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8MB1614960X/2020-56370 成文日期 2020-01-1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7  10:3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 在省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滨江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税收环境法治化水平,全力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税收征管法等税收相关法律,严格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强化税收预测,积极培植税源,防止和制止收“过头税”,坚决杜绝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我局组织收入平稳有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扎实财力保障。

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牢固树立减税降费是硬任务的理念,将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担当作为,狠抓落实,高效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费降率等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统一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决定、发布等工作的要求,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2019年全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局公职律师参与文件清理,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质量,并及时公布文件清理结果。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依法决策内部机制,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进行充分协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情况记录、归档机制,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合法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以“谁公示谁负责”原则,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公示项目深化到岗细化到人,增强公示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公示内容真实有效。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倒逼执法人员增强规范执法意识,注重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技巧,提升执法能力。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确保税务执法公正。

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程序,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一事不二罚”等原则,遵循“首违不罚”精神,推动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保障纳税人、税务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积极推进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及时传达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文件精神,推动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骗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2019年以防范虚开为重点,建立风险地址库,推出发票后续管理办法,推行“实名办税”,自主研发“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软件,建立高风险交易集体合议制度,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五、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

坚持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强化纪检、督查作用,局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对税收执法、行政管理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严格做好干部监督工作,积极开展“五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增强监督合力。

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机制,结合局工作实际及局内控制度指引手册等,建立局内控部门岗位管理制度,实施内控管理部门、主责部门、风险应对部门三级管理,层层落实好内控工作,把控住各条线内控风险。积极转变内控管理方式,提高内控管理效率,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及省局内控辅助平台开展执法风险防控,防范执法风险。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采取兼职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受理投诉和举报等方式开展检查,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完善廉政监督卡制度,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加强防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税收执法风险;及时公布行风效能及廉政监督电话,有效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全面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注重发挥税务干部及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素养,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引导纳税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2019年全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主动对传统“枫桥经验”进行创新发展,促进形成社会化、专业化和智能化的税企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新格局,保持优良税收营商环境对人才资本的吸引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把反映人的诉求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立足点,把落实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根本保证。以建立科学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目标,持续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公开信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不断增强全局公信力、执行力,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始终把政务公开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保障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表达权、监督权,促进推动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阳光下运行。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集中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实施精准普法。2019年我局继续开展“纳税服务开放日”活动,以税企面对面交流的形式了解纳税人需求,对纳税人展开针对性培训,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普遍所知、普遍所用。

全面推进“七五”普法,深入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实现税法宣传常态化、多样化。2019年我局结合局党员服务等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团队深入企业、园区等,上门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宣传辅导工作,主动解答纳税人涉税疑难。创新税收普法平台,积极推广运用征纳沟通平台,推广税小蜜咨询机器人,并通过平台点对点推送纳税人需要的政策和操作手册,重点突出新办企业培训及各项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增强税收宣传服务精准性与实效性。

以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为目标,积极组织局公职律师开展12.4法治宣传活动,参与滨江区宪法公园开园仪式,提供现场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发放展示税收新政宣传资料,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法治税,增强全民税收法治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将法治专题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必学内容,每年至少安排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参加2次法治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

高度重视税收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着力培育税务人员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治税意识。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学法用法专题考试,提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结合局“青年业务学堂”小组等活动的开展,组织局内干部重点学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内容,在全局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

不断加强公职律师团队建设,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参加脱产培训,及时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公职律师法律理论水平;着力提高公职律师实践能力,组织公职律师参与滨江区政府依法行政相关专题研讨会,进一步拓展局公职律师法治思维,提高公职律师业务能力。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部署依法治税重大问题,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贯通联动的依法治税工作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滨江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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