请专家学者、法律专业人士开展依法行政专题知识讲座、法治建设培训等,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确保每个税务干部都掌握税收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合作,及时全面传达法治建设新要求,注重开展优秀经验交流与学习借鉴,切实提高税收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