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04MB16151893/2020-29886 成文日期 2020-07-24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3  12:0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路桥区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依法治税。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组织收入工作稳妥推进

严格落实“三个务必、三个坚决”要求,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进一步提升经济税收的匹配性、收入增长的稳定性、税源发展的持续性。全年共组织税费收入116.35亿元,同比增加1.66%;组织税收收入89.19亿元,同比降低0.8%,其中直接构成区级地方收入税收为41.75亿元,同比增长0 %。地方收入增长符合区财政的目标要求。

(二)减税降费不折不扣落地

建立“1+4+6”工作推进机制,实现减税降费领导统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督办到位、总结反馈到位、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到位。创新推出税银社联动退税等好做法,优化退税办理。20191月至12月,共办理减免税费28.33亿元,其中减免税收27.71亿元,同比增长38.9%2019年新增减税降费(含翘尾减税)11.58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深化增值税改革等本年新出台减税政策共计减免7.43亿元,新政覆盖超13万户次纳税人。

(三)税收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一是风险应对水平明显提升。本年度共接收上级推送的风险管理任务17个批次,本级统筹建立风险任务4个批次,完成167户应对反馈,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475.56万。接收外单位跨区域发票协查任务16户次,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4.07万元。移交稽查局案件6户次,接受稽查转办等案件15件,共补缴税款及滞纳金13.70万元。

二是各税种管理扎实有效。积极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工作;开展消费税税制改革调研,加强消费税信息采集;广泛宣传新车购税法,确保新政平稳实施;与住建局、房管处合作,全面摸查土地增值税三年以上、五年以上可清算未清算的项目;集中对金属表面热处理行业进行环保税清查;加强同国土部门联系,实现数据共享,做好耕地占用税清理、申报工作;开展房土两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建税优惠政策落实“回头看”;做好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续管理,落实个税明细申报100%和个税数据清理,切实保障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后续审核,在台州市范围内率先达到100%申报率;开展反避税案件核查,加强涉及国际税收的重点企业辅导,注重对外付汇核查。

三是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成效显著。制定“四率”量化考核办法,夯实社保征管基础。建立税社医“三位一体”工作法,提升灵活就业人员征管服务。制定社保欠费管理和退费统一规范。简化残保金退库工作程序。开展“骑行宣传”活动,全力做好城乡两费征缴工作。

(四)税收营商环境有效优化

一是电子税务局推广成效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建成电子税务局体验中心及电子税务局数据处理中心、电子税务局票据邮递处理中心,创建电子税务局办税功能“清单式”动态推广模式。创新打造自助办税终端“一体机”,在泰隆银行等三家金融机构8个网点设置“税务e站”,与泰隆银行联建“税银一站式服务厅”,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便利化办税完整闭环。

二是“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区创无办和市税务局指导下,对办理各类涉税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梳理,逐项确定证明材料的取消意见和风险可控的替代方式,形成《证明材料取消清单》。自“无证明城市”实施以来,我局共办理取消清单内的涉税事项166件,为纳税人办事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

三是“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深化。推进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逐步实现“一门”办税。加快出口退税办理效率,全区一、二、三类企业平均退税时间达到3.5天以内。进一步推进“承诺制”容缺办理,提速办税流程,窗口业务首次受理(办结)率提高至99%。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和公民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税务职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要求,对拟出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2019年,我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二)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

根据省市局工作部署,先后开展了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未发现与之相抵触的政策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重大决策程序要求

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法制部门列席局长办公会、政府采购、信息化领导小组等会议,加强法治监督。

(二)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在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好公职律师等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的作用,逐步完善以税务系统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专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在依法治税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高法治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税务系统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目前,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信息,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16台,建有约谈室一间,并依照总局指引关于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指导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开展音像记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依照相关办法和工作指引确定的审核内容和审核程序开展法制审核。

(二)深入推进规范化执法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 不断推进税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税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力求符合合法性、合理性、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按照省局《关于开展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1861日至20195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就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深入推进内控建设

一是压实主责,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落实“自我防控、部门防控、监督防控”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省局内控辅助平台,将内控风险点和防控措施逐一配置到每个部门、每位干部,严格按照防控频率做好风险自我防控和部门防控,使防控风险成为每一位税务干部的行为习惯,成为每一个主责部门的常态化工作。

二是依托平台,强化风险防控。今年以来,共接收上级局通过内控监督平台推送的疑点数据231个,经核查发现问题数13个,均已及时整改完毕。同时,以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子系统为抓手,严格落实过错预警机制,确保执法过错在第一时间发现并整改到位。2019年全局完成自我纠错76户次,大幅降低了执法过错发生率。

三是精准发力,优化内控管理。内控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内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内控建设重大事项和举措。充分发挥主责部门内控岗作用,通过内控工作微信群,及时做好工作传达、问题解答、意见反馈等日常工作,最大限度提高内控管理工作效率。将主责部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纳入本年度督察审计的重要内容,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针对所涉风险点研究制定严密有效的防控措施,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扎实开展督审工作

根据省市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2019年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一是重点关注减税降费风险排查。减税降费办公室牵头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以及其他减税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整改,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二是着力开展高风险领域风险应对。聚焦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三公经费管理等高风险业务领域,逐项筛查可能存在的问题点,主动查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积极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及时疏堵潜在的风险漏洞。

(三)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开投诉电话、进行纳税人回访等多种形式,拓宽和畅通纳税人监督渠道,及时听取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举报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广泛接受法院、检察院、审计、纪检监察等其他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2019年,我局未发现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被地方政府、监督机关通报的情况。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快速响应纳税人投诉

按时回复并回访纳税人,做到纳税人回复满意率100%2019年我局未接到省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投诉件。

(二)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形成完整的信访工作链条,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做好事前源头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稳控。2019年,我局共办理来信来访3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有效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

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充分保障纳税人法律救济权利。做好税务行政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涉税纠纷解决机制。2019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细化公开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根据机构改革现实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形成主要领导研究部署、办公室牵头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按要求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完善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税务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2019年,我局在税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17条;在路桥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政府信息事项45条;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均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进行处理答复。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普法责任制。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把普法工作融入税收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切实增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及时做好最新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的宣讲解读,分级、分类、跨部门、跨层级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全年累计开办减税降费新政、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环保产业转型涉税问题等专题税法课堂32场次。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减税降费”有奖在线知识竞答、税收宣传走进农村文化礼堂、“童心税眼看世界”等系列税收法治宣传活动,参与人数达3000余人。联合区公安分局、司法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防范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借助新媒体平台扩大活动影响面,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是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和“黑名单”纳税人,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将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纳入培训内容。利用专题讲座、培训班、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对全体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积极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等活动,强化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充实法律专业人才队伍

加大税收法律专业人员培养和招录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努力打造以法制部门干部为基础、公职律师为阵地驻防、税收法律人才库为后备梯队、外聘法律顾问为外援补充的立体式税收法治保障体系。今年我局公职律师人数从1位上升至2位,同时,还有一位税务干部完成公职律师岗前培训。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依法治税组织领导,强化核心作用

成立以“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等专门小组(委员会),实现对各项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法制监督。

(二)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提升法治能力

通过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等形式,多次组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地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央、总局省局领导关于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税方面的重要讲话,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述法评议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述廉评议的同时对其年度学法、执法、普法和守法情况进行述法评议,筑牢学法用法刚性约束的关口,构建起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闭环。

十一、税收法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方面,公职律师普遍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重要事项,所参与的单位内部法律事务仍停留在较浅层面;另一方面,法律顾问的参与度不高,其作用往往在于事后解决问题,对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二)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税务干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尚有差距。 

(三)全民税收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部分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还不够强,税法遵从度不高,社会协税护税的氛围不够浓厚,税法宣传教育工作任重道远。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更高水平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能。

二是继续推进“法治税务工程”。依照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积极探索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建设的有效途径,确保2020年底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继续加强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的税收法治教育培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涉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水平,确保 “七五”普法工作完美收官。

(二)以更强力度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继续优化三项制度工作。根据执法工作现实需要,继续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的税务约谈室,制定完善约谈制度,重点加强执法人员约谈方法与技巧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发挥执法记录仪在税务执法中的作用。加大法律专业人员招录力度,并优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同时,积极调用本单位的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到法制审核工作中,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是继续强化督察内审工作。在屡查屡犯项目、税收管理薄弱项目、执法风险隐患较大的项目和当前热点税收政策落实情况中精选督审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力求查深查透。依托内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数据综合运用,进一步提升督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三)以更深层次推进内控建设

一是继续完善内控工作机制。将风险防控融入税收工作全领域全流程,形成全员参与、协调联动的内控工作格局。通过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岗责体系,强化对税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织密风险防控网,从根源上防止权力滥用。

二是继续用好内控管理平台。充分运用指标扫描功能,定期筛选疑点数据,实施推送核查,切实发挥平台风险“检测仪”作用;充分运用内控管理子系统各项功能,积极落实内控建议推送、内控信息编写等工作,做到内控管理规范、留痕,及时固化内控工作成果;充分运用内控辅助平台,加强事中风险提醒,实现事中风险防控,防止产生执法过错。

三是继续加强内控文化建设。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内控征文、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持续提高税务干部对内控的思想认识和风险防控水平。深入挖掘主责部门内控工作的好经验、好案例,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人人“学内控”、“懂内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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