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0-10-15  15:5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舟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0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第四巡察组巡察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在综保区局五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袁大忠通报了此次巡察任务、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并就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综保区局党委书记郑力主持会议并代表区局党委作表态发言。

省局党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建峰、罗根寿及巡察组全体成员,综保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区局其他干部参加了会议。

袁大忠指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深化政治巡视巡察作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强化政治监督作出详细部署。省局党委第四巡察组、综保区局党委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巡察工作精神,坚决落实新任务、新精神、新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深入贯彻巡察方针,严格履行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切实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袁大忠强调,省局党委第四巡察组要严格遵循巡视工作条例和各项党内法规,坚持政治监督定位,紧紧围绕省局党委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紧盯“关键少数”,紧扣被巡察党委的政治责任,查找政治偏差,聚焦“四个落实”要求,对综保区税务局党委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重点检查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以及党委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和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监督情况。

袁大忠要求,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省局党委第四巡察组和综保区税务局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综保区税务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协调,提供必要条件,进行广泛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巡察任务。

郑力指出,此次省局党委巡察组对区局党委开展巡察,是对综保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局和管委会各项工作部署的“全面检阅”,也是对区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政治体检”,更是对区局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成效的“综合会诊”,充分体现了省局对区局税收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也是对区局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关心与爱护。区局党委一定从讲政治、识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接受省局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一次加快税收现代化事业发展的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的工作部署上来。

郑力强调,配合省局巡察组做好巡察检查,是区局党委的政治责任和应尽义务,区局党委一定会高度重视、妥善安排、搞好服务,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支持巡察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决服从巡察组的安排,认真完成巡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共同努力配合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郑力表示,区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践行“四个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模范和表率。强化求真意识,本着对党负责、对税收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汇报工作、提供材料、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矛盾,客观、真实、准确地提出意见和看法,让巡察组充分了解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状况,全面掌握综保区税收事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郑力强调,区局上下一定会正确认识和对待巡察组的监督,主动认领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主动抓好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区局党委也将自觉把这次巡察工作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起来,以深化“六大工程”和“三个年”建设为抓手,以谱写“四个新篇”为要求,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细化工作措施,真正把巡察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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