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1  09:1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在金华市局和浦江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以“着力抓好基础年建设、规范年建设、融合年建设”为主题,以“做好减税降费、组织收入、深化改革、征管服务、融合发展五篇文章”为重点,继续巩固扩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果,不断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奋力开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群策群力,实现收入组织与分析预测双管齐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开展扎实细致的调研分析,把握重点税源的增减变动情况,确保全年税收预测准确率达95%以上。2019年,组织税费收入44.14亿元,同比增长6.08%。其中,税收收入26.72亿元,同比减少5.22%,地方级收入15.39亿元,同比减少4.82%;非税收入17.42亿元,同比增长29.84%。涉及司法拍卖的向法院积极申报债权,对划入的税收债权及时开票入库。充分发挥征管实时监控和催缴作用,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对欠税10万元以上企业建立欠税档案,落实欠税公告制度。对日常欠税加强催缴管理,2019年清理欠税4390万元。

2.求实求效,实现减税降费和实体经济此呼彼应。今年以来,全局税务干部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通过为企业“送账单”,“送建议”,算清“税收红利”,帮助企业厘清“增减因素”,搭建减税降费“专属课堂”,赢得企业主的一致好评。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合计减免税费额42954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合计10471万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免税额545万元,惠及纳税人11011户;深化增值税改革减免税额14729万元;调整增值税税率减免税额2183万元;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减免税额1138万元;提高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政策减免税额1130万元;其他政策减免税额1012万元;全年减免费额7364万元。

3.共识共为,实现纳税服务和营商环境共同优化。开展“税邮共建”。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缴税、自助开具”模式,实现发票代开全面自助化。优化发票“网申邮送”服务,2019年,为180户次企业邮寄发票34777份。在全市设立首个企业开办专区的基础上,将“企业开办”服务升级为“全生命周期工商税务联办”服务。联合商务、市场监管、人社、海关四部门,切实打通信息壁垒,实现资料信息共享,大幅度降低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做好集中版城乡两费征缴软件上线工作。归并城乡基本医保和大病选缴账户,做好新系统城乡两费基础信息数据迁移,清理疑点数据,有序推进新系统培训辅导工作。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深化行政制度改革。一是认真落实“无证明城市”改革。设立“跑小青”志愿服务队,开展“一日代办员”活动,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深入窗口,细化各项无证明业务部门核验的工作流程,保障“无证明城市”改革各项业务走得通、走得顺、走得快。二是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9年度通过智能一网通新办企业3555户、注销企业233户。正式启用东山路办税服务厅,黄宅所办税服务厅,通过建立 1个主厅和2个税务所辅厅的“1+2”全职能、无差别办税体系,打造“匹配服务需求”办税圈,便利纳税人“马上办”“就近办”,加快纳税人办税效率。

2.进一步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纳税人对“放管服”改革的需求,我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准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经审核我局目前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与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依规行政执法培训等。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有效防范执法风险。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办税服务厅对定期定额户、企业所得税核定、非正常户认定等按规定进行公示;采购执法记录仪并对各执法股所进行操作培训。

2.切实加强涉税司法处置工作。针对破产企业注销难以及“僵尸企业”破产重组中欠税征管难的实际,坚持税务、法院双方联动,创新工作方式,建立长期协作机制,实现了破产处理税务部门的全程介入。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及时解决破产、执行程序中涉税政策性问题,依法依规做好税收债权申报,提高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2019年收到法院23起执行案件来函并全部进行回复,向破产管理人申报20笔税收债权,全年总计申报4491余万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应用,做好内控监督平台日常工作。新系统上线后,组织开展对县局各股室、所、中心内控联络员的内控监督平台系统培训,从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方面对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日常疑点数据核实改正,严格责任追究。2019年我局共发现指标过错14个,无过错申请通过11个。根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与工作指引(1.0版),追究过错责任1人次。在全局范围树立了内控意识,规范了执法,防范了风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19年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县局重点资金收支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督察审计结果表明在“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方面以及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方面合法合规、比较规范,不足之处均已整改完成。

2.开展税收执法自查。我局根据省局、市局工作部署,对2019年重点工作即国务院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税务行政许可和税务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立即整改,向市局报送了2019年度税收执法督察工作总结,以进一步完善督察制度,切实防控执法风险。

(六)完善权利救济纠纷化解机制

1.依法依规办理案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流程,明确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信访工作透明度,确保信访工作开展有理有据、依法依规。据统计,2019年度共开展信访工作学习培训1次,接到8890热线转办案件21次,积极受理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全年受理举报投诉均在相关法律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解决率达100%。

2.完善税务救济机制。设立纳税人争议处置室,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引导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努力将税务投诉化解在初发阶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调解、和解等机制。切实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思想高度重视,成立应诉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相关会议,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

3.拓宽救济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财政、信访局、网信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交互覆盖面,通过转送、告知等形式协同解决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大幅提高效率,缩短答复时长,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反馈的权力救济纠纷化解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43条,每月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发布行政许可审批及行政处罚事项。此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不定期更新涉税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次,已按规定期限给予回复。

2.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最新税收政策、“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流程、岗责权限等信息;公布监督电话,及时接受纳税人投诉举报;设置意见箱,方便纳税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现场接受纳税人的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实现法治税务加速跑。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多元化开展税法宣传。抓好第2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开展“减税降费,‘毅’路同行”税宣活动。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专设的“法治文化广场”这一普法窗口作用。携手县财政局、科技局、经济商务局开设“规上企业学习课堂”,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整体素质,保障各项减税降费、工业扶持、科技项目政策落地生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强化法律知识培训,规范税务执法行为。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法律通用知识学习,开展学法知识测试,以考促学,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意识,每人每年学法时间达到12课时以上,测试优秀率达100%。落实税务法律顾问制度,定期举办法律讲座,提升税务人员依法治税的水平和能力。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教育,培养一批新税务人才。思想教育经常化,落实周一夜学制度,促使全局干部从“一人学”变为“大家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学习《违法案例选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制作股室廉政时光笔记,不断培植清廉税务文化。开展税务干部全员培训,把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全局184人分两批参加培训。

2.深入建设,组建“内外结合”的法治“新队伍”。一是聘用浦江弘哲律师事务所优秀主任律师担任县局法律顾问,参与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事项,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论证,提高行政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储备,坚持公职律师制度,鼓励通过司法考试的干部参加公职律师培训,申请公职律师资格,现我局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4人,已通过公职律师岗前培训3人,法治队伍人才储备日益壮大。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县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切实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水平。

2.认真开展述法工作。2019年,县局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对依法治税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2020年工作思路

2019年,是历经40载的改革开放再出发元年,也是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年。这一年,改革后的大事要事叠加、发展的急事难事交织、收获的喜事好事汇聚,我局全年工作呈现出“变而有策、忙而有序、难而有进”的新特点,欣欣然翻开了新税务新机构的历史新篇章。回首2019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综合考核中,位列垂直部门第一名,被评为“优秀”;在浦江县2019年度“法润浦江”主题作品征集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但凡事过往,皆是序章,2020年我局将以翻篇归零的心态再出发,持续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

(一)继续增强税收法治意识

对内建立税收执法责任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法治宣传工作机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等各类制度,将法治学习与周一夜学习相结合,多形式开展执法培训、以案说法,通过培训、交流、考试等方式持续提升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对外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以普及税收法律知识为基础,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法治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税法进校园”等活动,集中对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社保费及非税收入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

(二)继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

运用好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减少税收执法过错的产生。根据市局工作安排,上报内控机制建设情况半月报与双月报,将内控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全体干部形成自我评估报告,内审部门负责对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情况年度考核,执法人员对内审部门进行管理评价,形成互相监督制约制度。

(三)继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继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采购执法记录仪,建好约谈室,优化税收执法方式。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继续做好对执法考试人员的培训工作,实现2020年度全国税收执法考试通过率100%。

(四)继续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推进破产企业便利化

加大对破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政策宣传力度,为有生存价值的破产企业创造重生条件。建立税收执法协作机制,与县人民法院保持信息共享,全程掌握破产案件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时跟踪破产企业清算各个环节,关注资产分配进度,依法依规确保税费款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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