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1  16:2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嵊州市税务局在上级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治税生命线原则,以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营造税收共治氛围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现将2019年度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攻坚克难求奋进,完成2019年依法治税工作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面对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坚持组织收入原则,通过深化预测分析、加强收入研判、强化税收征管、统筹免抵调库等措施,想方设法挖潜增收、应收尽收。

2.发挥机构职能,全力抓好规费收入。机构改革后,社保费和非税收入成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严格执行现行各项社保费征收政策,打好调研取经、部门协调、数据核实、操作培训等组合拳,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扎实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同时大力实施精细管理,不遗余力抓好非税收入。

3.发挥税收职能,严格落实优惠政策。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持小微企业、支持改善民生、创新驱动发展、促进节能环保、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4.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响应上级大幅削减证明资料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和注销业务办理时长,实现企业登记税务环节半小时办结,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创新思路转变服务方式,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明确纳税人自主纳税申报缴纳、自主选择享受税收优惠等内容,给纳税人更多自主选择权。2019年基本实现“无证明”是常态、“要证明”是例外,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简化办税程序。

5. 落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提高办税便利化。极构建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落实“最多跑一次”清单10个主项140个子项,严格做到“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90%以上事项“零上门”。拓宽“实体、掌上、网上、自助”在内的多样化缴费渠道,推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满足纳税人全天候办税需求。同时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税务网站等网络平台公布清单内容及办税指南,便于纳税人足不出户便查看相关政策。

6. 持续推进完善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加强宏观调控,完善市场监管。按乡镇(街道)、片区设置五大网格,确定具体税收化网格服务队伍工作人员,汇同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组建税收网格化服务队伍。助力地方经济发展,配合市政府做好“小升规”“下升上”“十二大行业”整治工作,对申报异常企业开展风险应对,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与经信局及各乡镇街道对接,明确 “小升规”培育库名单,结合网格化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入探索,逐步走访摸底,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再次确认培育库企业,对入库名单企业的申报销售收入、经营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由税收网格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对上月为止申报销售收入和当月开票情况进行合计,通报最新销售收入情况,供各部门参考使用。对明显有能力上规而不上规企业敦促企业如实申报,对屡次提醒仍不改正的纳税人,上报税收网格化服务领导小组启动风险应对,直至部门联动执法。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积极参与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落实上级部门对于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在税收日常工作中,组织一线股室积极学习最新的政策,并向其收集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处,同时对纳税人定期进行政策解读,并收集纳税人的疑点问题,结合两者,对重点问题汇总上报。此外,安排法制部门积极参加省市局组织的内控系统调研,对于内控相关制度等系列税收制度献言献策。

2.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国地税机构改革要求, 2019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国、地税合并以来所存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推进业务流程规范化,权力责任明确化。

3.建立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机制,保障税收债权欠税(费)。在债务人进入执行程序后,与法院开展民事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保障税收债权优先权。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按照依法决策、集体讨论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

2.做好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和执法决策工作。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相关制度建设,按照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局审理工作实际,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制度、文书、流程、档案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规范审理工作责任考核制度,依法维护国家税收,保障纳税人权益。做好过渡时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充分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绍兴市局关于过渡期审理环节未结案件审理工作要求,积极清理稽查积案。

3.完善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聘请了专业律师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并在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中积极发挥作用,参与我局的复议诉讼等工作。此外积极落实市局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专业化培养。我局充分发挥有律师资格干部比较多的优势,致力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强与市局法制科和地方政府法制部门联系,提升干部法律实务能力水平,同时将拥有律师资格的干部调至法制部门以及其他执法部门,锻炼其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

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明确岗位职责。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执法工作的指导原则,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监督制约、责任追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税收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控,促进和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制定岗责体系,在税收执法和效能管理系统中明确每个岗位职责和岗位工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嵊州市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税收行政执法体制。深化专业化管理,坚持分级分类的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把户籍管理、申报管理、欠税管理、发票管理、巡查核查等职能模块化分解落实,提升征管效能。建立完善“征、管、评、查”各环节岗责体系,细化执法岗位及其目标要求,实现各环节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工作职责的无缝对接。夯实税源信息基础,大力推进信息管税,落实税源一体化管理,统筹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实现进户执法目录清单管理。实施“阳光评估”,强化纳税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监督,提升评估对象的满意度;推行行业评估,使评估指标更具可比性。

2. 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上级部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切实把推进三项制度工作作为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的重要举措来抓,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有力。经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嵊州市税务局于2019年7月23日印发了嵊税函(2019)17号关于印发《嵊州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下发了嵊州市税务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任务表。按照要求,坚持依法规范, 分步有序实施,积极稳妥推行。根据我局的实际情况,凡是现有做法基本符合要求的,在原来做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在优化、改进上下功夫。原来没有做到的,按推行“三项制度”相关文件要求一步步开展起来,最终是为了着力解决税务执法突出问题,提高执法质效。

3.创新税收执法方式,进一步推进完善税收网格化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嵊州市涉税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优化税收网格化服务模式,切实发挥数据管税效应。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服务团队,围绕亩产论英雄、小升规、重点税源跟踪分析、规上企业用电税收分析、清欠管理、税源引进等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

4.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深化数字人事工作,强化干部考核管理体系。深化数字人事工作,科学构建干部个人成长账户,开展好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和领导胜任力测试工作,抓好“四张表”落地,强化数字人事延伸拓展应用。严格按照党组讨论结果布置落实数字人事相关工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个人,充分做到全员参与、全情投入、全力以赴。同时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保证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加强税收执法督察。为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我局在2019年年初便制定了督察计划,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督察。2019年我局一共开展督察11次,分别为1月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2月开展个人所得税改革专项督察、3月和5月开展了二次减税降费督察、4月开展了从严治党全面执法督察、6月份联合征收管理股开展征管业务的督查、7月份依托内控平台开展税种认定督察(2019年所得税核定征收专项督察)、8月联合纳税服务股开展“最多跑一次”专项督察、9月联合纪检组、征收管理股开展清缴欠税专项攻坚行动督查、10月份开展了一次内部财务审计、11月份至12月份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文书的专项督察。力求通过督察达到各项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尤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能够及时落地,单位各部门能够按照各项程序和制度办事,同时建立好容错纠错机制,完善岗位体系。通过扎实的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能,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严正作风纪律,做到少出错,不出错,增强税务机关自我纠错能力,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19年10月份还开展了相关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对嵊州市局“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资产划转情况等开展了专项财务自查。通过本次审计,我局进一步加强自身财务制度管理,严正了单位财务纪律,确保干部清正廉洁,财务制度长效稳定。

2.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为加强和规范税收执法事项,提升我局执法质量和水平,降低税收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法治建设要求,深入推进我局税收执法责任落实要求,2019年我局重新设立了复议委员会及应诉工作小组,制定了《嵊州市税务局重大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制度》、《嵊州市税务局内控建设工作机制》、《嵊州市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机制》、《嵊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文件。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3.进一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与各主责部门的内控联络员保持紧密联系,负责各股室的内控工作,确保内控平台有效运行,及时发挥内控监督作用。以制度化保障内控体系运行,发挥内控监督作用。一是做好内控过错预警数据处理工作。依托执法过错子系统,对当月产生的执法过错预警数据及时更正排查,对于确认的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执法责任。二是做好内控过错预警数据处理工作及责任追究。依托执法过错子系统,对当月产生的执法过错预警数据及时更正排查,对于确认的执法过错按规定追究执法责任。依靠内控联络员进行各科室的每日提醒,确保过错预警数据产生之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将过错防范于萌芽之中。对于确定的过错按时做好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依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执法过错追究工作,做好系统录入和纸质资料保存,进行痕迹化管理。

推行内控管理辅助平台。根据省局内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及浙江税务内控管理辅助平台(以下简称“辅助平台”)开发运用工作整体安排,辅助平台从七月起在全省税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平台上线后内控管理部门与各主责部门都积极响应,互相协作,在辅助平台中准确完成各类参数的设置、操作权限的配置,并将所有内控风险点和对应的防控措施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分配给每一位干部职工。之后为了确保每位干部尤其是基层税务干部知晓辅助平台各项功能,掌握相应的操作流程,我局在周一夜学上组织了全员培训。辅助平台上线后,内控管理部门切实引导、督促广大干部运用辅助平台开展风险防控,通过每周提取未完成人员名单,及时督促内控管理员通知本部门人员完成防控,充分发挥辅助平台在落实“三级防控体系”、防范日常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

4.全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以旁听法院庭审、观看廉政教育片、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在节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围绕税收征管等工作扎实排查廉政风险,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缺位等问题。开展“违规购房、违规插手涉税中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接受纳税人宴请问题”的“四个违规”专项自查整改活动,实现全员行动、自查自纠。

 5.畅通外部监督渠道,保持税务部门良好形象。畅通监督渠道,设置意见箱,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信息收集处理工作。开展执法服务回访工作,走访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服务、勤政廉政等内容做出评判,建立税情联系点,多渠道畅通纳税人需求征求渠道。继续开展“问需求、优服务”专项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全面开展大走访活动,主动贴近纳税人问需求、问困难、问建议,为纳税人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认真做好访谈记录,建立走访台账。对纳税人提出的创新服务需求,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工作存在的短板和问题,结合实际“补短板”为纳税人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范各类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的受理和办理程序,认真做好纳税服务投诉的整理、归纳、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及时、得当地处理纳税服务投诉,并强化投诉处理结果应用,及时排解纳税服务争议,及时消除纳税服务盲点,及时加强纳税服务薄弱环节。同时做好纳税咨询工作,设立咨询电话专线员,加强专线员业务知识学习,确保及时接通和解答纳税人的来电。

(六)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畅通纳税人复议救济渠道。根据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及时调整成员单位,依法、公正地开展我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建立纳税人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信息联动机制,落实听证制度,畅通纳税人复议救济渠道,在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税法权威的同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减少税务行政争议。

2.加强涉税舆情应对,及时化解矛盾。实施《嵊州市税务局涉税舆情应对工作办法》,发挥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全媒体搜罗、全天候在线、全方位处理的应对网络,妥善处理涉税舆情,杜绝负面影响。设置信访机构和税务举报中心,做好台帐登记。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以“严格执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为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定额核定、福利企业信息等应该主动公开的信息,做好双公示工作,并及时在网站、公告栏、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开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依法治税、提升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供重要保障。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相关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税务网站等网络平台公布清单内容及办税指南,便于纳税人足不出户便查看相关政策,还在办税服务厅制作摆放办税指南二维码便于纳税人扫码查询。同时应三项制度要求,我局还对行政执法公示事项清单进行了梳理,要求各股室对照清单要求查漏补缺,对清需要公示的事项一丝不苟地完成。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开展税收宣传辅导。2019年单位继续开展纳税人学堂,成立培训辅导师资队伍,重点做好减税降费宣传培训辅导。特别是对于纳税人关心的新出台的相关减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新系统申报、电子税务局使用规范等进行了细致解释。纳税人讲堂深受欢迎,通过“互动式、开放式”的业务交流和探讨,收集纳税人疑问,通过现场解答、税企QQ群在线解答方式为纳税人答疑,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利的学习体验。

2.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对辖区内的相关企业纳税人进行纳税信用评价。根据纳税人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设立A、B、C、D四级,同时对新办企业的M级的设立。对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企业取消发票扫描认证,推行勾选认证。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企业依法提供绿色通道,加大发票供应等优惠措施;纳入“黑名单”纳税人,联合法院银行等机关机构依法实施联合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3. 加强涉税中介机构登记服务和执业质量监督。做好涉税机构信息采集工作,如涉税专业机构人员信息、是否从事涉税业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采集工作,督促涉税机构涉税业务规范及时采集。通过涉税机构的管理,从而建立税务、涉税中介机构、纳税人三方沟通机制,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参与社会化服务,积极参与税法宣传、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志愿者等公益活动,提高税务师事务所的社会认可度。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税收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基础、税收业务等方面的集中培训。鼓励干部进行在职教育,报考“三师”,提高干部整体法律素养,2019年度局内多名税务干部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通过外聘内培,形成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规干部、执法干部四位一体的法治人才结构。每个股室推荐一名业务骨干成立税企例会师资队伍,面向纳税人广泛开展涉税宣传培训,提升纳税人政策知晓度和税法遵从度。

2.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一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法制股和税政一股、税政二股各有一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法制工作,保障股室能够充分发挥专业性助推依法行政进程的推进。另一方面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鼓励单位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以后将优先分配岗位至法制部门或其他执法部门锻炼,逐步形成法律人才团队。

3.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未取得执法资格证书的,不得从事执法岗位,对单位一线股室、单位等需要从事执法行为的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向各股、所明确需要有执法资格人员才可办理的业务事项,并在《嵊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中进行规定,执法人员经过上岗培训,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或其他部颁有效执法证件,执法证件按期注册、更换,保证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无违纪违法情况发生。积极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准备工作,2019年度因省局安排并未组织执法资格考试,但我局也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采购和让同事间借阅相关学习资料,还积极开展辅导培训,邀请了事务所的资深税务专家税收业务知识政策难点以及邀请了去年度成绩优秀的同事分享考试学习经验。以保障考生能有足够的时间准备2020年的执法资格考试。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2019年,为进一步督促市局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新制定了《嵊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机制规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保领导小组运行常态化,定期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会议,完善税收执法程序,推进依法治税,同时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建立税收法治建设政绩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进行领导干部述法评议,开展好业务能力升级测试和领导胜任力测试工作,促使领导干部重视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

二、总结经验促完善,当前法治建设中的困难和不足。

应当认识到,法治建设的过程并非一朝一夕完成,是一个持续的、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不足:

(一)执法资源还有待进一步优化配置。机构改革以来,由于税务机关下设各个税务所,其中甘霖三界税务所都又设立了办税服务厅,导致执法线资源紧张,人手配置在一段时间内达不到窗口配置的要求,操作过程中容易由无执法资格证的人员完成业务操作,导致执法风险。这需要继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的,同时合理配置执法资源,进一步优化基层税务机关岗责体系,科学定岗定责定编,保障人力资源向征管一线倾斜。

(二)内控制度的有效实施还需要依托信息化系统。干部队伍还存在惯性思维和习惯性做法,征管方式转变还不到位,对于内控意识还停留在表面,税收流失风险、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内控监督平台主要运行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子系统,而其余板块如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等使用率不高,内控辅助平台同样是主要运行内控风险防控模块,其余模块运用较少。各主责部门并未将内控平台以及辅助平台运用至工作中,使得内控监督未能发挥全部作用,以事后监控为主,缺乏事前事中风控。当前内控工作基本还是由管理部门(法制股)督促和推动,其余股室缺乏主观能动性,未将内控视为工作本身的一部分,还是处于被动接受处理内控工作的状态,尚未完全实现人人主动追求内控的思想意识。

(三)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制度为税务公职律师提供了制度性支持,但是一方面当下公职律师往往缺乏法律实践性经验,难以独立承担其行政诉讼的工作;另一方面面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压力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如何有效培养和使用税务系统的公职律师,处理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之间的关系,加大激励措施,提高公职律师工作积极性,需要有更多创新的方式方法。

三、聚焦聚力抓法治,认真做好2020年依法治税工作

坚持对内治权与对外治税紧密结合,高质量推进嵊州市税务局税收法治现代化。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增强国家财政收入、强化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的有效杠杆,在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必须在更高层次推进税收法定,更严尺度规范税收执法行动,更广范围凝聚税收法治合力,才能推进税收法治走向现代化。

(一)全面依法履行税收职能

一是树立质量第一意识,依法组织收入。严肃组织收入纪律,认真落实“四个坚决”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新型税收收入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管理,完善重点税源收入动态预测分析机制,优化税源质量和结构,确保税收收入实际完成情况与预期目标基本一致,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和可持续性。

二是坚持税费并重,切实抓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优化整合各类系统应用;开展税收经济分析,打造有分量的、有针对性的、内参式的调研成果,更好地服务嵊州市经济发展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

三是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理念,不折不扣落实各类减税降负政策,加强效应跟踪分析,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充分释放税收政策红利,助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升级服务举措,切实增进办税和缴费便利,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和骗税行为,维护良好税收秩序;积极探索推进纳税服务举措,着力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以税务机构改革的新成效,开创税收工作新局面。

(二)推进内控内生化发展

一是将内控平台数据筛查与督察工作相结合。积极运用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数据集中的优势,在执法督察工作中通过税收执法风险分析系统对重点风险环节指标进行全面扫描,将扫描出的疑点数据作为自查线索,进行疑点筛选、数据推送和典型性核查,推动税收执法督察自查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结合人工监控和系统监控的手段,强化对各内控风险点的监督控制。利用执法督察的手段,通过对内控监督发现问题,事先预警得以防患于未然;事中发现得以及时纠正,控制风险;事后发现则敢于动真碰硬,问责处理,使全局税务干部真正认识到内控的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内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做好执法风险事前防范和责任追究。通过每月的税收执法考评系统对过错清册的数据进行核对,如果可以更正或者申辩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人处理,将执法风险最大限度的控制在“萌芽”状态。如果无法改正,也要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责任人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三是进一步落实内控管理辅助平台的使用。每周对存未防控事项的人员进行通知,让每一个税务干部做到“警钟长鸣”。每季度通知各股室、单位做好部门防控抽查任务,增强各个部门的自我防控、自我纠错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辅助平台各个功能的培训,让每一个税务干部都能够全方位的认知平台的作用并积极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内控管理辅助平台。

(三)优化单位税收法治环境

一是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每年至少安排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建立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安排1次全体干部法治专题讲座,至少举办1次全员学法用法考试。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税收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继续开展以案说法、模拟法庭活动。

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加强纪律教育,督促税务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执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增强执行纪律的刚性,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落细责任,加大问责力度,以严的态度、严的要求、严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宪法宣传日”普法税法宣传教育的相关活动。继续利用纳税人学堂进行普法教育,从税收基本政策解读、纳税申报表介绍、申报常见问题等方面入手,将“线上”网上培训和“线下”实体场所紧密结合,扩大培训覆盖面。极构建税企桥梁,走入群众身边开展税务宣传,针对不同层级纳税人涉税需求,以税企沙龙、税企例会、小班化教学、直播课堂等形式精准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通过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构建税企桥梁,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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