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范围内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差别化减免工作,我局拟公布市区范围内2019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
为进一步推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予以公布,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公众的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我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二、通过传真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三、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地址:丽水市中山街207号;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电话2293281;传真:2293320;
电子邮件:541229622@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0月12日—10月22日
感谢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市区范围内2019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区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优惠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丽政办发〔2019〕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市区范围内2020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工作,现将市区范围内2019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公告如下:
市区范围内2019年度非工业行业平均亩均税收为10.05万元/亩。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
2020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