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7830026110759/2020-23865 成文日期 2020-01-07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机关 办公室 发文字号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7  10:35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19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总局、省局、金华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积极进取,奋力拼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和省局印发的《浙江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工程实施方案》,按照金华市局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持续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夯实“法治税务”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广大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普遍提高,税收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征税深入落实。一是税收收入健康持续增长。2019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减税力度加大的情况下,我们坚持依法征税和科学统筹,确保了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全年共组织收入162.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16.26亿元,同比增长5.97%,社保费收入42.69亿元,同比增长20.19%,非税收入3.84亿元,同比增长1.11%。为东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通过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形成工作合力,为减税降费快速落实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障,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55亿元,有效发挥了税收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职能作用。坚持“内外并举”,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培训,共举办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和测试3次,人员1185人次;通过《东阳日报》刊登减税降费政策解读5次;开展减税降费企业专场培训38场,覆盖纳税人15300余户,推送微信、短信29万余条,面对面辅导1000余人次,电话辅导2万余户次,一对一辅导5700余户次,共分发减税降费宣传资料70000余份。9307户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多缴退税9311.6万元全部到位,实现了应退尽退。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工作圆满完成,享受优惠企业共45户,增量留抵退税11943.2万元。三是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深化运用“出口企业风险监控模型”,压缩一类、二类出口企业退税时间至3个工作日,共审核办理出口退税18.72亿元,同比增长1.46%,有力促进了我市外贸出口和全市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是做好重点群体(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落实,全市共有110户企业招录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2,377,426.86元;24户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98,441.23元。70户企业招录重点群体扣减增值税优惠1,748,553.18元;15户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70,721.04元。

(二)征管工作深入推进。通过“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抓强改革、规范执法”等举措,着力推进全局征管服务质效的提升。做好个体定额税收管理,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及东阳实际,登记调整定额户76000余户,确保新定额调整到位、通知到位、征收到位。开展漏征漏管户管理。按月提取地址变更数据,开展实地核查,防止欠缴税款的流失做好2018年红木企业税收管理收尾工作,针对未完成效能评定的红木企业开展催报催缴,督促缴纳2018年度税费0.4亿元,社保费0.2亿元。加大国际税收管理,做好“走出去”企业服务工作。做好“小升规”工作,定期开展走访“小升规”培育企业,共培育企业182户,已上规企业77户。加强建筑业管理和服务,对建筑企业开展“一对一”预约服务、“面对面”辅导服务,2019年建筑业总税收达29.86亿元,同比增长34.04%。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履行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职责。2019年对金华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关问题进行答复1件;对市政府拟出台文件征求意见答复1件;开展证明事项涉及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我局执行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全文作废1件,部分修改3件;我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经清理,全文有效4件。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信用清单建设。严守清单管理工作原则,杜绝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对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事项改头换面继续审批。

(二)积极发挥内控功能,做好用好内控监督平台。每日通过税务内控监督平台对前一日业务流程进行扫描监控,及时推送整改产生的过错数据,次月初对成立过错进行申辩核实。全年共完成税务人员过错申辩及调查核实40条。通过内控监督平台共接受上级部门疑点推送17批次共236条,下发各分局所进行核实调查并在期限内反馈。

(三)履行督审职责,强化风险应对。一是完成2018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根据省局下发的税收执法过错清册,对涉及我局的7名干部依照过错原因以及严重程度分别制发《东阳市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书》。二是做好2019年内部专项审计工作。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执法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浙税发〔2019〕58号)的要求,对我局2018年“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共发现问题1项。三是配合完成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配合审计组完成离任审计工作,共发现并整改问题8类21条,向金华市局报送督察审计整改报告,完成对11名相关责任人的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一是制定并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东税发〔2019〕82号)。明确了法制审核事项及标准、法制审核主体及其他具体事项。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10余份,协调、研究税收疑难案件,开展个体工商户强制执行、定向增发收购自然人股权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纳税担保、超五年税款追缴、罚款、红木行业征管、与外地税务机关协调等问题专项研究,为疑难、重大的税收执法行为提供法律建议。二是根据金税法便函〔2019〕13号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自查,对我局34项应公示事项逐项进行清理,对应公示未公示、未按规定途径进行公示、内容变更未重新公示等情形全部进行了整改。并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切实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法治。严格落实《中共东阳市税务局党组工作规则》,确定决策范围,细化决策标准,把全市税务发展规划、税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重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及税务工作全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跟踪分析重大决策实施效果。对研究决定重大和重要税收工作事项,都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对涉及相关部门的都通过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均广泛听取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纳税人切身权益和对税收管理产生重大影响的均进行风险评估。重大决策作出后,加强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加强重大决策评估及责任追究。我局探索建立重大决策评估机制,确定每年选取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评估,综合评判执行效果,提出后续完善措施。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制定征管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长效机制,推动税收工作顺利开展。拟定并下发征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会议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及分管业务领导作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自2019年开始,以需求为导向,以季度为单位召开征管联席会议,加强各项税收业务工作的统筹、部署与协调,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与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业务工作全面落实。从统一、集中、优化的角度,经收集、业务骨干初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稿、意见征集及局长定稿六个环节,全年共收集答复征管问题94个。

(二)全力抓好欠税管理。开展欠税专项清理行动,通过采取留抵抵欠、以票控税、法人约谈、阻止出入境等手段追缴欠税,停供或限供发票231户,申请参与法院执行款分配38户,提交不准出入境通报备案78户,694户欠税企业按要求制定清欠计划,2019年累计清理陈欠税款5113.18万元,欠税压缩率达9.41%。

(三)切实优化纳税服务。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140项涉税业务已实现100%“网上办”和“跑零次”,其中已有78.12%的事项实现“即办”。深化税银合作,与东阳农商行合作建立“税e站”,打造家门口的办税新体验。开展“税易贷”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活动,通过税银互动渠道共为152户企业办理贷款1.85亿元,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启用“新办智能一网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5446户新办纳税人通过该平台办理税务登记。大力推行税务注销“免办”和“即办”服务,利用“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破解注销难题。推动不动产一体化征收,解决城区垂直房商住两用、乡镇、历史遗留等核价问题,2019年办理一手房交易5694件、二手房交易4207件、土地转让1657件。全面落实“无证明办税”改革,整合梳理增值税优惠备案等16项“无证明办税”清单,累计为6188户次纳税人办理“无证明”事项,深受纳税人欢迎。提高办税服务效率,投入使用自助办税终端24台,自助发售发票累计28142户次,自助代开发票累计34156份,全年网上办税率达到86.22%,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间不断缩短,从原来的12.81分钟缩短至7.98分钟,提速30%以上。纳税服务工作减负提速成效显著。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开展述法评议。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年底进行述职、述廉、述法,按照“自我总结、群众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个步骤报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重点介绍法律知识学习情况以及依法治税、依法行政情况,接受全体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和监督。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聘请10名重要部门的领导组建新一轮税务特约监督员,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聘请73名镇乡街道工业主管领导、企业法人等组成义务监督员;调整税务系统兼职监察员组成。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和民主监督渠道,及时受理、有效处理投诉和举报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及时有效化解纠纷,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办税服务厅服务争议调解、纳税服务投诉处理、信访条例等制度,通过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对于受理的纳税人投诉,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回复。2019年共处理信访件321件,实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回访零投诉”。共处理12366转办工单147起,8890工单63件。从转办工单内容出发,对实际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纳税人进行沟通,妥善处理纳税人诉求。

(二)健全网络舆情监控制度,确保对涉税舆情事件及时发现、积极应对、稳妥处理。

(三)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今年,我局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各1起。9月,金华市局接到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一起,我们积极配合金华市局调查取证,最后,金华市局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行政诉讼案件已在金华市婺城区法院开庭理,但尚未判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实施阳光办税,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将行政许可事项、涉税流程、纳税人权利义务、定额结果、处罚情况等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开栏、自助服务区电脑、门户网站、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予以公开。通过公开行政审批清单、执法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不断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消除征纳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二)认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文件要求,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范围,全年共有19544户企业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并已发布评价结果,其中包括A级纳税人1133户,B级纳税人6628户,C级纳税人553户,D级1356户,M级纳税人9874户。将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广泛应用于日常办税工作中,利用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拓宽银税互动合作渠道、落实信用等级激励惩戒措施。对A级和B级纳税人实施相应的激励政策,对D级纳税人限制其发票领用份数等,提高A级B级纳税人纳税信用获得感,激励D级纳税人提升税法遵从度。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将我局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双公示”,即在外网及办税服务厅进行公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都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全年共公示税务行政处罚593条信息,公示税务行政许可2803条信息。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推进分层分类法治教育,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增强干部法治意识,组织干部相继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法律条文。

(二)加强日常税收法治和宪法宣传。一是围绕全年重点工作,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教育,通过制作法治动漫等形式多样的税收政策宣传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带动依法治税水平全面提高。二是组织全局公务员开展2019年度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三是组织新入职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通过宣誓,培养新入职公务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意识。四是参加东阳市普法办组织的“12.4”宪法宣传日广场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宣传宪法及税法知识,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类涉税问题,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提供法律服务。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一)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全面提升干部素质。组织全体干部分期到湖南大学、浙江省海洋大学进行脱产学习,全年共举办培训班35期,参训1856人次。参加总局、省局推进改革视频培训和税收业务视频培训15期,累计参训2418人次。积极建设和美税务大家庭,全面实施“正心工程”“健体工程”“塑形工程”实现“四合”。

(二)发挥青年“生力军”作用,召开新入职公务员座谈会,开展“奋斗正当时”主题讨论,引领广大青年税务干部做“奋斗者”、练“真本领”、成“实干家”。

(三)法制股李婷婷、张向英均具有法学本科学历,其中李婷婷具有公职律师资格证书。严格执行执法资格管理,全局税收执法人员除新招聘人员外均具有税收执法资格。聘请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吕深良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定重大税务事项、妥善处理涉税纠纷中的作用。

(四)组织全体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微考试”,全体干部均顺利通过考试。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调整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2019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制订了《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全年共召开了四次依法行政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部分条文。

 

                                              国家税务总局东阳市税务局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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