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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03-17  08:4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我局认真贯彻总局、省局的统一部署,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促进公平公正,着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现将我局2019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

我局高度重视三项制度工作,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三项制度”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三项制度”推行过程中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情况交流等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组织各责任科室、县(市、区)局业务骨干成立“三项制度”推进小组,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形成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将税务执法装备配置、设施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经费预算,为全面推行工作提供经济保障。

(二)细化分解任务,分步落实。

法制科作为落实“三项制度”牵头部门,在省局下达“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后,及时召开县(市、区)局和稽查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详细对“三项制度”各方面、各环节涉及科室进行分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召开专题会议,向各相关单位和科室提出《推进三项制度落实的意见》,根据总局、省局布置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事项清单进行梳理,狠抓细节,明确责任部门,实施全员参与,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形成推进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自查,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强力措施,立即整改到位,补齐工作短板。对各县(市、区)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行督查,列入年终绩效考核。

(三)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认识

召集相关责任部门参加总局、省局的视频会议,让全局深刻认识总局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以方案、实施办法、工作指引、模板范本等不断深入、层层细化的方式规范三项制度运行,形成“1+3+N”的制度实施体系,并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当好自己单位、科室的讲师,对外以视频等形式在办税服务厅进行宣传。通过营造实施氛围,加大三项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升我局的依法治税水平。

(四)积极探索新的公示平台,拓展公开渠道。

税务分局、稽查局、各县(市、区)局在目前已有的办税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资料索取点、咨询台、公告栏以及税务网站、执法活动中直接告知等日常公示渠道。各县(市、区)局同时及时做好与政府公示信息平台的对接,积极派专人研究平台信息发布方式,并对相关内容定期更新,保证准确性与及时性。

二、取得的成效

我局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保障经费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推进。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局、局内各单位按照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任务的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力推进。取得以下成效: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我局根据《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共40项中有37项需省以下税务机关依法及时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谁产生、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并按照《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等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和有关问答的通知》(税总依法行政办发〔2019〕1号)附件《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进行公示。向社会主动公示了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法律救济渠道、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一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项目等各项执法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投诉举报部门地址电话等信息。在规范现场执法信息公示中,税务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019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受理数643件,准予许可数643件,结果公开数643件。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上年度结转案件127件,本年受理案件1117件,本年办结1090件,处罚结果公开229件,被复议案件2件,被诉讼案件1件。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税务执法记录方式分为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两种。税务机关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已经形成了以文字形式记录执法过程较好的基础,较为完备。执法事项文字记录的具体要求、相关流程、填写规范已由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等业务规范明确。椐据《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和其他方面共9项需音像记录。为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42台,建成约谈(询问)室7间。送达入户送达检查通知书198户(其中对走逃失联企业进行89次的音像记录),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11户,现场调查或勘验158户(主要为针对走逃失联企业的检查并进行音像记录),文书送达4218次(其中对16次进行了音像记录)。

(三)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措施。我市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理,将审核模式从单位内部法制机构的审查变为单位各部门组成人员集体的审核,通过集体审核制度,能够集中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集思广益,最终发挥集体优势,提高重大执法决定的科学性,推动执法工作的开展,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我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96件。

三、下一步工作和建议

1.进一步完善“三项制度”。根据任务清单继续做好各项具体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2.持续开展培训宣传。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技能培训,广泛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事例和实施效果,凝聚思想共识,回应社会关切,为推行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建议省局细化执行要点的指导。

3.建议尽快建立统一公示平台,并且能直接通过金三推送,简化操作流程。加强推进执法记录仪和约谈室设备的使用率,确保外出执法和执法纠纷都能记录存档。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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