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发力稳就业重在精准执行
发布时间:2020-03-10  14:50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 [] 打印本页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下,企业想方设法自救,国家也及时释放一些暖企支持政策,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当属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这一举措既是对2008年以来我国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稳就业政策的延续,也是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取得抗疫胜利的重要保障。

社保新政体现出三大亮点。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印发的《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2月起,除湖北省以外的各省份可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新政关键特征可归纳为“加力减负、瞄准主体、兜牢底线”。具体而言,“加力减负”是指政策减免力度更大。为减轻企业负担,我国自2015年以来已经多次提出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此次新政及时响应企业生存与发展的迫切需求,更大力度降低企业负担,在之前延、减、降社保缴费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免”,人社部预计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减免规模将超5000亿元。“瞄准主体”体现在社保新政分地区精准施策。考虑到疫情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影响程度不同,政策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瞄准度更高。“兜牢底线”,社保新政还明确提出两个确保,即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强调对职工权益的保护。

缓、减、免社保缴费是政府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组合拳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稳就业和保民生的重要作用。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叠加影响逐渐凸显,尤其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影响更加突出。长期以来,劳动力成本在中小企业总成本支出中占据较大比例。为渡过难关,半数以上企业希望政府给予社保、租金等成本支出方面的补贴或减免。我国中小微企业吸纳了城镇80%的就业,稳就业的关键在于稳中小企业。社保减免缴费政策的及时推出有助于实质性降低企业社保支出成本,短期内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疫情之痛,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一定恢复期。此外,社保新政加大减负力度有利于提振整个市场信心。全方位、多层次支持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有助于稳定预期,良好的预期能增强企业活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底气,实现企业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有机结合。

社保新政精准发力重在抓实、抓细、抓落实。阶段性缓、减、免社保缴费是国家做出的重要部署,为确保政策实施效果最大化,需要精心组织实施。

精准发力补短板。国家先后颁布了减免税费、社保缓减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补贴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助力企业渡过难关。实际执行时,减免政策不能简单一刀切,应坚持因省施策,中央应对疫情严重地区和中小微企业给予更多倾斜。此外,社会保障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政府应向没有工作但有意愿就业的劳动者及时提供当地企业开复工信息,对灵活就业人员落实社保补贴政策,解除其后顾之忧。

做实做细管理服务工作,增加获得感。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做细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利用各个平台,采取多种形式让企业了解政策。在征缴环节,政府应做好各项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基金征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在基金管理方面,强化社保基金收支管理,防止跑冒滴漏,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的潜在风险。在待遇发放环节,尽快开通线上申领平台,简化稳岗补贴申报流程,利用大数据比对方式,确保中小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时、精准发放到位,切实增加减负获得感。

整体制度改革助推税费优化。充分发挥中央调剂金制度的作用,加快落实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和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全面做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强调精算在社会保险领域的作用,实现社保总体费率的实质性下降,促进中长期内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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