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发票网申邮寄配送服务的通知 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行发票网申邮寄配送服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10:3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衢州市最优营商环境,切实做到“最多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让您足不出户就能“办成税”、“办好税”,自2020年1月8日起,市税务局与邮政速递公司合作,免费为您提供发票网申邮寄配送服务,让您申请领购发票直接邮寄到家,实现办税“零次跑”,降低您的办税成本。

以下是操作步骤,简单易会,供您参考。

操作步骤:

1.请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后在热点服务中点击电子税务局直接登录。

提醒:用户名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未五证合一的纳税人为税务登记证上的纳税人识别号。忘记密码的纳税人可以点击登录界面下方的忘记密码,根据提示修改密码。

△发票验旧领新

2.选择首页【我要办税】——点击【发票使用】——选择左列【发票领用】——点击【在线办理】

3.勾选需要验旧的发票种类——点击【生成验旧信息】——核对开票信息

 

4.勾选邮寄,实现“零次跑”

您只需要在家耐心等待,如无特殊情况,当日10:00前申领的,当日送达;当日10:00-17:00申领的,次日上午12:00前送达。

提醒:邮寄信息维护(包括收件地址、收件人、电话、邮编)——其中收件人必须为税务机关登记且进行过实名采集的法人、财务负责人之一,地址为注册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址/税务局维护的地址。

5.勾选【领用发票名称】——填写领用数量(数量不得大于此次可领用量,建议按5的倍数申领)——选择【联系人信息】、【邮寄信息】

提醒:月初请务必进行抄报税,否则可能导致发票领购和纳税申报等出现异常。另,纳税信用等级为C或D级的纳税人,只能选择上门领取。

  

备注:如操作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咨询各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0570-3038155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0570-3890126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柯城区税务局  0570-8021221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衢江区税务局  0570-3679521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0570-8767667

国家税务总局龙游县税务局  0570-7888009

国家税务总局江山市税务局  0570-4035878

国家税务总局常山县税务局  0570-5687286

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  0570-6017826

国家税务总局衢州市税务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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