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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15:1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以税收环境法治化为目标,着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工作要求,深化经济税收分析,增强收入匹配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实现了税费收入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增长。2019年,全市组织税费合计318.95亿元,同比增幅3.98%,其中,税收收入206.77亿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112.18亿元。

二是依法实施减税降费。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理念,把握和处理好“减”与“征”的关系,坚持做到“三个务必、三个坚决”,建立了“1+1+4+1”的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体系,明确“党建统领、专班保障、及时通报、强化督考”工作机制,细化落实12个阶段32项工作任务,有效解决“信息孤岛”“防骗疑虑”“人力瓶颈”等难题,确保将应减、应退的税费一笔一笔减到位、退到位。2019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31.12亿元,其中:税收减免26.88亿元,社保费减免6.24亿元。

三是依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五年工作方案任务分工和2019年重点工作》,全市依法取消7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精简11项涉税资料报送,压缩23项服务事项办结时限,5项涉税民生事项100%实现“一证通办”。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148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00%覆盖、网上办理100%覆盖“两个全覆盖”,其中,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网通办”、失地参保一站式服务、社保费快捷退费等事项在全省实现领跑。其中,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网通办”于7月15日全面对外开放,线上办理时间缩短至30分钟,提效50%以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坚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完善决策机制,增强税费政策制定和贯彻落实的透明度。制发局工作规则、党委工作规则,拟定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对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等重大决策,需集体讨论决定。对涉及纳税人重大权益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事项,均经专项领导小组集体审核决定。

二是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把起草、审查、公布和实施各个环节,不断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2019年,对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政策制定执行的统一规范,从源头上保证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合法性。有序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2019年,共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其中,清理结果为继续执行的9件,需要修改的1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一是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贯彻落实税务系统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结合新税务机构设置及职责调整,统一机构改革后的税收征管方式,以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管理、数字管税为导向,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提升征管效能,增强征管工作的协调性、科学性、高效性。

二是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开展“打虚打骗”第二年专项行动,实现全链条打击、深层次查处,有效遏制虚开势头,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7户涉税违法线索进行立案检查。有效运行区域稽查工作体制,试点开展区域税警协作,在全省率先编制《涉税案件移送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市稽查立案433件,查补税款4272万元。

三是统一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遵守《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行使省局规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坚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税务部门作为“三项制度”试点最早、覆盖最全的单位,我们始终坚持从高要求、从严落实,确保效果最优、执行最好。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规定的事前、事中和事后3个环节37项公开内容,向社会主动公示了执法主体及主要职责等执法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投诉举报部门地址电话等信息,在现场执法中要求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19年,行政许可办理情况:受理数643件,准予许可数643件,结果公开数643件。行政处罚案件情况:上年度结转案件127件,本年受理案件1117件,本年办结1090件,处罚结果公开229件,被复议案件2件,被诉讼案件1件。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和税务稽查规范,依托金税三期系统形成以文字形式记录的完备执法过程。在音像记录方面,根据《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和其他方面共9项音像记录要求,专门配备执法记录仪42台,建成约谈、询问室7间,送达入户送达检查通知书198户,入户调取会计账簿资料11户,现场调查或勘验158户,文书送达4218次。

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审理,将审核模式从单位内部法制机构的审查变为单位各部门组成人员集体的审核,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综合判断和分析。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按照《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的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进行法制审核。截至目前,重大税务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96件。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内控机制。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亲自抓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各主责部门设置内控联络员岗,自上而下形成严谨高效的内控制度。通过内控监督平台过错预警实现执法风险的自我纠正,全市内控平台指标预警过错数710条,实现当月自我纠错539条;通过内控管理辅助平台形成三级防控体系。“自我防控”落实防控措施406578次,准期防控比例99.14%;“廉政风险”落实防控措施18931次,准期防控比例98.71%。

二是切实加强内外监督。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严会风 转作风 树新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基层税务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执行各项纪律和干部廉洁从税等情况进行巡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追究,促进整改落实。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聘请特约监察员,健全社会监督网络,助推清廉税务建设。

(六)坚持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履行行政复议、诉讼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确保行政复议在解决涉税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件,审理结果均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2件,诉讼结果:撤诉1件,调解1件。

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在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局设立专门的信访举报工作岗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对待和处理每件来信来访,做到受理、登记、办理、归档等环节准确规范。依托“12345”政府热线,第一时间解决纳税人各类合理诉求。2019年,累计解决纳税人各类诉求203件,解决203件,满意度达99%。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是多方位建立学法用法机制。强化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在依法治税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使领导干部遵法、学法、用法逐步制度化和规范化。通过理论和实践两种手段,促进干部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组织各类讲座提升干部法律意识,组织督察内审知识讲座,对全体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全市税务干部参加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通过率达100%;组织本系统法制、稽查干部旁听柯城区法院协立案件的庭审,提升干部依法治税理念。

二是多渠道开展税收普法活动。第28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开展“税宣快闪”“减税降费征文”“税收百宝箱”“童心画税收”等21项主题活动,“推动税法宣传“进企业、进园区、进机关、进社区、进乡镇、进校园”;“12·4”国家宪法日,指导各基层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依托城市IP形象创作“跟着孔子爷爷学税收”系列税宣产品,阅读量累计近万人次。利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广播电视、当地报纸等传统媒介,全区域、全方位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

(八)坚持强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全市税务系统实现“一局一顾问”,初步形成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全市共有10名同志取得公职律师资格,另有7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工作。对于新招录的公务员,开展执法资格考前培训,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19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和进步,但仍在存在一些不足:

(一)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干部在业务理论学习和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积极性不够,不擅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少数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业务时,不是主动寻找最新的政策法律依据,而是习惯于用传统方式执法,凭工作经验办事,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

(二)法治创新理念有待进一步升级。立足于当前税务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在新形势下税务法治建设工作中,创新理念需进一步迭代升级,打造更贴近新时代发展的法治型税务机关。

(三)法律人才作用发挥有待进一步加强。经过对法律人才的大力培养,自有公职律师数量逐年提升。但是由于每位公职律师在复议诉讼、案件审理等方面发挥作用差别比较大,部分公职律师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四)税收法治宣传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展。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集中搞“大”宣传外,仍需抓住在日常的税收征管过程,是普及税收法律法规、提高纳税意识的极好时机。目前,税法普法宣传载体、平台需要进一步丰富和提升,从而实现对所有纳税人的全覆盖。

三、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党委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为指引,坚持和加强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按规定及时成立市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机构合并以来,共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专题会议4次,对年度法治重点任务、重大案件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审议、推进。

二是健全完善依法治税工作机制。严格实行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制度,向全体干部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监督,强化以上率下。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认真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等要求,2019 年安排1期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累计已学习《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资源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将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工程”。将“法治税务工程”列入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六大工程”,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清单,明确“全面树立税收法治理念”“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等9个方面28条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进度安排,强化全市上下“一盘棋”部署、高质量推进,确保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

四、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思路

2020年,衢州市税务系统将进一步坚定法治理念,持续弘扬法治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抓住重点,统筹推进,实现税收与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功能作用。

(一)完善体制机制,服务改革大局。将法治税务工程作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载体,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总局《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及时制定落实措施。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年度述法评议、考核评价等制度,进一步提升格全市税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发挥税收职能,保障法治成果。抓好依法组织收入工作,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第一时间落地,聚焦聚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征管效能,在地方层面出台协税治税工作机制,增强税收工作的协调性、科学性、高效性。

(三)规范税收执法,筑牢法治防线。全面推动执法“三项制度”落地生根,积极推广总局统一的执法公示平台;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推进税务执法合法规范。推行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做好总局指导案例的推荐、运用和推广工作,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

(四)培育法律智库,营造法治文化。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和使用,强化全体税务干部的法治理念培育,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在把宪法等法律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学习成效,在日常执法中检验干部法治意识和程序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税收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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